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康熙十三年(1674),陝西提督
王輔臣叛應
吳三桂,上命揚威將軍
阿密達自
江寧移師討之,瑪爾漢以署驍騎參領從。十四年(1675),與副都統
鄂克濟哈、穆舒琿等自涇州進兵,屢破壘,斬級數百,攻克
寧州。十五年(1676),大將軍
圖海督兵圍困平涼,王輔臣投降,瑪爾漢還於京師。
圖海請求調
涼州、寧夏、固原諸鎮兵進攻
興安、漢中,康熙命令副都統
吳丹及瑪爾漢赴諸鎮料理徵發,兼詢緩急機宜。甘肅提督
張勇請求緩師,上命圖海固守
鳳翔、
秦州諸要隘,分兵授征南將軍
穆占下湖廣,命瑪爾漢從。十七年(1678),授
御史。十九年(1680),穆占師進貴州,二十年(1681),師進雲南,瑪爾漢皆在行間,得功牌十二。雲南平,師還,追論征湖南不力援
永興,致損將士,奪功牌九。
二十一年(1682),命巡視河東鹽政。御史許承宣、羅秉倫劾
山西巡撫圖克善令
平陽屬十三州縣增報鹽丁加課累民,下巡撫
穆爾賽會瑪爾漢覈實,請免虛報一萬七千餘丁。二十五年(1686),以按治歸化城都統固穆德不實,吏議左遷。
二十六年(1687),授
理藩院司務。從大學士
索額圖等使俄羅斯定邊界,辭辨明析,俄
羅斯人折服。事聞,聖祖嘉其能,尋遷戶部郎中。三十三年(1694),遷
翰林院侍講學士,再遷
兵部侍郎。三十五年(1696),上親征
噶爾丹,命瑪爾漢駐土木董理驛站,以送軍馬羸,吏議奪官,命寬之。
三十八年(1699),遷
左都御史。再遷
兵部尚書,充經筵講官、
議政大臣。四十三年(1704),歲飢,流民就食京師。命與內大臣
佟國維、納蘭
明珠、
阿密達等監賑。四十六年(1707),調吏部。四十八年(1709),以老病乞休。五十七年(1718),卒,年八十五。上遣內大臣臨奠,賜祭葬。雍正八年,世宗諭獎瑪爾漢謹慎忠厚,事聖祖宣力多年,完名引退,贈
太子太傅。
賢良祠成,命入祀。乾隆元年,高宗命追謚“恭勤”。
上書建議
軍事建議
康熙元年,乞假歸。三年,補貴州道御史。四年,疏言:“兵部議裁山西、陝西、河南等處兵額,三營裁一營。遇裁之兵,挾久練之技,處坐困之時,窮無所歸,遂為賊盜。請諭總督、提督諸臣,察已裁之兵,如弓馬嫻熟、膂力精強,仍收入伍。自後老弱必斥,逃亡不補。所漸去者疲卒,不慮其為非;所招回者勁兵,可資其實用。”下部議,令各營汰去老弱,其年力精壯者仍留充伍。又疏言:“吏部於往日曾行之事,率皆援以為例,惟意所彼此,莫窮其弊。請敕部以上所裁定及有旨著為例者,匯為一冊,敬謹遵守,餘仍循舊章。”得旨,如所請。七年,命巡視京、通倉,還掌山東道事,得旨內升,回籍待缺。
上書誅鰲
十一年,授刑科給事中,秩視
正四品。疏言:“臣里居讀上諭,以
蘇克薩哈為鼇拜仇陷,殺其子孫,連坐族人
白爾赫圖,恩予昭雪。臣思法律為天下共者也,以滿洲勞苦功高之人,因與執政諸臣意見相左,輒牽連興大獄,恐尤而效之,報復相尋,借端推刃。
周禮有八議,罪大可減,罪小可赦。請特製昭示,滿洲犯罪非反叛有實跡者,一準於律,勿妄議株連。儲人才,固國本,於是乎在。”上韙其言,下
王大臣議,從之。又疏言:“聖學宜先讀史。史者,古帝王得失之林也。其君寬仁明斷,崇儉納諫,則其民必安,其事必治,其世必興必平。若夫苛察因循,惡聞過,樂逞欲,其民必不安,其事必不治,其世必衰必亂。乞諭日講諸臣,以通鑑與經史並進。”得旨
俞允。尋轉戶科
掌印給事中。三遷至
右僉都御史。
上書平吳
十三年,疏言:“
吳三桂負恩叛逆,處必滅之勢。綠旗月餉,步兵一兩有奇,
馬兵二兩有奇,甲冑不必堅強,弓刀不必精利,登山涉水,資以先驅。臣謂綠旗力雖弱,善用之則強;心雖渙,善收之則聚。供給宜足,勞逸宜均。至先登破陣,無分滿、漢,賞賚公平。斯忠勇自奮,克佐勁旅以奏膚功,今日所宜急計者也。”下部議鼓勵綠旗官兵敘給爵賞例。遷
順天府尹。未幾,復遷左副都御史。十四年,疏言:“臣昔為河南知縣時,
孫可望、
李定國尚據云、貴、四川,其勢不減於吳三桂。
金聲桓叛江西,
姜瓖叛大同,亦不異
耿精忠、
王輔臣。而當日民心未若今之驚惶疑懼者,由其時督撫有
孟喬芳、
張存仁、吳景道諸臣,敦行儉樸,慎守廉隅,吏治肅清,民生樂遂也。宜特頒嚴諭,令各督撫禁雜派,覈軍實。有司或剝民敗檢,立行糾劾,以省民力、安眾心。師行所至,更宜審酌剿御。近見江西、浙江報捷諸疏,屢言殺賊累萬。然必待殺盡而後入閩,恐愚頑之民無盡,草竊之賊亦無盡。臣謂先取精忠,則群賊自息。昔姜瓖乍叛,土寇群起,瓖滅,土寇亦盡,其明驗也。至三桂狡謀,覬以
一隅之地困天下全力,我即以天下全力困此一隅。三桂授首,則四川、廣西不煩兵而自定。”
其他上書
又疏言:“臣籍山西,與陝西接壤。黃河自邊外折入內地,至蒲州一千餘里。蒲州上至禹門,為平陽府屬,河西為西安,有提督、總兵重兵駐守。自此以北,永
寧州、
臨縣為汾州府屬,
渡口有
孟門鎮、高家塔諸處;更北保德州為太原府屬,渡口有黑田溝、窮狼窩諸處。河西為延安,素稱荒野,河東為
交城,路險山深,草竊潛匿。請敕巡撫、提督分兵駐防。”又疏言:“師已抵平涼,輔臣迫於必死,困獸猶鬥,殺賊百不償失兵一。宜駐軍城下,以逸待勞,急攻固原,絕其糧道。平涼地瘠,非比湖南地廣米多,可以持久。糧道不通,人心自散,必有斬輔臣獻軍門者。若賊東出則東應,賊西出則西應,疲我師徒,分我威力,固原圍解,賊氣貫通,此斷斷不可者也。”諸疏並下王大臣議行。
十六年,擢
工部侍郎。十七年,以夏旱
求言,疏言:“今日官至督撫,居莫敢誰何之勢,自非大賢,鮮不縱恣。道府歲納規禮,加之以搜括,則道府所轄官民,不啻鬻之道府矣。州縣歲納規禮,重之以勒索,則州縣所屬士民,不啻鬻之州縣矣。世祖朝,山東巡按程衡劾巡撫耿焞,江南巡按
秦世禎劾土國寶,皆置重典,天下肅然。今巡按久停,雖欲議復,恐一時難得多人。惟有出自上意,欲清一省,則選一人遣往,不必一時俱發。出其不意,示以不測,使天下奸惡吏不敢恃督撫而肆志,即有不肖之督撫,亦莫敢庇貪而害民。”疏入,報聞。
調戶部。十八年,疏言:“國家有錢法以通有無、利民用,自秦、漢及唐、宋,公私皆悉用錢;至金、元,以銀與錢鈔並行;至明中葉,乃專資於銀。闖逆之亂,或沉江河,或埋山谷,又以貪吏厚藏,銀益少,民益困。今欲救天下之窮,惟有多鑄錢。鑄錢所資,銅六鉛四,而可采之山,所司每深諱之,蓋恐時有時無,貽累償稅。且上官聞其地開採,此挾彼制,誅求甚多也。臣謂宜令天下產銅鉛之地,
任民採取,有則以十分二輸稅於官,無則聽之州縣自行稽察,毋使多官旁撓。報采多者予議敘,則官與民皆樂為,資以鼓鑄,錢不可勝用矣。”下九卿詳議,擬例以上,得旨:“采銅關係國計,其令各督撫率屬殫力奉行。”
六善以老病乞罷,上不許。二十年,命致仕。三十年,卒於家,年七十一。
子嗣
馬爾漢至少連生了七個女兒之後才在接近六十歲的時候生了獨子關柱。前五女不詳,六女嫁伊爾根覺羅.伊都立,七女嫁
怡親王允祥,是怡親王的嫡福晉。幼子關柱任御史兼
正白旗佐領。
馬爾漢的侄子有:
色啟 防禦;
穆爾泰 工部侍郎;
卓爾渾 筆帖式;
塞爾弼 都統兼佐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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