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該書共分為十四章。第一章至第五章主要介紹了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產生的社會基礎、思想淵源、發展歷程與理論價值。第六章至第八章將視線專注於前蘇聯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的實踐,詳細介紹其影響下的列寧法律思想的產生背景、變遷過程、內涵與特性,論述了史達林時期的法律思想及二者對前蘇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積極效用與消極影響。第九章至第十三章敘述了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的中國化及時代價值。第十四章介紹了在歐美國家中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的發展演變過程及專業領域對其的評價與影響。
作品目錄
第一部分 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及價值 | 第一章 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產生的社會歷史背景 第二章 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的歷史淵源 第三章 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的形成 第四章 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的發展 第五章 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的理論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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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在蘇聯的運用和發展 | 第六章 列寧法律思想的形成與發展 第七章 列寧法律思想的內容、特徵及意義 第八章 蘇聯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成就和失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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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中國化及時代價值 | 第九章 中國早期馬克思主義者的法律思想 第十章 毛澤東法律思想的內容、地位及歷史局限 第十一章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思想的形成 第十二章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思想的發展 第十三章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思想的新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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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在歐美國家的多元發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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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背景
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是馬克思主義與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相結合的產物,是由馬克思、恩格斯創立並為他們的後繼者所發展,包括馬克思主義法學原理、法制思想以及法治建設等在內的理論體系。其中,既有馬克思主義法律最一般、最基本的概念、範疇、原理、原則和規律,也有各個發展階段經典作家關於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成功經驗和失敗教訓。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為法治中國建設繪製了新的藍圖。具有無限活力和蓬勃生機、鮮明特色和光輝前景的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始終是全面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理論基礎和思想指導。基於此,《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研究》對這一主題展開了研究。
作品思想
該書指出,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以踐行法治為核心,以自由民主為思想基礎,追求公平正義,在中國法治建設與司法實踐中得到廣泛運用,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成分。法律工具主義將法律視為規則之外的人治手段,與依法治國相背離。而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中對法治的要求為依法治國提供了思想指引,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基礎性理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文化離不開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的深刻奠基。法律文化離不開法律的制定與司法實踐的驗證,中國在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的基礎上樹立了堅定、先進的法律文化,促進了國家法治體系的建設。馬克思主義法律文化在整體法律中的深入貫徹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構建推向了高峰,帶動了國家法律文化前進;中國法治主題的建立發展有賴於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的堅定保障。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在中國的全面推行提升了人民的法治意識,為人民提供了教育指引,人民在其影響下走向愈發規範的前進道路,社會實現更高水平的發展進步。
該書研究了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產生、歷史演變、主要思想及特徵。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是指在西方國家中與經典馬克思主義和列寧主義不同的馬克思主義法學觀點、法學理論的總稱,是西方馬克思主義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馬克思主義法學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從
盧卡奇、
柯爾施和
葛蘭西等人創立,到
蘇東劇變、冷戰結束、新的經濟全球化時期的多元化發展,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經歷了思想的準備期、形成期、發展期和當代發展四個階段。就其理論的內在邏輯而言,以1968年法國的“
五月風暴”為界可分前後兩個大分期:前期主要是西方馬克思主義者關於法律問題的看法和觀點,也即西方馬克思主義的法學,後期不僅有西方馬克思主義者對法律問題的探討,也有西方學者對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研究,特別是英美學者從學術的角度掀起了研究馬克思主義法學的高潮,他們或梳理概括馬克思、恩格斯對法和法律問題的論述,或運用馬克思主義的觀點分析法律問題,或試圖重構馬克思主義法學,因而可稱為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綜觀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發展,繼承中有創新,當然也有全面、徹底地否定馬克思主義法學。因而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是一個流派龐雜、形態多樣、觀點不一的學術集合體,應辯證地看待其理論及價值。
出版信息
作者簡介
宋秉武,男,漢族,1960年2月出生,甘肅靖遠人,1983年7月畢業於蘭州大學歷史系,獲歷史學學士學位,曾任甘肅政法學院黨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