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黑龍江省家畜家禽防疫條例實施辦法》的決定在1998.01.26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黑龍江省家畜家禽防疫條例實施辦法》的決定
- 頒布單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1998.01.26
- 實施時間:1998.01.26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以及國辦發[1997]3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廢止〈家畜家禽防疫條例〉的通知》,決定廢止《黑龍江省家畜家禽防疫條例實施辦法》。
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