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華校教師會總會

馬來西亞華校教師會總會

馬來西亞華校教師會總會(英文:The United Chinese School Teachers’ Association Of Malaysia, UCSTAM),簡稱教總,是一個由馬來西亞全國各地區華校教師公會及州級華校教師會聯合會組成的聯合體,成立於1951年12月25日。

目前共有36 個屬會成員,即:玻璃市、吉北、吉中、吉南、檳城、北吡叻、江沙怡保、華怡鄉區、曼線、金寶、巴登馬當、下吡叻、吉隆坡雪蘭莪森美蘭馬六甲麻坡、柔中、笨珍、柔南、居鑾昔加末、東彭、淡馬魯、文冬、勞勿、立卑、而連突、金馬侖、丁加奴吉蘭丹詩巫以及霹靂(舊稱吡叻)、柔佛彭亨三州教聯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來西亞華校教師會總會
  • 外文名:Gabungan Persatuan Guru-Guru Sekolah Cina Malaysia
  • 簡稱:教總
  • 成立日期:1951年12月25日
  • 屬會成員:36 個
歷史,教總成立經過,成立宗旨,基本信念,行動方針,教總會徽,運作方式,歷屆領導,歷來立場,發展,

歷史

以當地華文中國小教師(包括校長)為會員組成的華校教師公會,最早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的三四十年代就已經存在,原來不過是聯絡同道感情,謀求同人福利的聯誼性組織。1951年初,英殖民政府通過《巴恩報告書》欲消滅華文教育,迫得華校教師們團結起來尋求對策,教總即應厄運而誕生。
教總於成立後,即以“合理的要求,合法的步驟,堅決的態度”負起謀求同人福利、發揚中華文化,特別是爭取華文教育以至華裔國民在馬來(西)亞平等地位的重任,數十年來,未渝此志。
教總的歷史,是一部反對民族壓迫、爭取人權與民主的鬥爭史,其基本信念是:人皆生而平等,而作為馬來(西)亞三大民族之一的華裔公民是建國功臣之一,其權利與義務更應該一律平等;唯有平等共存才能團結共榮。在語文教育問題上,教總認為:母語是最自然、直接、有效的教學媒介;接受母語教育是基本人權;華文教育必須納入國家教育主流;擁護巫語為國語,但華、印語文亦須列為官方語文之一。

教總成立經過

  • 1950年12月,沈慕羽以馬六甲華校教師會主席的身分會見吉隆坡華校教師會主席林連玉,力陳團結全國華校教師的重要,並倡議組織全國華校教師總會。
  • 1951年初,英殖民地政府公布了《巴恩報告書》,建議以國民學校取代方言學校(即華校和淡米爾文學校),華人社會大為震驚。森美蘭華校教師公會遂而致函吉隆坡華校教師公會,以召開全馬華校教師代表大會。
  • 1951年8月24日、25日,全馬華校教師代表大會在吉隆坡福建會館召開。會議除了一致通過堅決反對《巴恩報告書》廢除方言學校的建議,同時也議決組織全馬華校教師總會,並推舉檳城、馬六甲和吉隆坡三地華校教師會為籌備委員。
  • 1951年11月24日,全馬華校教師代表大會提呈備忘錄予聯合邦政府,以反對該報告書廢除方言學校的建議。
  • 1951年12月24日,全馬華校教師代表大會於吉隆坡尊孔中學禮堂召開。
  • 1951年12月25日,馬來亞聯合邦華校教師會總會在雪蘭莪中華大會堂舉行成立典禮。

成立宗旨

教總是馬來西亞有史以來第一個捍衛母語教育的全國性民間組織,其宗旨是:
  1. 聯絡馬來西亞各地華校教師感情,謀求教師福利及發揚中華文化;
  2. 研究並促進教育,特別是爭取華文教育以至華裔國民的平等地位,並以(一)合理的要求、(二)合法的步驟和(三)堅決的態度作為行動方針。

基本信念

教總的基本信念是:
  1. 人皆生而平等,而作為馬來西亞三大民族之一的華裔公民是建國功臣之一,其權利和義務必須與本國其他民族同等;唯有平等共存才能團結共榮。
  2. 在語文教育方面,教總認為:母語是最自然、直接、有效的教學媒介語。接受母語教育是基本人權,華文教育必須納入國家教育主流。

行動方針

教宗的行動方針為:
  1. 合理的要求--要求本身應享有的權利,絕不侵犯別人。
  2. 合法的步驟--遵循法律,反對破壞。
  3. 堅決的態度--不達目標,絕不罷休。

教總會徽

教總會徽圖案設計解意:
  1. 顏色:馬來西亞國旗之紅、黃、藍、白四色。
  2. 圖案:
  3. 以馬來西亞之星月為襯底,意思是本會為全馬之大機構,即象徵全國性。
  4. 以人及書之圖案在星月之上,意思是教師之意。星角突出為光明之前程;人之圖案展開雙手及雙腳,為迎接光明前程。白色為廉潔,清高之神聖工作。
  5. 紅色圓圈為團結之意,馬來西亞華校教師,團結在馬來西亞旗幟之下向前邁進!
文字:“教總”兩字為一向來之簡稱,清楚悅目。

運作方式

在推動華文教育發展的工作上,教總的任務可分為兩個方面。一是在政策上作出爭取,要求政府給予華文國小公平的待遇,並關注各項教育措施的實行,以捍衛華文國小永不變質,全力確保華文教育和中華文化的永續發展。另一方面則是在提升教育本質的工作上作出努力。這些年來,教總長期主辦各項華文國小和幼教教師在職培訓課程和工作坊,以提升教師的專業素養。
此外,教總也積極推展教育改革的工作,以帶領華文教育迎向資訊時代和知識經濟時代的需求。這當中,所進行的工作包括主辦父母教育課程、巡迴教育講座和研討會及出版相關的刊物,以通過種種管道向華人社會灌輸正確的教育理念,糾正“智育至上,考試掛帥,文憑第一”的教育思想偏差。

歷屆領導

任期主席備註
第1屆
(1951年12月-1952年2月)
陳充恩
(檳城教師會)
1952年2月4日,遇狙身亡,由周曼沙暫代其職至5月。
第1屆
(1952年5月-1952年12月)
黎博文
(檳城教師會)
第2屆
(1952年12月-1953年12月)
蔡任平
(霹靂教聯會)
第3-10屆
(1953年12月-1961年12月)
林連玉
(吉隆坡教師會)
1961年,林連玉遭褫奪公民權和吊銷教師準證,被迫離開教育崗位。
第11-12屆
(1961年12月-1963年12月)
黃潤岳
(柔中教師會)
第13-14屆
(1963年12月-1965年3月)
丁品松
(吉隆坡教師會)
1965年3月告老退休,由沈慕羽署理,至1965年12月。
第15屆-第42屆
(1965年12月-1994年5月)
沈慕羽(馬六甲教師會)
1987年10月,政府援引《內安法令》扣留沈慕羽,歷經7個多月的扣留後,才有條件獲得當局釋放。期間,陸庭諭受委為代主席。
第42屆至今(1994年5月至今)
王超群(森美蘭教師會)

歷來立場

年份立場
1951
反對《巴恩報告書》。
1952
參與改編華校教科書;爭取華校新薪金制;反對《1952年教育法令》以英巫文媒介語的國民學校取代華文和淡米爾文學校。
1954
反對《教育白皮書》建議在華文學校和淡米爾文學校開國民班。
1956-1957
爭取華裔公民權及列華文為官方語文;反對1956年《拉薩報告書》的“教育最終目標”;展開火炬運動爭取華人送子女進華校讀書。
1958-1959
爭取華文教育在馬來西亞國家建設中的地位。
1960-1961
反對華文中學改制;反對《1961年教育法令》21條(2)授權教育部長在適當的時期內,將國民型學校改為國民學校。
1965-1966
展開爭取華文為官方語文運動。
1967-1969
申請創辦華文大學——獨大。
1972
反對教育修正法26條(A)廢除董事部。
1973
參與獨中復興運動。
1980-1982
反對“3M制”企圖通過教材和課程使華小變質。
1983
與其他華團領導機構提呈《華團國家文化備忘錄》,第一次明確而有系統地表達華社對馬來西亞國家文化政策及其建設的基本立場、觀點和建議。
1985
參與馬來西亞《全國華團聯合宣言》,全面表達華社對各領域的基本權益訴求;反對“綜合學校計畫”企圖以團結各族,消除學校種族兩極化為理由來改變華小行政語文。
1986-1987
反對教育部調派不具華文資格的老師到華小擔任行政高職,企圖從行政上變質華小。
1990-1991
反對《1990年教育法案》。
1993-1997
爭取設立新紀元學院,完成華文教育完整體系。
1995-2002
反對意圖使華小變質的“宏願學校計畫”。
1995-至今
反對《1996年教育法令》不利華文教育的條文。
1996-至今
採取各種管道鼓勵和協助華裔子弟進入師訓課程,以解決華小師資不足的問題;同時關注華裔子弟申請師訓時所面對的問題,並促請教育部糾正有關的人為偏差。
1999
參與發起馬來西亞國內華團簽署《馬來西亞華人社團大選訴求》,以表達華社對馬來西亞所面對的社會、政治、經濟、文化和教育領域各項課題的看法與立場。
2001-2008
支持在社區建校的公平合理需求,支援雪蘭莪白沙羅華小原校保校運動。
2002-2009
反對政府強硬在各源流國小,包括在華小推行英語教數理政策。政府於2009年宣布取消此項措施,並分階段在各源流國小,包括華小恢復以各自的母語作為數理科教學媒介語的模式。
2007
反對《2006-2010年教育發展大藍圖》把強化國民國小列為核心策略,並鼓勵在學前至中學階段的教育建立一個以馬來語為媒介語的教育制度。
2010
反對教育部計畫統一各源流國小的馬來文課本、考試及上課時數,以及要在各源流國小推行以馬來文作為教學媒介的《馬來西亞我的國家》新科目。
2012
率先對外發表反對《2013-2025年教育發展藍圖初步報告》不利華小發展的內容;參與“解決華小師資短缺問題”圓桌會議,以對華小師資問題提出看法和意見。
2013
發起馬來西亞全國華小三機構簽名運動,以捍衛華小的特徵,特別是要確保華小馬來文科的課程標準和課本的程度,以及華小馬來文科和英文科上課時間的分配符合華小的實際需求。
2014年
反對華小四年級歷史課本內容過於單元化的問題,並促請教育部全面檢討現有國小歷史課程綱要和課本內容,作出必要的修正,以符合馬來西亞多元的國情。
2015
反對教育部再一次提出統一各源流國小馬來文課程、考試和課本的建議。
2016
反對教育部在華小推行“雙語言課程計畫”,因為這不但違反了母語教學的原理,更是破壞了華小以華語作為各個科目主要教學媒介語的特徵。一旦華小參加“雙語言課程計畫”,無論是第一階段或第二階段,華小以華語為教學媒介語的上課時間將大幅度減少,嚴重破壞華小的特質。
除了以上各個年代的主要大事,事實上,在單元化國家教育政策主導下,華小也長期面對許多問題,例如華裔人口密集區華小不足,造成學生嚴重爆滿,但卻很難獲得政府批准興建新的華小;師資嚴重短缺,影響學生的學習;政府撥款不足,校方被迫自行籌款等等問題,並導致華社為了解決種種華小問題而疲於奔命。
為了向政府據理力爭,擺事實、講道理,教總除了常年進行資料收集的工作,也不時針對各項華小的課題進行調查和研究,包括華小師資問題、教學問題、建校和遷校問題、撥款問題等等,全面掌握最新的資訊和統計數據,以作為爭取華教權益的重要依據。其中,在華小師資問題上,教總做出許多努力,除了向教育部施壓和進行監督,也積極鼓勵及協助更多華裔子弟投身華小教師行列,以實際行動解決華小師資短缺問題,並取得了正面的成效。

發展

教總和馬來西亞華校董事聯合會總會(董總)因聯手爭取民族權益而發展成為親密戰友,合稱“董教總”。董教總於1966年合組“華教工委會”;1968 / 69年成立“獨大籌委會”及“獨大有限公司”;1973年組織“獨中工委會”;1994年組織“華小工委會”。1994年獨大有限公司與董教總再聯手成立董教總教育中心有限公司(非營利),目的即為創辦一所多語言媒介的“新紀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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