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高台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高台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是高台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高台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掛高台縣文物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台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 隸屬:高台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旅遊等領域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全縣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推進全縣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二)負責全縣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管理,組織實施全縣文化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全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指導、推進旅遊與文化、體育、醫養等相關產業融合發展。
(三)統籌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統籌協調全縣文化旅遊博覽活動和相關節會活動。協調全縣重點文化、旅遊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全縣文化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全縣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內外市場推廣。
(四)統籌全縣民眾體育、競技體育、體育產業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民眾性體育活動,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負責全縣競技體育、業餘訓練工作,推廣體育科技成果,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協調體育訓練、體育競賽和運動隊伍建設。指導、監管公共體育設施和體育經營活動。配合教育部門加強學校體育工作。
(五)指導、管理全縣文藝事業,指導全縣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全縣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六)負責全縣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旅遊事業發展,推進全縣文化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領域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全縣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七)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對全縣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製作、傳輸、播出機構進行監督管理,保障廣播電視安全播出。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扶助基層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
(八)承擔全縣文物管理及保護工作,管理和指導全縣文物考古工作。負責推動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全縣博物館(紀念館)的業務工作。
(九)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指導全縣文化旅遊市場發展,對全縣文化旅遊市場經營行業安全生產和生態保護進行監管,推進全縣文化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全縣文化旅遊市場。
(十一)監督、檢查、指導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旅遊市場的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行業安全和市場秩序。
(十二)指導全縣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組織開展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旅遊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打造高台文化旅遊品牌,推進高台文化旅遊走出去。
(十三)管理縣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縣藝術、民眾文化、社會體育、文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審核、申報、評審工作。承擔體育行業特有職業技能鑑定,體育統計、體育彩票發行監督管理和公益金使用工作。
(十四)負責系統內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承擔涉及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黨建、黨風廉政、精神文明、意識形態、綜治信訪維穩、工會、共青團、婦聯、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文秘會務、保密機要、檔案管理、督察督辦、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政務公開、信息宣傳、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屬非獨立核算單位的財務管理,承擔預決算編制、預算執行、預算績效管理、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財務監督檢查、內部審計等工作,指導局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
(二)公共服務股。負責擬定全縣文化、體育、旅遊公共服務以及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重點藝術創作和藝術精品生產,組織協調專業性重大藝術活動、非經營性演出及對外文化交流,推動全縣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民眾性體育活動,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負責全縣競技體育和運動隊伍建設,監管體育經營活動、體育彩票發行和公益金使用。承擔全縣文物資源普查、管理、保護和利用工作,管理和指導全縣文物考古工作。負責推動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縣博物館(紀念館)的業務工作。指導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指導監督縣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社體中心、鎮綜合文化站等單位業務建設,配合教育部門加強學校體育工作。指導和管理文化、體育、旅遊公共服務類以及文化遺產保護類項目的申報實施工作。
(三)產業促進股。負責擬定全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旅遊形象宣傳策劃以及全縣重點旅遊產品線路、旅遊目的地的宣傳推廣工作。指導全縣旅遊產業新型業態發展和產品開發,協調全縣文化、體育、旅遊領域重大節會和博覽活動組織,促進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推進全域旅遊、鄉村旅遊和紅色旅遊發展,加強文化旅遊對外開放交流,推動高台文化旅遊走出去。指導和管理文化旅遊產業項目申報實施工作。
(四)市場管理股。指導、監督全縣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督辦行業重大案件。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行業標準化、信息化及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行業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普法宣傳等工作。承擔全縣文化旅遊市場經濟運行統計監測、預測預報、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等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傳輸機構、製作經營機構的技術保障和安全播出工作。指導全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扶助基層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

現任領導

局長:盛興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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