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對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影響研究》是2020年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校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對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影響研究
- 作者:鐘沖,石琦,雷鳴 等
- 類別:社會調查與社會分析
- 出版社: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0年
- 開本:128 開
- 裝幀:平裝-膠訂
- ISBN:9787564378462
《高校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對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影響研究》是2020年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高校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對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影響研究》是2020年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針對職務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進行了有益探索,通過承認職務科技成果特殊屬性、實施所有權確權激勵破除“國資詛咒...
二、促進財政科技成果轉化制度的比較法研究 (一)美國:市場機制主導的權利讓渡制度安排 (二)日本:政府主導的技術轉移制度體系改革 (三)歐洲:意思自治原則下的權屬與收益分配機制 三、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對成果轉化影響研究 (一...
4.4.3 國有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影響深遠 / 067 4.5 小結 / 069 第5章 國有企業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制度創新研究 5.1 研究設計 / 071 5.1.1 基本制度建設情況分析 / 071 5.1.2 科技成果轉化與國有資產管理關係模型研究 / 071...
高校要加強對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管理、組織和協調,成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重大事項領導班子集體決策制度;統籌成果管理、技術轉移、資產經營管理、法律等事務,建立成果轉移轉化管理平台;明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管理...
依託遼寧省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鼓勵高校按產業化思路、商業化模式、資本化運作,走科研、中試、生產相結合的道路,充分吸納各類創業投資基金,為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提供資金保障。(省教育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配合)...
2016年8月22日,中國科學院、科學技術部以科發促字〔2016〕97號印發《中國科學院關於新時期加快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指導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資產管理、人員管理、考核機制、條件保障6部分22條,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地區專題研究 附屬檔案1:北京市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研究 附屬檔案2:深圳市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研究 附屬檔案3:青島市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研究 企業、機構專題調查 附屬檔案4:對北京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的調研報告 附屬檔案5:對北京住總集團的...
(一)國家鼓勵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通過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等方式,向企業或者其他組織轉移科技成果。國家設立的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院校應當採取措施,優先向中小微企業轉移科技成果,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技術供給。
(二)簽訂科技成果轉讓契約,向他人轉讓科技成果的所有權;(三)簽訂科技成果使用契約,向他人轉讓科技成果的使用權;(四)以科技成果作為合作條件,與他人共同實施轉化;(五)以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折算股份或者出資比例;(六)以其他方式...
企業所得稅“兩法”合併與企業的行為策略分析 地方政府對企業財政補貼影響分析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篇 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思考 最佳化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的思考 醫療改革不能忽視國有醫療資產的最佳化配置問題 ……
開展科技成果作價投資,已經履行勤勉盡責義務仍發生投資虧損的,不納入單位國有資產對外投資保值增值考核範圍。二、健全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機制 (九)推動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等事業單位建立健全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激勵制度。科技成果...
1.以技術轉讓或者許可方式轉化職務科技成果的,應當從技術轉讓或者許可所取得的淨收入中提取不低於50%的比例用於獎勵。2.以科技成果作價投資實施轉化的,應當從作價投資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資比例中提取不低於50%的比例用於獎勵。3.在研究開發...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引導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與企業合作,通過聯營、技術轉讓、參股控股等方式,開展產學研一體化研究、開發與試驗,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套用。第五條 科技成果持有者可以採用下列方式進行科技成果轉化:(一)自行投資...
第十七條國有企業應當增加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的投入,建立完善技術開發體系,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當將國有獨資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研究開發投入、科技成果轉化績效等指標列入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範圍。國有...
項目承擔單位要切實落實公務卡管理自主權,允許項目臨時聘用人員、研究生等不具備公務卡申請條件的人員因執行項目任務產生的差旅費不使用公務卡結算。(十)改革科技成果管理制度。修訂完善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取消職務科技成果...
14、資產經營公司的投資活動應主要圍繞轉化學校科技成果、孵化高新技術企業進行,一般不得投資經營與本校技術成果轉化的非科技型企業。依據這個原則,兩校應抓緊對現有企業進行清理。與學校沒有投資關係的“掛靠”企業,必須限期解除“掛靠”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