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學校出版專業職務系列是根據高等學校出版單位編輯、技術編輯和校對工作需要而設定的工作崗位系列。1987 年 6 月國家教委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國家教委所屬高等學校實行〈出版專業人員職務試行條例〉的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編輯職務(含美術編輯)設編審、副編審、編輯、助理編輯,其中編審、副編審為高級職務,編輯為中級職務,助理編輯為初級職務;技術編輯職務設技術編輯、助理技術編輯、技術設計員,其中技術編輯為中級職務,助理技術編輯、技術設計員為初級職務;校對職務設一級校對、二級校對、三級校對,其中一級校對為中級職務,二級校對、三級校對為初級職務。其任職的學歷、資歷條件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