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鳳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 外文名:Fengche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service center
- 領導機構:鳳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分支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相關附則,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組織就業訓練和再就業培訓、就業調查統計;對鄉鎮(街道)和社區的勞動保障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組織開辦社區公益性崗位等相關就業服務工作。
(二)負責承辦處理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厚厚嫌,承辦本市管轄的勞動爭議案件的調解和仲裁、指導用人單位的勞動爭議調解等相關服務工作。
(三)負責全市職業技能鑑定相關服籃企才擊海體炒務工作。
(四)負責全面掌握各鄉鎮(街道)殘疾人行業情況和社會招工用人情況;對殘疾人勞動能力進行評估,組織行業職業技能培訓等殘疾人就業相關服務工作。
(五)負責全市大中專畢業生及各類流動人才推薦就業,為單位及流動人員辦理檔案保管、人事代理、落戶、調轉等就業服務工作。
(六)受權負責全市下崗失業人員的管理和失業保險金髮放。
(七)承擔由市人社局委託的行政執法職能。
(八)負責全市流動職工勞動保障業務代理工作。
(九)承擔市人社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鳳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鳳城市勞動監察中心)設7個內設機構。
1、黨政群工作部。負責黨務工作的安排、組織、協調;負責檔案、工作計畫、總結、報告等有關文字材料綜合;負責各種會議、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及記錄;負責上級部門及領導交辦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公章的使用保管;負責車輛管理、安全保衛、環境衛生、辦公用品採購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人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評定申報等工作;負責文秘、檔案工作;負責對下屬企業的管理工作;完成中心領導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4名;部長1名,副部長1名。
2、財務部。負責財務收支工作;負責各項財務報表及財務審計工作;負責服務中心經費計畫編制、預算執行工作;負責按財務制度規定建立有關賬目,並與財政危灶部門搞好核對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稅務等部門的各項檢查;負責票據管理工作;負責公積金、稅款的收繳上交工作。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2名;部長1名。
3、創業培訓部(丹東市鳳城國家職業技能鑑定所)。負責全市創業創新工作。負責全市創業工作任務指標分解落實情況的檢查、督導工作;負責落實創業補貼等榜漏槓各項創業扶持政策;負責指導全地區雙創平台建設;負責指導全市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對符合條件的創業孵化基地給予扶持政策;負責指導創業培訓機構開展創業培訓,落實補貼政策;負責創業帶頭人的培養工作;負責組織各項創業活動;負責指導落實創業擔捉獄刪保貸款扶持政策;負責創業培訓工作;負責普惠制就業技能培訓工作;為轄區內技能崗位從業人員進行職業資格鑑定提供永定殼采技術性服務。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3名;部長1名,副部長1名。
4、失業保險部。負責全市失業保險工作。負責對用人單位失業保險參保登記、審核及繳費情況進行管理;負責個人失業保險繳費申報核定、個人繳費記錄及個人繳費台帳管理;負責失業保險基金的管理及相應預、決算報告;負責對失業人員進行資格認定、登記接收;負責失業人員享受待遇的核定及核發失業保險金工作;負責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人員的管理、審查工作;負責失業人員的統計及有關調查工作,為失業人員社會保險關係的接續提供協助;負責指導基層勞動保障所(站)失業金的申領及失業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失業保險相關統計報表工作。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4名;部長1名,副部長1名。
5、就業和人才部。負責全市公共就業服務援助人才事務性工作。負責對各類就業困難人員開展就業援助和補貼政策落實事務性工作;為公益性崗位人員提供就業服務;負責企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補貼政策落實;負責對高端人才引進和信息收集並提供政策諮詢等相關服務;負責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畫和就業促進政策的制定落實;負責高校畢業生就業情況統計及對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工作;承擔鳳城市就業創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性工作。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2名,經費自理人員編制2名;部長1名,副部長1名。
6、勞動人事爭議仲裁事務部。承擔轄區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5名;部長1名,副部長1名。
7、勞動保障業務代理部。負責全市勞動保障業務代理工作。代管職工檔案、人事檔案關係的轉移、社會保險的參保、續保繳費手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員的退休手續辦理,在職參保人員死亡退保及喪撫費結算辦理;出具與檔案勞動關係有關的相關證明;因公、因私出國、出境人員的相關手續等與勞動保障業務相關的其他事項。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4名;部長1名,副部長1名。
分支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鳳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鳳城市勞動監察中心)設1個分支機構。
鳳城市勞動監察中心。主要職責是,負責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負責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的舉報投訴;負責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建築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收取;對轄區內人力資源市場依法進行管理。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9名;主任1名(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1名副主任兼任),副主任1名。
人員編制
鳳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鳳城市勞動監察中心)內設機構和分支機構人員編制38名,其中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36名,經費自理人員編制2名;人員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編制33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3名,工勤人員編制2名。
鳳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鳳城市勞動監察中心)領導職數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1名兼任市勞動監察中心主任(副科級)。
其他事項
(一)原為市人社局所屬的鳳城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局、鳳城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鳳城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丹東市鳳城國家職業技能鑑定所、鳳城市人才中心,市殘聯所屬的鳳城市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所核定的機構編制事項不再有效。
(二)請按有關規定到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相關附則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4、失業保險部。負責全市失業保險工作。負責對用人單位失業保險參保登記、審核及繳費情況進行管理;負責個人失業保險繳費申報核定、個人繳費記錄及個人繳費台帳管理;負責失業保險基金的管理及相應預、決算報告;負責對失業人員進行資格認定、登記接收;負責失業人員享受待遇的核定及核發失業保險金工作;負責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人員的管理、審查工作;負責失業人員的統計及有關調查工作,為失業人員社會保險關係的接續提供協助;負責指導基層勞動保障所(站)失業金的申領及失業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失業保險相關統計報表工作。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4名;部長1名,副部長1名。
5、就業和人才部。負責全市公共就業服務援助人才事務性工作。負責對各類就業困難人員開展就業援助和補貼政策落實事務性工作;為公益性崗位人員提供就業服務;負責企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補貼政策落實;負責對高端人才引進和信息收集並提供政策諮詢等相關服務;負責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畫和就業促進政策的制定落實;負責高校畢業生就業情況統計及對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工作;承擔鳳城市就業創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性工作。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2名,經費自理人員編制2名;部長1名,副部長1名。
6、勞動人事爭議仲裁事務部。承擔轄區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5名;部長1名,副部長1名。
7、勞動保障業務代理部。負責全市勞動保障業務代理工作。代管職工檔案、人事檔案關係的轉移、社會保險的參保、續保繳費手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員的退休手續辦理,在職參保人員死亡退保及喪撫費結算辦理;出具與檔案勞動關係有關的相關證明;因公、因私出國、出境人員的相關手續等與勞動保障業務相關的其他事項。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4名;部長1名,副部長1名。
分支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鳳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鳳城市勞動監察中心)設1個分支機構。
鳳城市勞動監察中心。主要職責是,負責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負責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的舉報投訴;負責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建築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收取;對轄區內人力資源市場依法進行管理。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9名;主任1名(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1名副主任兼任),副主任1名。
人員編制
鳳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鳳城市勞動監察中心)內設機構和分支機構人員編制38名,其中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36名,經費自理人員編制2名;人員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編制33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3名,工勤人員編制2名。
鳳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鳳城市勞動監察中心)領導職數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1名兼任市勞動監察中心主任(副科級)。
其他事項
(一)原為市人社局所屬的鳳城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局、鳳城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鳳城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丹東市鳳城國家職業技能鑑定所、鳳城市人才中心,市殘聯所屬的鳳城市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所核定的機構編制事項不再有效。
(二)請按有關規定到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相關附則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