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調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之初,各地方政府接收了國民黨政府遺留的各級公立學校和享受外國津貼的高等學校。為了適應國家發展的需要,教育部於1950年6月中旬至9月中旬進行了全國高等學校院系的調整工作。調整的總方針是:以培養工業建設人才和師資為重點,發展專門學院和專科學校,整頓和加強綜合性大學,逐步創辦函授學校和夜大學,在機構上為大量吸收工農成分的學生進入高等學校準備條件。調整以後的院校,華北地區41所,華東地區54所,華南地區25所。此次高等院校的院系調整,改變了中國高等教育事業的布局和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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