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根據全國考委的規定,2001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進行了專業考試計畫調整,並參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編印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目錄與專業基本規範》的規定,對專科畢業生報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專業有關要求作了明確規定。

各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各有關主考學校:
經過幾年的實踐,隨著我國高等教育專業建設和培養目標的深入改革與發展,我們發現這些規定逐步不適應發展的需要或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操作性不強,嚴重挫傷了廣大考生參與自學考試的積極性。為了既確保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質量,維護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聲譽,又有利於維護廣大考生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利益,調動各界人士參加自學考試的積極性,經有關主考學校組織專家認真論證,我委研究,決定對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或以上)畢業生直接報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專業的規定進行相應的調整(詳見附屬檔案)。使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專業體系更符合高等教育發展趨勢。本規定從發文之
日起執行。
請你們切實做好宣傳工作,讓考生及時了解以上調整規定。
附屬檔案: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畢業生直接報考本科專業規定調整一覽表
二○○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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