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醫療保障局

高安市醫療保障局

高安市醫療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宜春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贛廳字〔2018〕97號),《中共宜春市委辦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高安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字〔2019〕6號)和《中共高安市委辦公室、高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高安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高辦字〔2019〕1號),市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高安市醫療保障局局長:(空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安市醫療保障局
  • 外文名:Gao'an Medical Security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宜春市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組織起草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規範性檔案,擬訂相關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醫療保障參保、籌資和待遇政策,根據省、宜春市醫療保障局的有關政策、精神,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四)組織執行省、宜春市及本市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五)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 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實施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
(六)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管理維護。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市醫療保障局應完善全市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基(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 “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職責分工

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業務股。機關黨群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行政編制

市醫療保障局行政編制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2名。
市醫療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高安市醫療保障局局長:(空缺)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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