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定義
體育經紀人是從事體育賽事、體育組織
品牌包裝、經營策劃、無形資產開發及運動員轉會、參賽等活動的人員。是指在取得合法資格後,從事居間、行紀、代理等經紀業務的個人或組織。
國家體育總局信息開發部副部長張立介紹,體育經紀人按組織形式劃分為個體經紀人、合夥經紀人或經紀人事務所、
經紀公司等;按經紀活動方式劃分為
居間經紀人、
代理經紀人;從客戶性質上分,有運動員(隊)經紀人、體育比賽經紀人、體育組織經紀人等。體育經紀活動內容主要包括運動員經紀、體育賽事經紀、體育組織經紀以及體育保險經紀、
體育旅遊經紀等其他體育經紀活動。這是一種新興的現代職業,同時又是一種比較自由化和社會化的職業。
工作內容
(1)策劃與推廣體育賽事;
(2)協助體育組織從事市場開發以及處理日常事務;
(3)代理運動員轉會;
(4)代理運動員表演或參賽;
(5)代理運動員無形資產的經營;
(6)代理運動員的日常事務;
(7)代理運動員投資;
(8)包裝和代理運動隊;
(9)代理體育行業之外的公司企業介入體育事務。
職業技能
中國的首批體育經紀人將在律師、會計師、記者、大學老師、公司經理中產生。國際田徑經紀人聯合會
秘書長詹寧斯認為,成功的體育經紀人應該具備職業能力、創造能力、適應能力和應變能力。操幾國語言周旋於談判席間也只算是作為一個體育經紀人的必備工具。
據北京東方體育有限公司
足球經紀人王渤介紹,體育經紀人是個職業要求較高的新興行業,體育經紀人必須具備的基本知識包括法律、業務、形象包裝、理財和外語等,同時需要講誠信、有耐心。體育經紀人在國際上已經是一個相當成熟和充滿挑戰的熱門事業,但對中國的很多業外人士來說還是比較陌生的。王渤說他之所以選擇開拓這個行業,主要是覺得這個行業具有極大的挑戰性,因為一個體育經紀人不但要熟悉各種體育項目的特點和內在規律,熟悉體育組織和運動員,還要熟悉相關的法律、財務、稅務、
項目策劃、賽事推廣、宣傳包裝等各方面知識,並且要與很多贊助商有著良好的關係。
職業收入
體育經紀人收入一般為運動員工資的4%—6%;商業推廣報酬可高達15%—30%;年薪起步價一般為10萬元。體育經紀人作為體育賽事、體育組織的品牌包裝、經營策劃、無形資產開發以及運動員的轉會、參賽等中介活動的人員,對於運動員和體育組織來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體育組織會不惜重金聘請體育經紀人來包裝自己和其隊員;這一職業對體育經紀人自身能力要求也很高,它需要體育經紀人有較強的對外溝通能力,所以如果體育經紀人具有較強的溝通和策劃能力,薪水也會很高。
發展簡介
興起背景
體育經紀人在中國興起約在80年代,比起早在19世紀末就有棒球經紀人的美國來說,自然是晚了不少。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許多賽事組織者組織比賽時要自負盈虧,為了
保證比賽,他們對賽事自覺或不自覺地運用了市場經濟規律來操作,成為初步具有體育經紀人意識的賽事組辦者。起初這些人主要是體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官員,在嘗到甜頭後,越來越多的人對這種由中介參與賽事的操作方式感興趣。
進入90年代,體育經紀人市場進一步發展。1993年3月,在北京成功舉辦國際職業拳擊冠軍賽的操作者是中國星華實業集團總公司總裁
李偉,他成為中國首位持有IBF(國際拳擊協會)職業拳擊經紀人營業執照的體育經紀人。1997年10月,中國第一家體育經紀人公司——希望國際體育經紀人有限公司在上海註冊成立,總經理為著名男子
跳高運動員
朱建華。同年11月,廣州成立了廣東鴻天體育經紀人公司,隨後北京也成立了中體經紀人有限公司。1999年2月,中國射擊界首家由個人經營的培訓中心在福州成立。而為了適應中國體育經紀市場的需要,上海體育競賽中心在
上海交通大學創辦全國首家體育經紀人培訓班,報名人數大大超過預定名額,學費也由最初的300升至2000元。
現狀與前景
經國際足聯隊認可的經紀人亞洲僅有14人,其中日本8人,韓國4人,而中國至今仍是空白。在許多已開發國家,體育產生在國民經濟中所占的比例明顯上升,有的已成為國家的支柱產業。體育經紀人在運動員、俱樂部、協會、贊助商、廣告商之間牽線搭橋,在運動員工資、獎金、出場費以及其他商業利潤中獲取佣金的同時,為競技體育的普及化、規範化、國際化及體育人才的培養和成長做了大量工作。他們已經成了活躍體育市場,促進現代體育事業發展不可或缺的積極因素。
體育經紀人評選
經過長期的發展實踐,現在中國外體育經紀人的行業管理已日趨完善。美國已有24個州制定了專門條例。
比利時、西班牙、荷蘭、德國、法國等國家還設立了專門培養體育經紀人的高等院校。在激烈的競爭下體育經紀人的經營範圍開始呈現多樣化,有談判、諮詢、研究、服務、電視、贊助、推廣……現在,一個
優秀運動員所要做的就是安心地訓練和比賽。
據資料顯示,被稱為"朝陽產業"、"
綠色產業"的
體育產業已經成為我國許多城市新的經濟成長點,
體育消費也已經形成了巨大的市場,而體育活動逐漸走向市場化、商業化和職業化,這給體育經紀人帶來了廣闊的活動天地。從1998年跳高名將
朱建華成立我國第一家體育經紀公司,到如今強勢出現、如日中天的北京梅瓏、
高德等體育經紀公司,我國體育經紀人隊伍也慢慢從稚嫩走向了成熟。隨著國內體育產業的不斷發展和與國際的不斷接軌,體育資源的商業價值飛速增長,我國一些男足球運動員的國內轉會身價已接近1千萬元,好的體育明星全年廣告收入也已超過千萬元。而按照國際慣例,體育經紀人的佣金比例一般是10% 至30%,所以,即便只代理一個運動員,體育經紀人的收入也相當可觀。目前,中國有3萬多名專職運動員,而體育經紀人卻不足百人。據有關專家預測,未來 10年中國體育界至少需要7000名體育經紀人。
2006年4月,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公布的中國第六批14個新職業中,體育經紀人有了一席之地。2007年7月20日,由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家體育總局等相關職能部門和研究體育經紀領域的資深專家學者共同審定通過的《體育經紀人國家職業標準》將體育經紀人分為三個等級:國家職業資格一級(最高級)、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國家職業資格三級。《標準》確定了體育經紀人的定義,明確了體育經紀人職業範圍、工作內容和具體要求。《標準》的出台標誌著體育經紀人將納入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體系進行規範管理。
隨著國家、民眾對體育事業關注程度的提高,
體育產業迅速發展,體育經紀人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在賽事推廣和體育
人才流動等方面,體育經紀人將有效促進專業分工,
最佳化資源配置,提高
市場效率。
職業概況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社會的方方面面都進步很快,
體育產業化的程度也日益提高,體育經紀人在溝通體育產品和服務供與需的過程中所發揮的作用日益增強。截止2005年9月,我國各地取得各種資質證書、從事體育經紀活動的人員已達4500餘人。實際上,各地均有大量從事體育經紀活動但並未經過任何資質認證的體育經紀人員。因此,體育經紀行業的實際從業人數要遠遠大於這一數字。
體育經紀人對社會經濟發展所起的作用可以體現在以下方面:
(3)繁榮社會文化,豐富人民的精神生活;
(4)促進體育服務產品質量的提高;
(6)增進國際間體育的交流和發展;
(7)擴大就業與促進公平競爭。
國外體育市場發達的國家,體育經紀人員已成為溝通體育市場供需雙方不可或缺的一個群體,體育經紀行業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規則體系。我國體育經紀行業起步較晚,相對較為落後,從業人員主要分布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廣東等經濟較為發達地方的大中型城市。隨著我國體育資源市場配置機制的日趨完善與成熟,體育市場的需求使體育經紀人成為體育市場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當前,我國正大力構建和諧社會的宏偉藍圖,我國經濟社會的全面進步與發展為
體育產業提供了有利的發展環境。我國擁有13多億人口,是潛在的龐大體育消費市場。客觀來看,當前我國體育經紀市場有待進一步規範,體育經紀人的素質良莠不齊。將體育經紀人的管理納入規範化的軌道,對於體育經紀人隊伍的建設,以及我國
體育市場的健康快速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舉辦將為我國體育產業的快速發展提供良好的契機,並將對我國體育經紀人行業起到直接的促進作用。
類型
目前,美國共有700家經紀公司提供
體育管理和行銷的專業服務。可分為以下五種類型:
第一、全方位服務提供賽事管理、電視節目製作與廣告契約、贊助運動員代理、
財務規劃、研究調查及專業諮詢服務。
第二、代理運動組織與賽事管理的各類行銷、管理和贊助業務,不涉及個體運動員服務。
第三、個體服務提供個體運動員的代理服務,不涉及賽事或組織。
第四、專項服務某一組織、賽事或個人。
第五、內部隸屬於運動組織或企業內部的運動行銷部門。
職業要求
根據《體育經紀人國家職業標準》條目,對職業要求有以下表述:
1.5 職業能力特徵
具備一定的識別、策劃、溝通、整合、執行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
薪資行情
據了解現在體育經紀人收入一般為運動員工資的4%-6%,商業推廣報酬可高達15%-30%,年薪起步價一般為10萬元。
發展路徑
待積累人脈後可以自己開體育經紀公司。
活動範圍
美國體育經紀人的活動範圍不斷擴大,但仍以運動員代理為主。主要有:代理贊助(Sponsorship)、運動員形象設計(personal即pearnaees)、選秀準備(Dratf prepaartion)、
契約談判(ConrtactNegotiations)、媒體形象設計和訓練(Mediaand Intevriew Training)、
法律服務(LegalSevriees)、退役後計畫(postCareerplnnaing)、諮詢(Counseling)等業務。
管理
a.組織形式
美國體育經紀人的組織形式主要有兩種:經紀公司和個體經紀人。目前美國體育經紀人的組織形式仍以個體為主,其數量遠遠超過經紀公司。
b.資格認定
首先是州立法規,各州政府均要求經紀人按照規定程式申請登記,同時交納一定數量的保證金。其次是運動員法規,它要求申請人須持有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批或執照。同時還規定經紀人須參加每年的例會。
c.佣金
一般情況下,僱傭談判收取契約款的3-5%,財務管理收取總額的5%,比賽獎金提取10%,產品代言提取20%的契約款。國際體育組織的規定來看,轉會、賽事經紀、個人事務
代理的佣金差異很大,從0.5%-30%不等。體育經紀人的收費方式可分為四種:一是按比例收費;二是按時間收費,收費以小時計算;三是綜合收費,按比例收費與時間收費結合起來計算的收費方式;四是固定收費,不計談判耗費時間及契約款數額,按事先談好的費用收取。
d.法規體系
目前,美國體育經紀人的法規體系有三個部分構成:運動員工會法規、大學生體聯法規、州立法規。雖然法規多樣,但沒有統一的標準,因此,美國體育經紀人的法規的統一是必然趨勢。
職位等級
該職業資格共分三級:助理體育經紀人、體育經紀人、高級體育經紀人。
申報條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助理體育經紀人: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學生;
2、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應屆畢業生並有相關實踐經驗者;
二、體育經紀人:
1、已通過助理體育經紀人資格認證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歷應屆畢業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
三、高級體育經紀人:
1、已通過體育經紀人資格認證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