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玉峰(濟寧市建築設計研究院原黨總支書記、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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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玉峰,男,漢族,1959年1月生,山東日照人,中央黨校大學學歷,1976年12月參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濟寧市建築設計研究院黨總支書記、院長。

2021年3月,黃玉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玉峰
  • 民族:漢族
  • 籍貫:山東日照
  • 出生日期:1959年1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5年8月任濟寧市建築設計研究院副院長,
2001年8月任濟寧市建築設計研究院黨支部書記、院長,
2009年7月任濟寧市建築設計研究院黨總支書記、院長,
2014年2月任濟寧市建築設計研究院副調研員,
2014年8月保留副縣幹部待遇,
2019年2月退休。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0年11月27日,濟寧市建築設計研究院原黨總支書記、院長黃玉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濟寧市紀委監委指定,接受泗水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1年3月,黃玉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經濟寧市紀委監委指定,泗水縣紀委監委對濟寧市建築設計研究院原黨總支書記、院長黃玉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玉峰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借公務差旅之機公款旅遊;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為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貪圖享樂,腐化墮落。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設備供應、款項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黃玉峰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濟寧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濟寧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黃玉峰開除黨籍處分,按照規定相應調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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