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
考試在3月中到5月進行,通常在7月第一個星期五公布成績。現共提供19科高級程度(A-level)和20科高級補充程度(AS-level,簡稱高補)科目。高級補充程度科目的總授課時間為高級程度的一半,但它們所要求的課程深度相若。通常一科高級程度科目考試有兩部份,每部份為3小時,在同一天應考。
大多數日校考生都會報考四至五科,包括高補程度的中國語文及文化科和英語運用科。除了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文學,英語運\用,中國歷史,及英語文學外,所有科目均可以選擇以英文或中文應考。因此在某些中學會出現一位老師同時以中文及英文兩種語文授課的有趣情境。兩種語言的試題、評分要求和分級標準相同,應考語言不列於成績通知書和考試證書上。
考試成績以A至F級別表示,A為最高,F為最低,F級以下評為UNCL(不予評級,Unclassified)而F及UNCL視為不合格。2002年起,取消考試成績1級2等制,即不再把A至F級細分為A(01),A(02),B(03)等的12個小等級。
高級或高補科目的E級或以上成績,可獲承認為英國通用教育證書高級程度會考相應科目同等成績。
設立背景
在1993年以前,學生可以選擇應考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或香港高等程度會考其中之一。前者主要為用英語學習的學生而設,本來用以在中學七年級後,報考3年制的
香港大學。後者主要為用中文學習的學生而設,用以在中學6年級後,報考當時4年制,以中文為主的
香港中文大學。
後來負責教育當局發現,這種安排實不恰當,需要以一個統一的制度取代。在1981年當局呈交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的一份報告中,指出不同入學制度的存在,使學生在大學學位激烈競爭無可避免情況下,更添混亂煩擾。
經過長時間的爭論(Tang and Bray, 2000),中文大學終於在1991年將課程轉為如香港大學般的3年制。故香港高等程度會考與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合併並取消。當時的考試局同時新增高級補充程度科目。
報考資格
因為高級程度會考的難度相當,如屬首次報考的考生(不論為學校考生或自修生)都設有最低報考的資格,而另外配合應屆會考成績優異的資優生的升學(例如為報考海外院校),考評局也特許該等學生提早報考高考。
報考者需要符合以下最少一個條件,才能報考該學年度的香港高級程度會考。
考生於其上一屆香港中學會考或以前,取得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E級/第2級,及在不少於18個月前的舉行的香港中學會考的非語文科考取得4科及格或3科5分以上。
持有相當於(1)所列成績的資歷,並在報考前得到考評局書面許可。
考生於該高考考試年份的1月1日前,已滿20歲。
考生已應考過香港高級程度會考。
另外,如以學校考生名義報名,該考生必需是教統局下註冊院校下就讀,並同時符合(1)的條件,方能經學校報名。而實驗科目(物理、化學、生物、電腦/電腦套用、電子學),如該科屬首次應考,只能以學校考生名義報名。
另外,考生於對上一屆香港中學會考中,以應屆考生取得5科以上“A”或“5*”等級的考生,考評局也允許其以自修生身分報考最多2個科目,實驗科目的報考限制並不適用於該等考生。
要注意的是,高考的報考資格是完全獨立於中六收生及聯招(包括優先取錄製度)收生的制度。例如香港中文大學的聯招收生要求規定,語文科及非語文科的會考成績必需為同一次會考取得。
科目設定
科目列表
科目名稱 | 高級程度(A) | 高補程度(AS) | 標註 |
套用數學 | √ | √ | 2 |
視覺藝術 | √ | √ | |
生物 | √ | | 5 |
企業概論 | √ | | |
化學 | √ | √ | 5 |
中國歷史 | √ | √ | |
中國語文與文化 | | √ | |
中國文學 | √ | | |
電腦套用 | | √ | 1、5 |
電腦科 | √ | | 1、5 |
經濟學 | √ | √ | |
電子學 | | √ | 3、5 |
倫理與宗教 | | √ | |
地理 | √ | | |
政府與公共事務 | √ | √ | |
歷史 | √ | √ | |
通識教育 | | √ | |
英語文學 | √ | √ | |
數學與統計學 | | √ | 2、4 |
物理 | √ | √ | |
會計學原理 | √ | | |
心理學 | √ | √ | |
純粹數學 | √ | | 4 |
英語套用 | | √ | |
電腦套用不可以和電腦科同時報考
套用數學不可以與數學及統計學同時報考
物理不可以和電子學同時報考
純粹數學不可以與數學及統計學同時報考
只限已經學校批准應考的學校考生,或曾考過該科的考生報考
已取消科目
科目名稱 | 高級程度(A) | 高補程度(AS) | 取消年份 |
中國語言文學 | √ | | 1994 |
設計與科技 | | √ | 2007 |
工程科學 | √ | | 2007 |
音樂 | √ | √ | 2007 |
除了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文學、英語運用、中國歷史及英語文學外,所有科目均可以選擇以英文或中文報考(中國語文及文化可選擇以廣東話或國語作聆聽及口試兩卷應考語言),而應考語言並不列於成績通知書或考試證書上。兩種語言的試題、資料內容、評卷參考和評級標準相同。部分中學會因同時教授不同應考語言的學生而出現一位老師同時以兩種語文授課的有趣情境。
英語運用科
這一科目是高級補充程度科目,測試考生於大專學習需要的理解和運用英語水平。
Section A: Listening(聆聽,1小時)
Section B: Writing(寫作,1小時15分)
Section C: Reading and Language Systems(閱讀及語法,1小時30分)
Section D: Oral English(口試,20分鐘)。本部分1994年年起開始實施。
Section E: Practical Skills for Work and Study(實用技巧,1小時45分)
中國語文及文化科
本科評估考生運用中國語文的能力和對中國文化的認識。自1993年開辦以來,設有實用文寫作(卷1甲部)、閱讀理解(卷1乙部)、文化問題(卷2)、聆聽理解(卷3)、說話能力(卷4)、以及在課程完結前需要完成的五份閱讀報告(卷5)。
其中卷2文化問題指定篇章為:
劉君燦《傳統科學的過去,現在與未來》(連附錄)
趙永新《中國藝術的基本精神》
試題格式
為防止考生操練過往歷屆試題,考評局在2001年開始不斷更改試題格式,包括在文化問題1卷里以開放式取代以讀本為本的問題。考評局亦希望藉此防止考生背誦文化讀本內容。然而,這種方式被考生批評沒有客觀評分標準,是靠取悅閱卷員而得分的「口水科」。
2005年度的中國語文及文化科卷1乙部閱讀理解部分中考試局將以往的固定形式進行了更改。但當屆有考生對考卷改變形式感到強烈不滿,這獲得了香港媒體的報導,而考評局的回應是:考卷從來就沒有指定的格式;所以堅持試卷無問題。
未來展望
自2009年9月開始實施“三三四”新學制,現時的中五的
香港中學會考及中七的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合二為一,學生將來會在中六應考名為香港中學文憑的新公開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