黑龍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黑龍江省通信管理局有關事宜的通知

《黑龍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黑龍江省通信管理局有關事宜的通知》是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01年4月14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黑龍江省通信管理局有關事宜的通知
  • 發布單位:黑龍江省政府辦公廳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1-04-14
【生效日期】2001-04-14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黑龍江省通信管理局有關事宜的通知
(2001年4月14日)
各行政公署,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直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批轉信息產業部關於地方電信管理機構組建方案的通知》(國發〔2000〕26號)和信息產業部《關於黑龍江省通信管理局組建方案的批覆》(信部政〔2000〕1109號)精神,撤銷省郵電管理局,成立省通信管理局。目前,省通信管理局已完成組建任務,為保證其正常開展工作,經省政府領導同意,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通信管理局是以信息產業部領導為主,接受信息產業部與省政府雙重領導的行政機構,為正局(廳)級建制。
二、省通信管理局負責全省電信行業(包括本省公用電信網、專用電信網)和電信市場的管理,負責核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和電信設備的進網管理,會同省物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監督、管理電信服務價格與電信服務質量。各行署、市、縣政府和省政府有關直屬單位應予以積極支持、配合。
三、省通信管理局成立後,原省郵電管理局行政管理職能轉移給省通信管理局,請省政府有關直屬單位繼續或重新配發相關檔案。
2001年4月14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