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張存仁
- 所處時代:明末清初
- 民族族群:漢人(旗人)
- 出生地:遼陽
- 出生時間:不詳
- 去世時間:1652年
- 主要成就:招降吳三桂、屢破南明軍
- 官職:兵部尚書、直隸三省總督
- 爵位:三等子爵
- 諡號:忠勤
人物生平,投降清朝,疏論軍政,總督閩浙,晚年生活,軼事典故,人物評價,家庭成員,史籍記載,
人物生平
投降清朝
疏論軍政
1636年(崇德元年),清太宗設立都察院,位在六部之上,並任命張存仁為都察院承政、一等梅勒章京。張存仁提出:“臣若正直,後世必有比臣更正直的;臣若邪佞,後世必有比臣更邪佞的”,認為自己做他人所不敢做的事,必會導致滿朝的攻訐,又道:“如果我做事畏首畏尾、苟且塞責,就以負君之罪殺我;如果我假公濟私、贍顧情面,就以欺君之罪殺我;如果我貪財受賄、私家利己,就以貪婪之罪殺我。如果我沒有這三條罪名,而奸臣誣陷我,請皇帝乾綱獨斷,懲治奸邪。”不久,清太宗又任命祖可法為都察院漢承政。當年,都察院彈劾刑部承政郎球貪污,又彈劾工部勞民傷財。
1638年(崇德三年),張存仁與祖可法上疏,認為不準奴僕參加科舉之事有所不妥,建議給奴僕十個名額,並道:“如果這十個人都是人才,那就找十個人代替他們為奴。”清太宗將此議駁回,指出:“現在滿洲豪貴的奴僕都是血戰所得,即使有一兩個諸生,又怎能無故奪之?如果強令他人為奴,來代替這些有才的奴僕,難道這些人就不是人嗎?你們只知道愛惜漢人,卻不知道愛惜滿洲有功將士和替人為奴者。”祖可法、張存仁謝罪。後來,二人上疏彈劾戶部承政韓大勛盜竊庫藏,請求誅殺韓大勛,又彈劾吏部、刑部任用貪官。七月,清廷更改官制,祖可法與張存仁都改任都察院右參政。
1640年(崇德五年),張存仁上疏,建議屯兵廣寧,扼守寧遠、錦州的門戶。此後,張存仁又兩次上疏,為奪取遼西軍事重鎮錦州及其周邊城池獻策,並對戰事中用人之道作了精闢的闡釋,請求相機度勢,適時進兵。最後,張存仁又指出,烏真超哈(即漢軍)每遇輪值服役,便命奴僕替代,清太宗為此嚴令禁止。
1642年(崇德七年),清軍攻克錦州。張存仁請求招降寧遠衛總兵吳三桂,並致信道:“明朝氣運已盡,重臣大帥已被俘歸降。將軍是祖大壽的外甥,何以表明自己。大廈將傾,一木難支,您縱然苟延歲月,但智竭力窮,最終也要重蹈你舅父覆轍。不如現在就投降,還能在大清獲取勛名。”六月,烏真超哈四旗設定八固山,張存仁被任命為鑲藍旗梅勒額真。
總督閩浙
1645年(順治二年),張存仁隨貝勒博洛平定浙江,並擔任浙江總督。他上疏朝廷,請求興辦學堂、開科取士、減免賦稅。清廷認為他的建議是安民急務,命各行省照此推行。後來,張存仁升任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督浙江、福建兩省軍政。
當時,南明大學士馬士英投奔嚴州守將方國安。九月,方國安攻打杭州,被張存仁部將張傑、王定國擊敗,退守富陽。王定國出兵餘杭,從關頭一直打到小嶺,追殺二十里,斬殺方國安之子方士衍。十一月,馬士英、方國安再次來攻,又被張存仁與梅勒額真季什哈擊敗,逃至赭山一帶。十二月,張存仁乘勝追擊,與梅勒額真朱瑪喇、田雄、張傑等人分兵作戰,殲滅方國安水師數萬人。
1646年(順治三年),姚志卓在昌化作亂,回響方國安。張存仁命張傑擊走姚志卓,收復昌化,因功進封三等昂邦章京。六月,張存仁命副將張國勛攻破太湖,俘斬馬士英等人。十一月,張存仁上奏朝廷,請求設立五千水師,鎮守錢塘江,以防禦海寇。
晚年生活
後來,張存仁進封一等精奇尼哈番兼拖沙喇哈番(即一等子兼一雲騎尉)。1652年(順治九年),張存仁病逝,追贈太子太保,諡號忠勤,併入祀直隸、山東、河南、浙江、福建五省名宦祠。乾隆年間,乾隆帝定封張存仁為三等子。
軼事典故
順治帝曾命各地封疆大吏考察所屬各守令,以文才論高低。張存仁巡察轄下各府縣,對廉能的官吏,只要通曉一點文學的便註明上報,而對於那些不廉能的,文學再好也排在後面。監司不解,張存仁解釋道:“我是個武官,皇帝命我考察文才,我主要考察實績。文學可以造假,實績則不能作偽。何況各府縣的官吏很多都是跟從皇帝打仗而升遷的,沒有多少學問。如果只憑文才論高低,這不使廉能的官吏寒心嗎?”
人物評價
康熙帝:祖宗定鼎初,委任漢軍諸官吏,與滿洲一體。其間頗有宣猷效力如喬芳、存仁輩,朝廷亦得其用。
趙爾巽:① 太宗拔用諸降將,從入關,出領方面,喬芳績最顯,張存仁亞焉。② 孟喬芳撫綏隴右,在當日疆臣中樹績最烈。張存仁通達公方,洞達政本。二人皆明將。明世武臣,未有改文秩任節鉞者,而二人建樹顧如此。資格固不足以限人歟,抑所遭之時異也?
家庭成員
史籍記載
《清史稿·卷二百三十七·列傳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