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該書分析馬克思批判黑格爾辯證法的若干前提性問題,系統闡述馬克思相關批判的具體內容;指出馬克思辯證法思想的發展呈現出三個明顯的歷史階段,即自我意識辯證法階段、人本學辯證法階段、實踐辯證法階段;著重探討馬克思對黑格爾辯證法的合理核心的繼承問題,逐一分析了馬克思的辯證法中自然辯證法、歷史辯證法、思維辯證法的內涵。
作品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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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馬克思批判黑格爾辯證法的前提性問題 二、對黑格爾辯證法神秘形式的批判 三、對黑格爾辯證法神秘主體的批判 四、批判的匯流——從《神聖家族》到《德意志意識形態》 | 一、自我意識辯證法階段 二、人本學辯證法階段 三、實踐辯證法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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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在自為性的自身規定性 二、自在自為性的縱向規定性 三、自在自為性的橫向規定性 | |
創作背景
自1923年
瞿秋白從前蘇聯把馬克思的辯證法思想傳入中國開始,到“文化大革命”前,經過老一輩馬克思主義者的努力,基本上形成了較為完備的具有中國特色的辯證唯物主義理論體系。“文化大革命”後,受西方馬克思主義、東歐新馬克思主義、西方馬克思學及現代西方哲學思潮的影響,許多從事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的學者開始對傳統的辯證唯物主義體系進行反思,重新探索馬克思辯證法思想的內涵和規律。學者們對一系列問題展開了持久的爭論,如是否存在自然辯證法、如何理解自然辯證法、是否存在作為自然、社會、思維的一般規律的辯證法、如何理解實踐辯證法、實踐辯證法與物質本體論是什麼關係、在辯證法問題上馬克思與恩格斯的觀點是否存在著根本差異等問題。基於此,《馬克思的實踐辯證法思想研究》對這一主題展開了研究。
作品思想
第一,該書認為馬克思對黑格爾辯證法的批判有著兩條清晰的邏輯線索:一條以《
黑格爾法哲學批判》為標誌,馬克思對黑格爾辯證法,特別是體現在《邏輯學》中的辯證法的神秘形式展開了有針對性的批判;另一條以《
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為標誌,馬克思對黑格爾辯證法,特別是體現在《精神現象學》中的辯證法的神秘主體展開了有針對性的批判。這兩條批判的線索的匯流以《
神聖家族》為起點,而《
德意志意識形態》標誌著馬克思對黑格爾辯證法的批判基本完成。
第二,該書認為,馬克思實踐辯證法思想的產生經過了三個內在聯繫的階段:第一階段是自我意識辯證法時期。這一時期的思想主要體現在其博士論文《
德謨克利特的自然哲學和伊壁鳩魯的自然哲學的差別》及其筆記中。第二階段是人本學辯證法時期。這一時期的思想主要體現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第三階段是實踐辯證法時期。這一時期的思想主要體現在《德意志意識形態》《
哲學的貧困》等著作中。這三個階段不是截然分開的,而是有著內在的必然聯繫。
第三,該書認為,馬克思實踐辯證法的基本要素是對黑格爾辯證法相關內容的合理繼承。它們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居於中心地位的自在自為性;二是自在自為性的縱向規定性,包括否定生成性和具體歷史性;三是自在自為性的橫向規定性,包括關係反思性和對象中介性。黑格爾重視自在自為的規定,具有強烈的歷史感,始終把真理看作是具體的,認為真理是自我否定、自我生成的結果。同時,否定、關係、反思、中介等範疇在黑格爾的著作里被大量運用,它們是理解黑格爾辯證法的核心範疇。馬克思在實踐唯物主義的基礎上對黑格爾辯證法進行了改造,賦予了黑格爾辯證法的基本形式以新的生命。
第四,該書認為,馬克思的實踐辯證法並不是抽象的、孤立的東西,它具有豐富的內涵,包括自然辯證法、歷史辯證法和思維辯證法。自然辯證法與實踐辯證法是統一的,這種統一性源自人與自然、人的活動與自然活動、自在自然與人化自然的統一。歷史辯證法是實踐辯證法的直接現實,是狹義的實踐辯證法。馬克思的歷史辯證法思想在《德意志意識形態》時期初步確立,後逐步發展成熟。思維辯證法是被人的頭腦改造過的實踐辯證法。思維辯證法從根源上脫胎於實踐辯證法,但也有其相對獨立性和特殊性。
出版信息
作者簡介
熊文,男,1975年生,湖北黃岡人,畢業於武漢大學哲學學院,獲哲學博士學位,現任教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哲學院。研究方向為馬克思主義哲學基礎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