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鹹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是根據《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鹹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陝辦字[2009]85號),設立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劉愛俠同志為鹹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主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鹹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 地點:鹹陽市
  • 類型:政府工作部門
  • 主管:工業和信息化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工業辦公室)、市鄉鎮企業局(市中小企業促進局)的職責劃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將原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協調指導經濟社會各領域信息化套用推進職責劃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三)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劃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具體包括: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擬訂全市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實施;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貫徹國家和省上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編制我市重大技術裝備規劃,協調相關政策。
(四)將原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工業辦公室)協調資源綜合利用和節能工作的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五)加強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推進軍民結合、寓軍於民,推進全市信息化建設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有關工業和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計畫,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科研生產體系建設。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行業規劃、年度計畫,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國家和省上有關工業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全市工業行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室內裝飾業的行業管理。
(三)監測分析全市工業、信息產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工作;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煤、電、油等生產要素的保障工作。
(四)負責提出全市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意見,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上有關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協調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省、市重大科技項目,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和推動全市信息產業和新興產業發展;組織推進各工業產業基地、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的規範性檔案,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七)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市屬國有企業和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八)負責對各種經濟成份企業實施巨觀管理和指導,規範企業行為規則;指導企業直接融資工作;負責全市國有企業管理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九)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資源開發、信息技術套用、電子商務推廣等社會和經濟發展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信息化套用。
(十)指導和協調全市信息安全防範工作,組織建立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有關重要事項。協調處理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
(十一)負責工業經濟技術協作工作,組織開展市域外工業經濟技術協作活動;負責協調支持中省駐鹹企業的發展。
(十二)貫徹國家和省上有關招投標工作的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工業、信息產業招投標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及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十三)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對市屬國有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和辦法;依法對縣市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做好所監管市屬國有企業的信訪穩定工作。
(十五)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市屬國有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擬訂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十六)指導推進市屬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研究制定國有企業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負責國有企業股份制改制審核和上市公司的審核、推薦工作。
(十七)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十八)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參與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承擔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考核指標統計工作。
(二十)依據國家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
(二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內設機構13個:
1、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承擔委機關政務、黨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各項工作制度的落實;承辦委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委機關文秘、辦公自動化、信息公開、機要保密、檔案管理、依法行政等工作;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及社會保險等工作;組織實施委系統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承擔委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事務工作;負責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承擔委機關安全保衛工作;承擔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考核指標統計工作。
2、規劃投資與技術進步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戰略、規劃、年度計畫及有關規定;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按照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組織實施國家和省上有關工業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研究擬訂全市工業、信息產業投資項目招投標的規範性檔案及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省、市政府確定的重大科技項目,負責市域內企業實施列入國家、省、市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的管理和財政補助資金的使用、監督工作;管理和監督企業新產品、新技術的鑑定和推廣套用工作;指導市域內國家、省、市企業技術中心創建工作。
3、企業幹部管理科
根據有關規定,承擔對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的考察工作並提出任免建議;考察推薦董事、監事及獨立董事人選;探索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企業領導人員考核、評價和選任方式;擬訂向國有控股和參股公司派出國有股權代表的方案。負責企業老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抓好各項待遇的落實;協助老幹部黨支部組織做好老幹部黨員的政治學習、組織生活等活動。指導國有企業董事會的建設工作;負責企業監事會有關工作。
4、產權管理科
研究提出完善國有產權管理的意見,擬訂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工作;審核所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股權轉讓及發債方案;監督、規範國有產權交易;承辦所出資的國有獨資公司章程的審核工作;組織所監管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承擔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制度工作;承辦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有關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資產損失核銷工作;組織開展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離任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5、企業改革科
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建議;指導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研究、指導、上報所監管企業合併、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資等重組方案;對其中需要國有股東決定的事項提出意見;指導所監管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和富餘人員分流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下崗職工的安置工作;推進所監管企業廠辦大集體的改革工作;承擔市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
6、信息化推進科
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資源開發、信息技術套用和電子商務推廣等社會和經濟發展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指導和協調全市信息安全防範工作,組織建立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組織推進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電子信息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推進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7、考核評價科
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承擔所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的有關工作;建立健全國有企業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考核評價所監管企業的經營績效;負責國有企業扭虧增盈工作;研究提出所監管企業重大資產損失責任追究的意見和措施;承擔全市國有資產的統計分析工作;建立全市國有資產統計信息網路。提出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承擔調控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的工作,提出所監管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和激勵辦法並組織實施;按照有關規定,規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和職工福利保障。
8、經濟運行與安全管理科
監測分析全市工業、信息產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煤、電、油等生產要素的保障工作;協調解決中省駐鹹企業及百億元企業工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市減輕企業負擔有關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工業企業和信息產業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的促進政策,指導推進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擬訂工業環境保護產業的規範性檔案和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承擔工業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工作;指導市屬國有企業和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9、重化產業科
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市重化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相關的支持政策;組織推進重化產業發展,承擔重化行業管理工作,跟蹤推進重化產業重大項目建設;組織推進重化產業基地、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參與組織重化產業利用外資項目,開展與國內外相關產業組織的聯繫;做好重化產業發展的基礎工作,開展重化產業情況的分析匯總;組織參與重化產業、企業的調整和重組。
10、裝備產業科
組織協調裝備產業的振興與發展,推進機械製造等裝備製造產業的發展。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市裝備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制定相關的支持政策。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自主化套用。組織推進裝備製造產業基地、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參與組織裝備製造產業利用外資項目。負責裝備產業分析匯總工作,做好裝備產業發展的基礎工作,負責與國內外相關產業組織的聯繫,組織和參與裝備產業、企業的調整和重組。
11、輕紡產業科
組織協調輕紡產業的振興與發展,推進全市輕工、紡織、食品、醫藥等的行業管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市輕紡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制定相關的支持政策;組織推進輕紡產業基地、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參與組織輕紡產業利用外資項目。負責輕紡產業分析匯總工作,做好輕紡產業發展的基礎工作,負責與內外相關產業組織的聯繫,組織參與輕紡產業、企業的調整和重組。負責室內裝飾業的行業管理;指導印刷包裝協會、紡織服裝協會的工作;負責市手工業合作社聯合社的管理。
12、宣傳教育科
負責委系統及所監管企業黨的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宣傳工作;指導和推進所監管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和企業文化建設工作;組織指導所監管企業及有關行業的專業教育培訓;負責企業人才工作;承擔委系統幹部職工思想教育和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工業經濟技術協作工作,組織開展市域外工業經濟技術協作活動;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外事工作。負責所出資企業和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稱評定。
13、信訪穩定科
負責委機關、直屬單位及所監管企業的安全穩定工作;負責國企改革和國資監管的信訪工作;負責受理所監管企業幹部民眾來信來訪,組織查處有關信訪案件並督促案件辦理結果的落實。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檔案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行政編制5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總經濟師1名;黨委書記1名(市工信委主任兼任),專職副書記1名;科級領導職數26名。
劉愛俠同志為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主任。

其他事項

(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掛市中小企業促進局、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牌子。
(二)將原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工業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整建制劃歸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管理。

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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