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縣建築風貌規劃管理規定》是高邑縣施行的規定。
《高邑縣建築風貌規劃管理規定》是高邑縣施行的規定。
高邑縣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3日 正文 高邑縣建築風貌規劃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我縣城鄉規劃體系,塑造城市風貌特色,保護高邑城市資源,提升縣城魅力,塑造具有高邑特色的城市風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中共高邑縣委辦公室 高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3月22日 高邑縣2017年城市建設精細化管理實 施 方 案 為進一步提升城市建設精細化管理水平,打造更加整潔、規範、有序的城市環境,按照城市管理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十六)查處全縣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違法案件。(二十七)承擔高邑縣城鄉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二十八)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對外交流合作。(二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三十)關於河道...
2018年是全面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完成“十三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之年,是加快建設“經濟強縣、秀美高邑”的攻堅突破之年。展望發展前景和大勢,我們擁有很多有利條件。巨觀形勢持續向好,黨的...
市、區、縣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重要建築和風貌區負有保護責任,應當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和經費支持,負責實施本條例。規划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重要建築和風貌區保護的規劃管理。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重要建築的修繕和使用保護管理。文物、建設...
第十條 優秀歷史建築的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承擔優秀歷史建築的保護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歷史文化風貌街區和優秀歷史建築的義務,對危害歷史文化風貌街區和優秀歷史建築的行為有權進行勸阻並向規劃、房屋、文物等有關...
“(四)該地區相關歷史建築的保護要求;“(五)該地區與歷史文化風貌不協調的建築的整改要求;“(六)該地區風貌保護道路、風貌保護河道的保護要求;“(七)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規範要求的其他內容。“風貌保護街坊的保護規劃應當包括...
優秀歷史建築被依法確定為文物的,其保護管理依照文物保護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城市規劃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市舊城風貌區和優秀歷史建築保護的規劃管理。房產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市優秀歷史建築的安全、使用、修繕的日常監督管理。文物...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長堤歷史風貌區歷史建築的保護和管理,弘揚僑鄉優秀傳統建築文化,復興嶺南特色歷史文化街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城市紫線管理辦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
第四條 鼓浪嶼風景區管理機構(以下簡稱風景區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條例。市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規劃部門)負責鼓浪嶼歷史風貌建築的認定及規劃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依法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歷史風貌建築保護工作...
本條例所稱的風貌建築,是指經自治州人民政府確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護價值,能夠反映歷史風貌、地方或者民族特色的建築物、構築物。第四條 歷史風貌街區和風貌建築的保護工作,應當遵循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科學規劃、分類管理、保護優先、...
中共高邑縣委辦公室 高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3月22日 高邑縣2017年城市建設精細化管理實 施 方 案 為進一步提升城市建設精細化管理水平,打造更加整潔、規範、有序的城市環境,按照城市管理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本條例所稱歷史風貌建築區是指歷史風貌建築集中成片,街區景觀較為完整、協調的區域。第四條 歷史風貌建築的保護工作,應當遵循統一規劃、分類管理、有效保護、合理利用的原則。第五條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歷史風貌...
優秀歷史建築被依法確定為文物的,其保護管理依照文物保護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市規劃資源管理部門負責本市歷史風貌區和優秀歷史建築保護的規劃管理。區規劃資源管理部門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負責本轄區歷史風貌區保護的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