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主義法律觀

馬克思主義法律觀,馬克思主義對法律現象的基本理論和觀點的總稱,馬克思主義法學的核心部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克思主義法律觀
  • 出處:《中華法學大辭典 法理學卷》
  • 定義:馬克思主義對法律現象的基本理論和觀點的總稱
它以歷史唯物主義為理論基礎,主要包括如下基本觀點:(1)法的根源的物質性。馬克思主義法律觀科學地揭示了法與經濟的內在聯繫,指出法的性質、內容和發展歸根到底都是它賴以存在的經濟基礎決定的,同時法又對其經濟基礎有積極的反作用。(2)法的本質的階級性。馬克思主義法律觀深刻地揭示了法的本質,認為法是被奉為國家意志的統治階級的意志。(3)法的發展的規律性。馬克思主義法律觀指出法不是從來就有的,也不是永恆存在的,而是階級社會裡特有的產物,它隨著階級、國家的產生而產生,消亡而消亡。法沒有脫離開社會物質生產發展史的本身獨立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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