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市贛榆區文體廣電和旅遊局,是連雲港市贛榆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文化、體育、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全區文化事業、文化產業、體育事業、體育產業、廣播電視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統籌規劃全區民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組織和指導國民體質監測工作。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及監督管理。統籌規劃全區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運動項目的設定和重點布局,指導協調全區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組織參加和承辦重大體育競賽。負責全區體育運動隊伍建設,協調做好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區級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全區體育彩票發行管理工作。
(四)負責推進全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信息化、數位化、標準化建設和科技創新發展,組織全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大數據建設,推進智慧旅遊發展。
(五)負責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六)負責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管理全區圖書館、文化館事業,深入實施文化和旅遊惠民工程,統籌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七)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文化體育旅遊資源普查、發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體育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八)負責組織全區旅遊城市總體形象推廣和品牌建設,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活動,指導區級重點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設施建設,促進文化、體育、旅遊產業市場推廣和對外合作,制定全區文化、體育、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全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市場經營、服務質量進行行業監管;負責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市場。
(十)負責查處全區文化、體育、文物、出版、著作權、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組織查處跨區域、全區性的文化、體育、文物、出版、著作權、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十一)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發掘和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二)負責推進全區文物事業發展,負責組織文物資源調查,依法開展文物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組織全區文物調查、勘探和考古發掘工作,負責全區博物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對全區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實施依法設定的廣播電視行政許可。
(十四)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指導廣播電視、網路視聽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五)負責組織、指導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協調廣播電視全區性重大宣傳活動,組織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收錄和管理。
(十六)擬定全區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科技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區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七)負責管理全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領域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企業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
(十八)監督管理文化市場安全生產工作,對相關文化藝術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制定應急預案。負責公共體育設施、體育場所安全管理,監督指導高危體育項目、重要體育賽事和活動、體育彩票銷售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擔各類圖書展銷會、交易會、書市等活動的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指導、監督廣播電視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旅遊星級飯店、旅行社、旅遊景區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旅遊安全專項檢查,配合有關部門加強旅遊客運、遊客聚集場所和遊樂設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與區行政審批局有關職責分工。區行政審批局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對劃入事項的審批服務工作,並及時將相關審批信息推送區文體廣電和旅遊局。區文體廣電和旅遊局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對劃入區行政審批局的事項進行日常監管和執法監督,並將相關監管執法信息推送區行政審批局。
現任領導
孫傳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