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

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研究法律現象以認識和揭示其本質及其發展規律的理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
  • 所屬學科:法學
  • 類型:理論學術語
  • 釋義: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研究法律現象以認識和揭示其本質及其發展規律的理論
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研究法律現象以認識和揭示其本質及其發展規律的理論。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是馬克思主義的一個重要內容。在馬克思主義的三個組成部分中,都包含有法學理論。馬克思、恩格斯以唯物史觀為理論基礎,共同創立了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德意志意識形態》是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的奠基之作,《哲學的貧困》、《共產黨宣言》、《資本論》、《法蘭西內戰》、《論住宅問題》、《反杜林論》、《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路德維希·費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等著作中,都有極為豐富的法學理論;恩格斯晚年關於歷史唯物主義的通信,有不少直接涉及法學理論問題。列寧領導了十月社會主義革命。創建了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和社會主義法制。他在堅持和發展馬克思主義的同時,也堅持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毛澤東、周恩來、董必武、鄧小平創造性地運用與發展了馬克思主義,論述了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制的大量理論問題,為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體系奠定了基礎。因此,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是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一切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法學家、法律工作者集體智慧的結晶,是社會主義法律意識中的世界觀性質的法律意識,它是開放的,不斷發展日益豐富的法學理論,對整個法學的發展和法制建設的方針方向,具有決定性的指導意義。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的產生,是法律思想發展史上的偉大變革。它以唯物史觀為指導並作為其重要的組成部分,不僅同剝削階級法學理論在階級和社會的傾向性上有根本區別,而且其基本的理論觀點也為法學逐步成為真正的科學提供了指導思想,開闢了廣闊的可能。其基本內容有:(1)揭示與堅持法的根源的物質制約性,闡明法與經濟的辯證關係,指出法的性質、內容和發展,歸根到底,都是由統治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而法對其賴以存在的經濟基礎又起著積極的反作用。(2)揭示與堅持法的本質的社會性、階級性,闡明法是在一定社會占統治地位的統治階級的上升為法律的共同意志的體現這一基本原理,指出社會主義法的階級性與正義性是統一的。(3)揭示與堅持法的發展的規律性,闡明法的產生、發展和消亡,同生產發展的一定階段、同階級鬥爭和國家政權的內在聯繫。指出法與國家一樣不是從來就有的,也不是永遠存在的,而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即階級社會特有的產物。(4)揭示與堅持法與自由、民主、人權等現象和範疇的內在聯繫,闡明法與一定的自由、民主和一定的人權之間的相互聯繫、相互作用、相互制約關係,指出了自由、民主、人權的社會性、階級性、相對性和物質制約性,並重點闡明在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民主、個人和組織的廣泛權利和自由同社會主義法制的辯證關係。(5)揭示和堅持社會主義法產生與發展的規律性,闡明社會主義法是被奉為法律的以工人階級為領導的廣大人民的意志的體現,這一意志的內容最終決定於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的物質生活條件。提出並論證了社會主義法的創製、法的實施和適用、法的遵守和監督的一系列基本原理、原則。所有這些都為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提供了科學的理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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