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華僑教育界反對華校註冊法令事件是1920年10月27日,海峽殖民地政府頒布華校註冊法令,次年5月30日又下令限所有華校於 6 月 15 日前一律向教育局註冊。此令頒布後,受到華僑教育界的反對。各校代表於當天在新加坡學務總會召開會議,選出代表向政府請願取消這項法令,但無結果。乃轉而從事交涉,一面派南洋女校校長余佩皋回中國請求外交部及教育部向英要求取消此法令;一面派鐘樂臣赴英,同中國駐英使館向英殖民部提出抗議,但都無結果。
後來,莊希泉、陳新政(壽民)、余佩皋、宋大林(馬來亞代表)、鐘樂臣(檳城代表)等都被驅逐出境。同時,英屬中華教育總會也被關閉。這項法令實施後,華校首遭取消註冊的有益智、振瑞律、益僑、胡廣、金聲英文、崇霸、樂育等 10 多所學校。1946年,華校教師公會成立時,再次提出“徹底反對教員、學校註冊法令”,但仍無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