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學會考(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縮寫為HKCEE,慣稱CE,亦有用英文舊稱School Cert.;Hong Kong School Certificate Examination)是香港考試及評核局主辦的其中一個公開試,於每年4、5月舉行,8月第二個星期公布成績。考生主要為七年制中學完成中五的學校考生,但亦有自修生報考。早期亦曾有為完成全部中學課程學生而設的中學會考。2009年的報考人數是119,007名,其中88,308名為學校考生;30,699名為自修生。而2010年“末代會考”(即最後一屆開放予應屆學校考生)的報考人數有127,162名,其中90,063名為學校考生;37,099名為自修生。
香港中學會考證書視為香港中學畢業生求職時的正式檔案。在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的安排下,英國劍橋大學考試委員(UCLES, University of Cambridge Local Examination Syndicate)承認大部分會考科目的成績,於香港中學會考各科取得C級或以上,等同英國普通教育文憑海外考試(IGCSE, International General Certificate of Secondary Education)及格。然而,於2007年11月由英國國家學術及專業資歷認可資訊機構(UK NARIC, National Recognition Information Centre for the United Kingdom)發放的調查報告指出,香港中學會考若與英國普通教育文憑海外考試作等級分布比較,香港中學會考明顯比英國高出一至兩個等級。例如,在香港中學會考取得C級的考生,在英國的普通教育文憑海外考試將極有可能取得A或B級成績。值得留意的一點是,報告同時強調上述結論僅在涉及數學及科學範疇的科目基本上成立,而在人文範疇的科目香港中學會考並未有較優勝的地方。英國文化協會於收到有關報告後已致函予英國各院校有關報告,讓院校能適當調節來自香港的會考生的收生準則。
歷史
開設中學會考
香港中學會考未開辦前,英文中學的公開試是由香港大學舉辦的,分別為初級試(Junior Local Examination)、高級試(Senior Local Examination)和港大入學試(Matriculation Examination)(後兩者課程和試卷一樣,但有不同要求)。以上考試主要目的在篩選學生入港大,學生報考科目少,未能全面考核其中學學業成績,不是理想的中學畢業考試。1932年2月2日,教育當局議決設立中學會考,以取代這三種考試,而中學會考仍由香港大學主辦。港大的全港中學畢業會考(Hong Kong University School Certificate Examination)於1935年6月首次舉行。這箇中學會考是為英文學校第一班(Class 1)學生而設。會考及格生分為及格(Pass)及優等及格(Honour),及格者獲發會考證書。香港大學又以中學會考作為入學試,錄取成績達到港大各學院要求的考生。
會考改制政府接辦
皇家視學官賓尼在1935年發表香港教育報告書,建議學生應早一年考會考,令有意考上大學的學生,會考後有一年時間預備,又建議應由負責中學教育者辦理會考。1936年7月13日教育局會議接納其建議,以新的第二班中學會考取代港大的第一班中學會考。於是教育司署由英文學校視學官和中學校長組成中學會考委員會(Hong Kong School Certificate Syndicate),舉行香港中學畢業會考(Hong Kong School Certificate Examination),1937年6月26日首次開考。 港大亦於同年舉辦最後一屆第一班的中學會考,1938年起,港大自行舉辦入學試,獨立於會考。 當時考生大多是官立或政府津貼的英文中學的學生,私立英文中學則只有幾間獲準派學生應考。1942年,因日本侵占香港,會考停辦。香港重光後在1946年復辦。1947年,中學會考委員會公布,原準備於1942年參加會考的學生,可由以前就讀的學校報名,以“戰事投考生”(war candidate)資格,參加該年七月的會考。
開設中文中學會考
1952年,香港中文中學高中畢業會考(Hong Kong Chinese School Certificate Examination)開始舉行,為中文中學高中三年級學生而設。原來的香港中學畢業會考,於1961年改名為香港英文中學畢業會考(Hong Kong English School Certificate Examination)。因中文中學學制由六年制改為五年制,新學制第一屆中五生和舊學制最後一屆高中三生,1965年一同應考中文中學會考。兩批學生考同一試卷,而命題以新舊制均有的課程為標準。這年會考證書只設一種,不過舊制高中三生證書上加印識別,以便直接報讀大學,而新制中五生需修讀一年預科才可升上大學。中文中學會考中文名中除去“高中”二字,改為香港中文中學畢業會考。
證書制度改革
1968年,中英文中學的會考分別改名為香港英文中學會考(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English))及香港中文中學會考(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Chinese)),科目成績只用等級,不再把等級分為“及格”“不及格”等類。以前考生需於五科達至“及格”以上才獲發會考證書,且須包括數組科目,未達要求者俗稱“落第生”。落第生沒有會考證書,令日後升學求職都有困難,而歷年均有不少考生落第。(例如1967年英文中學會考,18792名參加考取會考證書的考生中,有8163名不及格,占全體的43.4%。)有些考生即使已有五科以上及格,甚至已有八科及格,但因未能在某組科目內取得一科及格,仍被當作落第。(當時考生最多可報考九科。)會考的種種問題,令當時公眾對會考存廢作出不少議論。為減輕考生害怕“落第”的壓力,會考從1968年起改制,取消科目分組制,改為科目獨立制,所有考生都可獲得會考證書。這一新制度自此一直沿用。
合併會考
1971年政府公布將香港英文中學會考委員會和香港中文中學會考委員會,合併為香港中學會考委員會,主辦1972年及1973年的中英文中學會考,並於1974年將之合併為香港中學會考(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考生可選擇應考英文或中文卷。 原來兩個會考的科目課程亦逐步劃一。會考合併後,仍有部份科目課程尚未合併,就以課程甲、課程乙分別稱原來中中會考和英中會考課程,課程甲只用中文應考,課程乙只用英文應考。 由於當時香港中學數學有“舊數”(分為算術、三角、幾何、代數四個獨立範疇的傳統課程)和“新數”(以現代數學結構和概念為基礎的改革課程,起因於美國的新數學運動。)兩套課程,而兩個會考的相應課程至1975年才合併,因此1974年會考數學科有四個課程:用新數課程的課程甲、課程乙,以及用舊數課程的同等課程甲、同等課程乙。1976年會考,除英文科外,所有科目課程合併完成。而英文科就一直保持兩個課程,兩者深淺不同,直至2007年英文科改革為止。1974年會考亦把原來的中國語文科,分拆為中國語文和中國文學兩科。當時考生各科應考語言會註明在會考證書上。後來考試局接受教育統籌委員會建議,從1986年會考起取消註明應考語言。當時,會考答案都會刊登在報紙上。
考評局考慮各考試科目加入校內評估一項,目的是希望減少學校為應付會考而特地操練學生。由2006年會考開始中國歷史科、歷史科引用校內評估機製取代實行前的公開考試多項選擇題一卷。同時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將於2010年舉行最後一屆香港中學會考,與現存的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合併為新高中學制下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HKDSE),第一屆將於2012年應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