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方案(高考方案)

高考改革方案

高考方案一般指本詞條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提出,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巨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從根本上解決一考定終身的弊端。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加快推進職業院校分類招考或註冊入學。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探索全國統考減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語等科目社會化考試一年多考。試行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之間學分轉換,拓寬終身學習通道。

作為中央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舉措之一,國家關於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2014年9月4日正式發布,這也是恢復高考以來最為全面和系統的一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2019年4月23日,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等8省市發布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8省市均將試行“3+1+2”高考新模式,將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考
  • 目的:為國家選拔人才
  • 現狀:改革進行時
  • 適用項目:高考
  • 開始實施:2014年9月4日
改革路線,改革歷程,改革內容,效果,重要意義,制度建設,改革舉措,實施時間,具體措施,招生制度,相關新聞,政策變化,具體方案,

改革路線

此次高考改革路線圖的內容包括:一,實施把普通本科和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分開的人才選拔方式;二,完善高中學業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引導學生學好各門課程,克服文理偏科現象;三,部分科目實行一年多考,減輕學生高考壓力;四、完善高考招生名額分配辦法,清理規範升學加分政策,維護考試招生公平公正;五,加快建立多渠道升學和學習立交橋,為學生成長成才提供多次選拔機會。

改革歷程

2011年1月5日,《學習時報》刊登了教育部部長袁貴仁的文章《全面推動我國教育事業實現科學發展》,文章中明確了高考改革的主要思路,包括探索部分科目一年多次考試,減輕高考壓力。2010年7月印發的被稱為“中國未來10年教育藍圖”的教育規劃綱要,就已將“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試的辦法,探索實行社會化考試”寫入其中。
高考改革事關重大,強調有意願、有條件這兩個前提缺一不可。根據此前一些專家的描摹,新的高考改革方案或只考語文、數學、外語三門課程。袁貴仁表示,教育部將抓緊研究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三門課程考試內容,完善國家考試題庫。高等職業教育則要推廣“知識+技能”的考試方式。針對考試公平公正的問題,要建立校長作為法人代表簽發(或授權簽發)錄取通知書制度,公布各校錄取通知書籤發人名單。對學生作弊、作假、經查實除按規定處罰外,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提供就學、就職單位了解。各地在具體實施過程中,要加強高考改革的風險評估。按照“三年早知道”的原則,提前公布高考改革方案。

改革內容

作為中央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舉措之一,國家關於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2014年9月4日正式發布,這也是恢復高考以來最為全面和系統的一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1、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省份
科學設計命題內容,增強基礎性、綜合性,著重考查學生獨立思考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改進評分方式,加強評卷管理,完善成績報告。加強國家教育考試機構、國家題庫和外語能力測評體系建設。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的省份
2014年高考統一命題的省份:
新課標全國I卷使用地區:河南、河北、山西;
新課標全國Ⅱ卷適用地區:青海、西藏、甘肅、貴州、內蒙古、新疆、寧夏、吉林、黑龍江、雲南;
2、不分文理科 高考總分由兩部分組成
本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在考試科目設定方面明確規定,高中將不再分文理科,高考總成績改由兩部分組成。
一部分是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的成績,150分的分值不變。其中,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可選其一計入總分。
另一部分是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這其中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14個科目,而每門都已經"學完即考"、"一門一清",在高考中 就不必重新再考。考生在報考時,只需根據報考高校提前發布的招生報考要求和自身特長,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六科中自主選擇3個科目的 成績,計入高考總分。
本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同時對招生錄取機制進行了重大改革,探索基於統一高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
3、減少和規範考試加分,地方性高考加分只適用省屬高校當地招生
大幅減少、嚴格控制考試加分項目,2015年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探索完善邊疆民族特困地區加分政策。2014年底出台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
4、上海市、浙江省分別出台高考綜合改革試點
2014 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別出台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從2014年秋季新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改革考試科目設定,增強高考與高中學習的關聯度,考生 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 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保持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探索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高校要研究提出對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報考要求和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提前向社會公布。
5、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後進行
規 范招生簡章,強化招生委員會,實施第三方監督,建立考錄申訴機制,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主要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2015年起推行自主 招生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後進行。推行高考成績公布後填報志願方式。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改進投檔錄取模式,推進並完善平行志願投檔方式,增 加高校和學生的雙向選擇機會。2015年起在有條件的省份開展錄取批次改革試點。
6、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
綜 合考慮生源數量及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狀況等因素,完善國家招生計畫編制辦法,督促高校嚴格執行招生計畫。繼續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畫,在東部地 區高校安排專門招生名額面向中西部地區招生。部屬高校要公開招生名額分配原則和辦法,合理確定分省招生計畫,嚴格控制屬地招生比例。2017年錄取率最低 省份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從2013年的6個百分點縮小至4個百分點以內。
7、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
繼續實施國家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畫,由重點高校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部屬高校、省屬重點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額招收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優秀農村學生。2017年貧困地區農村學生進入重點高校人數明顯增加,形成保障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制。
8、完善中國小招生辦法破解擇校難題
推進九年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完善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的具體辦法,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改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式。實行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國中的辦法。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和升學考試的政策措施。
9、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規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各 地要合理安排課程進度和考試時間,創造條件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同一科目參加兩次考試的機會。2014年出台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指導意見。建立規範的學 生綜合素質檔案,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注重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興趣特長、社會實 踐等內容。嚴格程式,強化監督,確保公開透明,保證內容真實準確。2014年出台規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指導意見。
10、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
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學生也可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院校。2015年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占高職院校招生總數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為主渠道。
11、試行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之間學分轉換
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擴大社會成員接受多樣化教育機會,中等職業學校可實行註冊入學,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實行彈性學制、寬進嚴出。為殘疾人等特殊群 體參加考試提供服務。探索建立多種形式學習成果的認定轉換制度,試行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之間學分轉換,實現多種學習渠道、學習方式、學習過程的 相互銜接,構建人才成長"立交橋"。2015年研究出台學分互認和轉換的意見。
12、改革監督管理機制,加強信息公開加強制度保障和加大違規查處力度
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的範圍,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健全誠信制度,加強考生誠信教育和誠信檔案管理。健全教育考試招生的法律法規,提高考試招生法制化水平。加強考試招生全程監督。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及時公布查處結果。

效果

據介紹,2015年,按照促進公平、科學選材的原則,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正全面展開、有序推進。高考錄取率最低省份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縮小至5個百分點以內,比2014年下降1個百分點。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得以提高,定向錄取貧困地區農村學生7.5萬名,比2014年增長10.5%。
此外,2015年,全國性鼓勵類加分項目全部取消,地方性加分項目減少63%。31個省份全面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自主招生調整為全國統一高考後進行,重點考查學生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通過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占到招生計畫數的50%。上海、浙江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紮實推進,其餘29個省份也陸續制定了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2016年,中西部地區高考錄取率將繼續提高,重點大學面向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工作將實現民族自治縣全覆蓋,比2015年增加1萬人。同時,教育部將充分發揮高考命題的育人功能和積極導向作用,推進考試內容改革;各地要加強考試機構和命題隊伍建設,嚴格規範組織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強化考試安全制度和體系建設。

重要意義

一是科學選拔人才。
二是促進學生健康發展。
三是維護社會公平。

制度建設

在社會高度關注的高考改革方面,方案提出對考試評價制度和招生錄取制度進行系統設計,推進綜合改革,目標是建立起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考試招生制度。
在改革考試評價制度方面,重點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推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引導學生學好每門課程,並選擇適合自己興趣的課程,充分發展個性潛能和學科特長,同時引導學生參加公益服務和社會實踐等。二是全面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探索“減少考試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實行社會化一年多考”等改革,外語不再在統一高考時舉行,由學生自主選擇考試時間和次數,增加學生的選擇權,並使外語考試、成績表達和使用更加趨於科學、合理。
在改革招生錄取制度方面,重點內容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普通高校逐步推行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二是加快推行職業院校分類招考和註冊入學,體現職業教育的特色。一些報考高職院校的學生可不參加高考,學校依據其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職業傾向性測試成績錄取。
根據這些改革頂層設計,再跟進系列配套改革,積極穩妥推進,將有利於消除“一考定終身”的弊端,減輕學生應試壓力,扭轉“考什麼學什麼”、分分計較等應試教育傾向,促進千百萬學生健康成長、促進各類高校科學選拔人才、促進社會公平公正。

改革舉措

1.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的制度。
這是義務教育體現公益性、公平性的法定要求,要多措並舉,探索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就近入學的多種實現形式,包括國小國中對口直升;合理劃分學區,學生在學區內直接進入國中;有條件的地區新建校實行九年一貫制辦學等,綜合有效治理一些大城市擇校過熱問題。
2.推進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制度改革。
適應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鼓勵各地積極探索以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為依據的招生方式。完善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國中的辦法,引導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中等職業學校以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依據,實行註冊入學。
3.建立健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4.建立健全適合高等職業教育特點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招生制度。
5.改革統一高考,建立普通本科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
6.建立有利於創新型人才和高層次套用型人才選拔的研究生考試招生制度。
主要舉措包括:探索專業學位與學術學位研究生分類考試。對學術型碩士研究生重點考查專業素養和創新潛質;對職業型專業碩士研究生重點考查職業素養和職業能力。擴大培養單位和導師團隊的招生自主權。建立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錄取制度,使選拔更加重視專業素養、研究能力、創新潛質。
7.擴大社會成員接受多樣化教育的機會。
重點舉措包括:拓寬社會成員接受各級各類教育的渠道。為各行各業在工作崗位上取得優異業績的在職人員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建立多種學習成果轉換認定製度。
高考雙軌制
中國出台方案,實現兩類人才、兩種模式高考。
第一種高考模式是技術技能人才的高考,考試內容為技能加文化知識;第二種高考模式就是現在的高考,學術型人才的高考。技能型人才的高考和學術型人才的高考分開。
在高中階段,16歲就可以選擇你未來發展的模式。
技術技能型有三種人,第一類是工程師,第二類是高級技工,第三類是高素質勞動者。”魯昕解釋說,之前的職業教育只講技能,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產業升級,技能需以技術為基礎。
據統計,近幾年來,中國每年從中高等學校進入勞動力市場的畢業生總量約在1700萬人左右,高校畢業生就業難和技術技能人才供給不足矛盾已成為短期內新增勞動力就業結構性矛盾的突出表現。
2013年有140萬人通過第一種高考方式,進入技術技能類型的教育。要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通過實行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方式,用市場的力量來辦學。
高考改革是一個非常靈活的辦學體制,首先要對這類學校進行產權制度改革,產權結構和分配機制都發生變化。這個體系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通過。教育部將做600多所地方本科高校向套用技術、職業教育類型轉變的工作。據相關統計,中國普通高等院校共1200所左右。這就意味著有50%的學校要淡化學科、強化專業,按照企業的需要和崗位來對接。教育部已經成立了聯盟,已有150多所地方院校報名參加教育部的轉型改革。

實施時間

2014年上半年國家發布總體方案及高考改革等各領域的改革實施意見,有條件的省份開始綜合改革試點或專項改革試點。
最遲2014年年底前各省(區、市)出台本地區具體實施辦法。
2017年總結成效和經驗,推廣實施。
2020年基本形成新的考試招生制度,實現改革總體目標。
按“三年早知道”原則提前一定時間公布
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說,高考事關重大、涉及面廣,我們要按照積極穩妥、統籌兼顧、試點先行、有序推進的原則,充分考慮現有改革基礎,充分考慮相關實施主體對改革的實現能力和社會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加強具體實施方案的可行性論證,審慎操作,做好試點工作,逐步推開。要充分考慮教育的周期性,要按照“三年早知道”的原則,提前一定時間公布,確保目前在校高中生不受影響。
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副司長王輝介紹,到2015年底,增加使用全國卷省份的任務基本完成。遼寧、江西、山東3省份今年已使用全國卷;安徽、福建等8省份已申請明年起使用全國卷,全國卷使用省份從2014年的15個增加到2016年的26個。
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已按要求全部調減到位,2018年地方性加分項目僅有35個,比2014年的95個降低了63%,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實現了“大幅減少、嚴格控制”的目標。
同時,各地制訂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工作紮實推進。目前,除上海、浙江已發布方案外,其餘29個省份均已形成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及相關配套檔案。
據介紹,改革一年多來,全國高考錄取率地區差距進一步縮小。今年國家新增招生計畫全部投向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畫安排20萬人,2015年錄取率最低省份與全國平均水平差距縮小到5個百分點以內。
隨著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畫的實施,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工作取得積極成效。2015年繼續實施國家、地方、高校3個專項計畫,錄取貧困地區農村學生人數較2014年增長10.5%。
王輝表示,為了讓專項計畫真正惠及需要的民眾,2015年已對相關政策進行微調,在目前的三年學籍、三年戶籍、連續就讀基礎上,增加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需具有當地戶籍。

具體措施

高考改革方案初定
全國高考改革方案初定為考語數外三門,外語一年兩考,再讓學生選考三門,按五級制評價。昨天,中國教育學會副會長,著名教育家朱永新教授應江蘇省教育學會民辦教育專業委員會之邀,在南京舉行教育專題報告會,向江蘇教育界人士透露教育改革動態。
從2013年開始,不斷有關於高考方案改革的傳言,但江蘇的改革,必須在全國改革之後再出台。有權威部門人士透露,江蘇高考新方案可能今年上半年就公布,這也意味著,全國方案會很快公布。朱永新透露,全國的高考方案的確已經初步確定:考語數外三門,其中外語是社會化考試,2014年的考慮是一年考兩次,也有建議以後可以適當增加次數。另外讓學生選三門最擅長的課去考,按等級來評價,分為五級。
他說,也有人提出,外語社會化考試,可以增加次數,但增加次數也有問題,因為中國的有些孩子不考到100分不罷休,只要有機會就會不斷地去“碰運氣”,這就涉及到時間和經濟成本。所以關鍵是考試本身的科學性,要一個人沒有經過再次訓練的情況下,考100次還是這么多分數。
對於自選三門計等級,他說,對好學生來說,選擇的三門課等級基本可以拿到最高,那么高考就變成了語數外的競爭。
高考改革方案具體如下:
1、高考命題杜絕繁難偏舊,基本以2013年的試題難度為標準;
2、2016年,英語將正式退出新高考(也就是6月7、8兩天將沒有英語考試),但是學生的會考成績計入高考總分(A等100分,B等85分,C等70分),學生可以多次報考會考,最終以最好成績為準;
3、在2016年之前,高考英語分值逐年降低:2015年,英語120分,相應的,語文將提高到180分;2016年,英語100分(會考),語文提高到200分;
4、除了少數民族加分政策以外,其它加分政策都將取消;
5、志願填報也有微調:考前填報,但從2014年開始執行平行志願,第一志願可以同時報2個,第二志願可以同時報3個。
【附】中考改革:
1、增加市級示範校名額;
2、擴大市級示範校的招生計畫,不鼓勵小班化;
3、不鼓勵市級示範校辦國際班;
4、擴大市級示範校向普通國中的招生分配指標,從2013年的12%,逐年遞增,三年內漲到50%;
5、取消“三限”擇校生,逐步取消中考加分(三年之內);
6、大幅度調整中考內容,重新制定課程標準,降低難度,刪除繁難偏舊,突出核心知識與能力的考察;
7、中考英語從120分到100分,其中聽力要增加到40分;
8、語文從2013年的120分要增加到150分;
9、物理、化學和卷考試,逐步體現科學綜合,總分160分,其中物理約100分,化學約60分;
10、取消一切特長生的加分政策,特長生入學必須達到學校的最低分數線。

招生制度

作為中央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舉措之一,國家關於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4日正式發布,這也是恢復高考以來最為全面和系統的一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1、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省份
科學設計命題內容,增強基礎性、綜合性,著重考查學生獨立思考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改進評分方式,加強評卷管理,完善成績報告。加強國家教育考試機構、國家題庫和外語能力測評體系建設。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的省份。
2014年高考統一命題的省份:
新課標全國I卷使用地區:河南、河北、山西;
新課標全國Ⅱ卷適用地區:青海、西藏、甘肅、貴州、內蒙古、新疆、寧夏、吉林、黑龍江、雲南;
2、不分文理科 高考總分由兩部分組成
本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在考試科目設定方面明確規定,高中將不再分文理科,高考總成績改由兩部分組成。
一部分是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的成績,150分的分值不變。其中,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可選其一計入總分。
另一部分是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這其中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14個科目,而每門都已經"學完即考"、"一門一清",在高考中就不必重新再考。考生在報考時,只需根據報考高校提前發布的招生報考要求和自身特長,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六科中自主選擇3個科目的 成績,計入高考總分。
本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同時對招生錄取機制進行了重大改革,探索基於統一高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
3、減少和規範考試加分,地方性高考加分只適用省屬高校當地招生
大幅減少、嚴格控制考試加分項目,2015年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探索完善邊疆民族特困地區加分政策。2014年底出台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
4、上海市、浙江省分別出台高考綜合改革試點
2014 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別出台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從2014年秋季新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改革考試科目設定,增強高考與高中學習的關聯度,考生 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保持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探索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高校要研究提出對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報考要求和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提前向社會公布。
5、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後進行
規 范招生簡章,強化招生委員會,實施第三方監督,建立考錄申訴機制,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主要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2015年起推行自主 招生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後進行。推行高考成績公布後填報志願方式。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改進投檔錄取模式,推進並完善平行志願投檔方式,增加高校和學生的雙向選擇機會。2015年起在有條件的省份開展錄取批次改革試點。
6、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
綜 合考慮生源數量及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狀況等因素,完善國家招生計畫編制辦法,督促高校嚴格執行招生計畫。繼續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畫,在東部地區高校安排專門招生名額面向中西部地區招生。部屬高校要公開招生名額分配原則和辦法,合理確定分省招生計畫,嚴格控制屬地招生比例。2017年錄取率最低省份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從2013年的6個百分點縮小至4個百分點以內。
7、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
繼續實施國家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畫,由重點高校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部屬高校、省屬重點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額招收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優秀農村學生。2017年貧困地區農村學生進入重點高校人數明顯增加,形成保障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制。
高考改革方案(高考方案)

相關新聞

2014年9月19日,上海浙江高考改革方案公布均不分文理科。
浙江高考改革
3+3模式,外語和選考均可考兩次:①不分文理 ②除語數外再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技術7門中選3門 ③外語和選考有兩次考試機會,成績兩年有效 ④語數外每門150分,選考科目分等級打分,每門最高100分,總分750分 ⑤取消一二本等批次區別 ⑥2014級高一開始實施。
上海高考改革
3+3模式,不分文理,外語可考兩次: ①不分文理 ②外語有兩次考試機會 ③除語數外再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6門中選考3門,選考5月考試 ④語數外每門150分;選考科目分等級打分,每門最高70分,最低40分,總分660分 ⑤取消一二本等批次區別 ⑥2014級高一開始實施。
2014年11月7日,上海市教委公布了《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根據該方案,每名考生可填報兩所院校志願,每校可填報3個志願。上海市教委新聞辦表示,2015年春季高考將探索一名考生同時被兩所高校錄取的招生模式,“考生可以被自己填報的兩所院校同時預錄取,但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其中一所高校進行錄取確認。這與傳統意義上的平行志願錄取模式有所區別”。上海被確定為全國高考改革試點省市,春考改革打響了上海高考改革的第一槍。
明年的上海春季高考將有包括上海理工大學、上海海事大學、華東政法大學等22所上海市屬高校參加春季招生,計畫招生1640人,但復旦大學和上海交通大學並不在春招名單之列。春季高考的招生方式與夏季高考有較大不同,春考成績主要靠“統一文化考試+院校自主測試”,其中語、數、外三門統考成績為400分,高校自主測試分值為200分。一定程度上來說,上海的春考是目前與國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最為接近的一種高考模式,它賦予了高校極大的自主招生權力,也給了學生更多選擇的機會。
湖北高考改革
2019年4月2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發布《湖北省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全面推進部署我省髙考綜合改革實施工作。作為全國第三批實施改革的8個省市之一,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將參與新高考。

政策變化

2014年9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勾勒出新一輪高考改革方案的清晰輪廓。
隨後,上海、浙江兩地率先試水高考綜合改革:高考不分文理科,英語“一年兩次考試,取最好成績計入高考”。
高考自1977年恢復以來,成為國家選才的重要通道。我國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數在2009年達到2145萬人,2014年高考報名人數為939萬人。然而,“文理分科”“一考定終身”等規定影響一些學生全面發展的弊端日益顯現。
英語考試首次打破“一考定終身”,彰顯了此輪高考改革“啃硬骨頭”的決心。上海大學副校長葉志明說,英語“一年兩考”,有助於扭轉以應試為主的傳統思路,回歸學習的本質。
北京大學教授宋偉說,“文理不分科”將培養更多綜合型學生,儲備跨學科、具備解決綜合問題能力的“新型人才”。
試水“綜合評價”:統考變“選考”,“素質”入檔案
根據滬浙高考改革方案,從2014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探索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
上海考生要考語、數、外等13門“合格考”,再從地理、物理、化學等6門“等級考”中根據興趣或特長自選3門,成績計入高考;浙江考生必考的外語科目也可以從英語、日語、俄語等6門語言中選擇,高中學業考試可以“7選3”計入高考成績。此外,學生將建立“綜合素質檔案”,供招生學校參考。
從統考“套餐”變成選考“自助餐”,學生能夠根據自己特長和興趣選擇考試科目;而將“興趣”“責任”等綜合素質評價計入檔案,則有利於破除“唯分數論”。
華東師範大學副校長郭為祿說,教育不能“只見分不見人”,“唯分數論”就是用一個“總分”代替對學生方方面面的評價。雖然綜合素質評價目前僅作為招生參考,卻向學校和社會傳遞素質教育的明確導向。
目前,教育部已明確足球特長可以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四川將體質健康測試納入綜合評價,上海將思想品德、傳統文化素養、創新精神等納入綜合評價等。

具體方案

作為中央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舉措之一,國家關於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4日正式發布,這也是恢復高考以來最為全面和系統的一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此輪的改革從考試科目、高校招生錄取機制上都做出了重大調整,目的就是探索招生錄取與高中學習相關聯的辦法,更好的推進素質教育,增加學生的選擇性,分散考試壓力,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
目前,全國絕大部分地區的高考,都主要是按文理分科,考察語文、數學、英語三門,外加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的成績,也就是大家所說的3+x,高校在招生時依據這些考試的高考總分數進行錄取。
不分文理科 高考總分由兩部分組成
本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在考試科目設定方面明確規定,高中將不再分文理科,高考總成績改由兩部分組成。
一部分是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的成績,150分的分值不變。其中,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可選其一計入總分。
另一部分是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這其中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7個科目,而每門都已經“學完即考”、“一門一清”,在高考中就不必重新再考。考生在報考時,只需根據報考高校提前發布的招生報考要求和自身特長,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 技術(技術只供浙江考生選擇)六(或七)科中自主選擇3個科目的成績,計入高考總分。
本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同時對招生錄取機制進行了重大改革,探索基於統一高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
教育部(微博)副部長杜玉波說,改革的重點是探索依據統一高考成績、依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簡單地說就是“兩依據、一參考”。目的是破解“唯分數論”、“一考定終身”等問題,發揮高考“指揮棒”的正確導向,增加學生的選擇機會,減輕學生的應試壓力,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使高校科學選才。
“3+1+2”模式
2019年4月23日,作為全國第三批啟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8個省份,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發布本省份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明確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根據公布的實施方案,8省市將採用“3+1+2”模式。即“3”為全國統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所有學生必考;“1”為首選科目,考生須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物理、歷史科目中選擇一科;“2”為再選科目,考生可在化學、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個科目中選擇兩科。
從2021年起,8省市普通高校招生依據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合格考成績是學生畢業、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選擇考成績計入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總成績。8省市均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選擇性考試安排在統一高考期間一併進行,並且將考試次數確定為1次。
從2021年起,8省市新高考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成績構成,滿分750分。其中,統一高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50分。選考科目中,物理或歷史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自主選擇的兩門科目按等級賦分後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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