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公積金提取是由黃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
提取範圍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 |
1,購買,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 |
2,離休,退休的 |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
4,出境定居的 |
5,償還購建自主,住房貸款,本息的 |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比例5%的 |
7、連續失業兩年以上,或家庭生活困難,被當地民政或總工會列入城市低保家庭或特困家庭; |
8,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
9,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
申請材料
職工在辦理提取時,應當提供職工本人身份證及相應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填寫《黃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並加蓋單位預留印鑑章。代他人領取的,須同時出具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以房屋產權擁有人或房屋承租人配偶身份提取的,應提供結婚證或能證明婚姻關係的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 |||||
提取類型 | 相關資料 | 提取額度 | 提取次數 | ||
購買本市或異地自住住房提取 | 公有住房 | 公有住房,《公有住房出售契約》,交款憑證(原件及複印件) | 截止,購房契約,日期賬戶餘額(整取),不得超過總房款 | 購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 |
普通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單位集資房 | 公證後的購房契約,不低於30%首付憑證(發票或者收據加進賬單)(原件及複印件) | ||||
拆遷安置房 | 公證後的拆遷安置協定、公證後的購房契約,購房交款憑據(購房總額的30%以上)(原件及複印件) | ||||
購買外地住房 | 合法的購房契約、當地房管部門出具的備案確認表、不低於30%首付憑證(發票或者收據加進賬單)(原件及複印件) | ||||
已經購買並領取了,《房屋所有權證》,二手房 | 產權證,契稅發票,(原件及複印件) | 截止產權證辦理日期賬戶餘額(整取),不得超過總房款 | |||
住房貸款,提取 | 公積金,貸款 | 首次支取 | 抵押契約,(原件及複印件)或,他項權證,(加蓋貸款銀行確認章) | 首次提取公積金,額度為貸款日前賬戶餘額(不超過房款首付金額)加上已還貸款本息。之後每次提取不得超過一年還貸本息額,且累計不得超過住房貸款總額。實行“先還後取、還多少取多少”的原則。公積金餘額小於提前還款額的差額部分不得補取。 | 在還貸款期間,每還款滿一年提取一次 |
正常還貸 | 只需要提供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 ||||
提前還清 | 銀行出具的還清憑證(原件及複印件) | ||||
組合貸款 | 首次支取 | 抵押契約(原件及複印件)或他項權證(加蓋貸款銀行確認章)組合部分借款契約、還貸存摺(原件及複印件) | |||
正常還貸 | 組合部分借款契約,還貸存摺(原件及複印件) | ||||
商業貸款 | 正常還貸 | 借款契約,還貸存摺(原件及複印件) | |||
提前還貸 | 借款契約,還貸存摺(原件及複印件),銀行出具的提前還款憑證 | ||||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 《土地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原件及複印件)和工程預決算書 | 不得超過工程總價款 | 只能提取一次 | ||
大修自住住房 | 《房屋所有權證》、工程預決算書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書》(原件及複印件) | 不得超過工程總價款扣除已使用完,住房維修基金,後不足的部分 | |||
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總工會印發的特困家庭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 餘額取整 | 每年度提取一次 | ||
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的 | 醫療部門出具的重大疾病證明、家庭收入證明、年度內自負醫療費用憑證(原件及複印件) | 不超過自負醫療費用總額,餘額取整 | 每年度提取一次 | ||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比例5%的 | 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契約、當地稅務部門開具的房屋租賃納稅發票、家庭收入證明、單位提供的無房證明,無單位的出具下崗證或待業證(原件及複印件) | 年度房租總額減去家庭收入的5%,餘額取整 | 每年度提取一次 | ||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 死亡證明,火化證,或法院,判決書,有法律效力的遺囑,遺贈或繼承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 全部餘額 | 銷戶,一次性提取 | ||
離退休 | 離(退),休證,或離(退)休批覆(原件及複印件) | 全部餘額 | |||
出境定居 | 護照,簽證,戶口註銷,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 全部餘額 | |||
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並戶口遷出本市 | 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戶口遷移,證明(或外地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 全部餘額 | |||
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喪失勞動能力 |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和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 全部餘額 | |||
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後滿兩年未再就業 | 終止勞動關係證明、《職工失業保險手冊》獲《再就業優惠證》(原件及複印件) | 全部餘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