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改革

高等教育改革是我國高等教育單位各環 節各因素的調整和變革,主要包括調整科類 比例、層次結構、招生分配、管理體制、督學制 度、辦學方針等問題。

1.在科類比例上,增加 經濟和套用類專業,削減長線專業;2.在層次 結構上,開辦專科、本科、函授、成人再教育、 夜大學、碩士生和博士生的多種層次;在招生 分配上,實行三種形式,一是完成中央和國家 下達的指令性計畫,二是單位和部門根據需 要自主確定的委託培養計畫,三是招收自費 學生。隨著勞動人事制度的改革和勞務(人 才)市場的建立和發展,今後將逐步縮小指令 性計畫,擴大調節性計畫;3.在分配問題上, 目前仍是統分,但要改革完全由國家包下來 的做法,最終打破鐵飯碗,可實行“供需見面” 和“雙向選擇”,同時創造條件實行提前一年 預分配,給學生一定範圍的選擇職業的機會 和權利。國家教委正準備研究制訂高校畢業 生通向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充實教育 師資力量的具體措施。4.在高教管理體制上, 改變“條塊分割”,加強學校的自主權,允許學 校在完成主管部門下達的計畫並保證學校教 學、生活條件的前提下,為非主管部門服務, 走聯合辦學的道路,多渠道籌集資金。選擇若 乾定編、定員合理的高等學校,進行人員工資 總額包乾的試點,逐步把教師職務的評定權 下放在學校。學校自主管理以後,每年可以有 計畫地增聘與晉升一定數量的合格人員,在 調整高校領導班子和搞好黨政分工的基礎 上,推行校長負責制。5.實行督學制度,即監 督指導學校和下級教育行政部門貫徹落實國 家有關的教育法規和政策,評估教學質量和 教育管理水平,同時進行調查研究,把教育工 作者的意見及時反饋到有關部門。6.在教學 安排和辦學方針上,採取靈活多樣的各種形 式,增加選修課,實行學分制,給學生一定的 自主權,提前完成學分,可以提前畢業,並且 把學生的學習成績與分配工作聯繫起來,把 學生培養成“四有”新人,適應社會主義現代 化建設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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