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學校工程技術職務系列是指根據高等學校工程技術方面需要而設定的工作崗位系列。適用於專職從事教學實驗和實習、科學試驗、生產、建設規劃設計、建築施工、儀器設備運行維修、技術開發、技術裝備等方面的技術工作和技術管理工作的人員。 1987 年 6 月國家教委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國家教委所屬高等學校實行〈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的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工程技術職務設高級工程師、工程師、助理工程師、技術員。其中高級工程師為高級技術職務,工程師為中級技術職務,助理工程師和技術員為初級技術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