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法律(香港法律)

香港的法律

香港法律一般指本詞條

《香港的法律》是1985年 出版的圖書。作者是 (紐西蘭)瓦萊里·安·彭林頓。主要介紹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的制度截然不同的香港法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香港的法律
  • 作者:(紐西蘭)瓦萊里·安·彭林頓
  • 出版日期:1985年
  • 頁數:373 頁
  • · 分類:社會科學 >地方法制
內容提要,圖書信息,章節目錄,

內容提要

香港的法律制度大致沿襲自殖民地時期的宗主國英國。1997年主權移交後,《基本法》開始實施,是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法律制度的憲制性檔案。根據一國兩制的原則,香港的法律制度得以繼續以普通法為依歸,並由多條本地法例作補充。因此,香港的法律制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制度截然不同。

圖書信息

· 作者:(紐西蘭)瓦萊里·安·彭林頓 · 出版日期:1985
香港的法律
· 頁數:373
· 關鍵字:法律 香港 彭林頓 Penlington 葉美媛 V 毛華
· 分類: 社會科學 >地方法制
書名原文: Law in Hong Kong

章節目錄

第一章 什麼是法律
· 第一節 法律的概念
· 第二節 法律的職能
· 一、私法
· 二、公法
· 三、國際法
· 四、權利與義務
· 第三節 世界的法系
· 一、蘇維埃法法系
· 二、民法法系
· 三、普通法法系棵祖舉
第二章 香港法的淵源
· 第一節 法的淵源的含義
· 第二節 普通法
· 第三節 衡平法
· 第四節 立法
· 一、聯合王國的立法
· 二、地方立法
· 三、附屬立法
· 四、解釋
· 五、法定的定義
· 六、解釋的一般規則
· 七、推定
· 第騙備堡五節 判例
· 第六節 習慣
· 第七節 權威著作
第三章 憲法
· 第一節 憲法性法律
· 第二節 憲法的原則
· 第三節 香港的憲法
· 一、總督
· 二、行政局
· 三、立法局
· 四、司法系統
· 五、市政局
· 六、鄉議局
· 第四節 諮詢服務與冤情補救
· 一、分區制
· 二、理民府
· 三、行政與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辦事處阿戲拳斷
· 四、司法複審
第四章 法院
· 第一節 歷史
· 第二節 案件的分類
· 一、民事訴訟
· 二、刑事案件
· 第三節 法院
· 一、裁判司署
· 二、特別裁判司
· 三、海事裁判司
· 四、少年法庭
· 五、死囚裁判官
· 六、太平紳士
· 七、租務裁判所
· 八、勞工裁判所
· 九、土地裁判所
· 十、小額求償裁判所
· 十一、地方法院
· 十二、最高司法法院
· 十三、高等法院
· 十四、抗訴法院
· 第四節 抗訴
第五章 契約法
· 第一節 什麼是契約?
· 第二節 契約的形式
· 一、簡單契約
· 二、特種契約
· 三、記錄契約
· 第三節 有效契約的基本要素
· 無效契約,可成為無效的契約和不能強制執行的契約
· 第四節 要約與承諾
· 一、要約
· 二、承諾
· 第五節 對價
· 第六節 衡平法上的禁止出爾反爾
· 第七節 明確的條款
· 一、條款必須肯定
· 二、條款可以變得肯定
· 三、強加的條款
· 四、無意義的條款
· 五、明示或默示的條款
· 六、條款的改正
· 第八節 行為能力
· 一、未成年人
· 二、法人團體
· 三、已婚婦女
· 四、精神病者和酒醉者
· 五、外國人
· 第九節 真實的協定
· 一、錯誤
· 二、虛偽的陳詞
· 三、脅重埋市禁迫和不適當的影響
· 第十節 非法性
· 第十一節 契約的解除
· 一、協定
· 二、履行
· 三、違背契約
· 四、其後失去履行的可能性
· 五、由於法律的運用而解除契約
· 第十二節 違背契約的補償
第六章 代理法
· 第一節 什麼是代理?
· 第二節 代理關係的形成
· 一、明示的委任
· 二、表見的授權
· 三、默示的和推定的授權
· 四、追認的授權
· 第三節 契約三方的地位
· 一、經授權的行為
· 二、公開代理關係並指明委託人姓名的情況
· 三、公開代理關係,但未指明委託人姓名的情況
· 四、未經公開代理關係的情況
· 五、未經授權的行為
· 六、委託人的地位
· 七、代理人的地位
· 第四節 代理關係的終止
第七章 侵權葛達行為法
· 第一節 侵權行為的性質
· 一、動機與目的
· 二、合法的許可權
· 第二節 能力
· 一、皇家
· 二、司法官員
· 三、外國的元首與外交官
· 四、社團法人
· 五、未成年人
· 六、精神病者
· 七、已婚婦女
· 八、破產
· 第三節 故意干擾
· 非法侵犯
一、對人身的非法侵犯
二、對土地的非法頸重擔侵犯
三、對動產的非法侵犯
· 第四節 非故意干擾
· 一、非法妨害
1.對公妨害
2.對私妨害
3.權利與責任
4.答辯理由
5.救濟
· 二、過失行為
1.注意的責任
2.失責
3.損害的後果
4.損害的隔絕
5.分擔過失及自願承擔危險
· 第五節 責任
· 一、轉承頁駝擔責任
1.代理關係
2.主人與僕人
3.對受僱人所加的損害
5.合伙人
6.共同侵權行為人,分攤與補償
7.死亡與破產的影響
· 二、嚴格的責任
· 三、各種特殊的責任
1.住房的責任
2.僱主的責任
3.發表人的責任
4.違背法定義務
· 第六節 對侵權行為中的一般答辯
· 第七節 起訴的期限
第八章 財產法
· 第一節 導論
· 一、財產的性質
· 二、所有權與占有
· 三、法律上的和衡平法上的財產權益
· 四、財產的分類
· 第二節 地產法
· 歷史
· 第三節 新界土地
· 一、族地
· 二、祖宗的祀地
· 三、寺院的廟地
· 四、社團的會地
· 五、繼承
· 第四節 限制永久持有和累積的規則
· 第五節 租業權
· 一、法律上的租業權和衡平法上的租業權
· 二、租賃關係
· 三、《起訴期限條例》
· 四、轉租
· 五、業主的義務
· 六、承擔人的義務
· 七、規定契約義務的明示條款
· 八、租約的終止
· 九、定著物
· 十、抵租扣押
· 十一、英王租地契約
· 第六節 抵押
· 一、法律上租業權的抵押
· 二、衡平法上的租業權的抵押
· 三、受抵押人的權利和取得補償的方法
· 四、抵押人的權利與取得補償的方法
· 第七節 租金負擔
· 第八節 地役權
· 一、方便地役權
· 二、收益地役權
· 三、地役權的產生
· 四、地役權的消滅
· 五、限制性規約
· 第九節 共同所有制
· 一、合有租業權
· 二、共有租業權
· 三、共同所有權的產業
· 四、共同所有關係的終止
· 第十節 貨品與物
· 第十一節 可實際占有的物
· 一、《售賣貨品條例》
· 二、寄託
· 第十二節 以貨品作擔保品
· 一、留置權
· 二、動產的抵押
· 三、典質
· 四、租買契約
· 第十三節 權利上的財產
· 一、轉付與轉讓
· 二、可轉付的文據
· 三、匯票
· 四、支票
· 五、期票
· 六、信用證
· 七、包裝信貸
· 八、航空運貨單
第九章 刑法
· 第一節 刑法的淵源
· 第二節 刑事責任
· 一、犯罪意圖
· 二、精神病
· 三、酗酒
· 四、未成年
· 五、法人團體
· 第三節 辯護和減刑因素
· 一、自衛
· 二、強制和脅迫
· 三、無知
· 第四節 刑事責任的程度
· 第五節 罪行種類
· 一、妨害公共秩序罪
1.叛逆罪
2.非法集會和暴動罪
3.持有進攻性武器罪
4.非法結社罪
5.妨害公共利益罪
6.《危險藥物條例》
7.《防止賄賂條例》
8.《保護婦孺條例》
9.《賭博條例》
· 二、侵害人身罪
1.殺人罪
2.謀殺罪
3.誤殺罪
4.對人身的侵犯罪
5.重婚罪
· 三、侵犯財產罪
1.盜竊罪及其類似的罪行
2.刑事性損壞財物罪
· 四、偽造罪
· 拉丁文法律術語
· 議會法例及香港條例目錄
香港稅務
香港稅收可簡分為直接稅及間接稅。香港一直實行簡單稅制,徵收稅種較少及主要為直接稅。稅收是16.5%
香港工商
香港工商註冊,指的就是註冊香港公司,現在香港註冊處註冊時間是5-8個工作日。註冊人提供公司名稱股東身份證復件就可能註冊.
· 十、小額求償裁判所
· 十一、地方法院
· 十二、最高司法法院
· 十三、高等法院
· 十四、抗訴法院
· 第四節 抗訴
第五章 契約法
· 第一節 什麼是契約?
· 第二節 契約的形式
· 一、簡單契約
· 二、特種契約
· 三、記錄契約
· 第三節 有效契約的基本要素
· 無效契約,可成為無效的契約和不能強制執行的契約
· 第四節 要約與承諾
· 一、要約
· 二、承諾
· 第五節 對價
· 第六節 衡平法上的禁止出爾反爾
· 第七節 明確的條款
· 一、條款必須肯定
· 二、條款可以變得肯定
· 三、強加的條款
· 四、無意義的條款
· 五、明示或默示的條款
· 六、條款的改正
· 第八節 行為能力
· 一、未成年人
· 二、法人團體
· 三、已婚婦女
· 四、精神病者和酒醉者
· 五、外國人
· 第九節 真實的協定
· 一、錯誤
· 二、虛偽的陳詞
· 三、脅迫和不適當的影響
· 第十節 非法性
· 第十一節 契約的解除
· 一、協定
· 二、履行
· 三、違背契約
· 四、其後失去履行的可能性
· 五、由於法律的運用而解除契約
· 第十二節 違背契約的補償
第六章 代理法
· 第一節 什麼是代理?
· 第二節 代理關係的形成
· 一、明示的委任
· 二、表見的授權
· 三、默示的和推定的授權
· 四、追認的授權
· 第三節 契約三方的地位
· 一、經授權的行為
· 二、公開代理關係並指明委託人姓名的情況
· 三、公開代理關係,但未指明委託人姓名的情況
· 四、未經公開代理關係的情況
· 五、未經授權的行為
· 六、委託人的地位
· 七、代理人的地位
· 第四節 代理關係的終止
第七章 侵權行為法
· 第一節 侵權行為的性質
· 一、動機與目的
· 二、合法的許可權
· 第二節 能力
· 一、皇家
· 二、司法官員
· 三、外國的元首與外交官
· 四、社團法人
· 五、未成年人
· 六、精神病者
· 七、已婚婦女
· 八、破產
· 第三節 故意干擾
· 非法侵犯
一、對人身的非法侵犯
二、對土地的非法侵犯
三、對動產的非法侵犯
· 第四節 非故意干擾
· 一、非法妨害
1.對公妨害
2.對私妨害
3.權利與責任
4.答辯理由
5.救濟
· 二、過失行為
1.注意的責任
2.失責
3.損害的後果
4.損害的隔絕
5.分擔過失及自願承擔危險
· 第五節 責任
· 一、轉承責任
1.代理關係
2.主人與僕人
3.對受僱人所加的損害
5.合伙人
6.共同侵權行為人,分攤與補償
7.死亡與破產的影響
· 二、嚴格的責任
· 三、各種特殊的責任
1.住房的責任
2.僱主的責任
3.發表人的責任
4.違背法定義務
· 第六節 對侵權行為中的一般答辯
· 第七節 起訴的期限
第八章 財產法
· 第一節 導論
· 一、財產的性質
· 二、所有權與占有
· 三、法律上的和衡平法上的財產權益
· 四、財產的分類
· 第二節 地產法
· 歷史
· 第三節 新界土地
· 一、族地
· 二、祖宗的祀地
· 三、寺院的廟地
· 四、社團的會地
· 五、繼承
· 第四節 限制永久持有和累積的規則
· 第五節 租業權
· 一、法律上的租業權和衡平法上的租業權
· 二、租賃關係
· 三、《起訴期限條例》
· 四、轉租
· 五、業主的義務
· 六、承擔人的義務
· 七、規定契約義務的明示條款
· 八、租約的終止
· 九、定著物
· 十、抵租扣押
· 十一、英王租地契約
· 第六節 抵押
· 一、法律上租業權的抵押
· 二、衡平法上的租業權的抵押
· 三、受抵押人的權利和取得補償的方法
· 四、抵押人的權利與取得補償的方法
· 第七節 租金負擔
· 第八節 地役權
· 一、方便地役權
· 二、收益地役權
· 三、地役權的產生
· 四、地役權的消滅
· 五、限制性規約
· 第九節 共同所有制
· 一、合有租業權
· 二、共有租業權
· 三、共同所有權的產業
· 四、共同所有關係的終止
· 第十節 貨品與物
· 第十一節 可實際占有的物
· 一、《售賣貨品條例》
· 二、寄託
· 第十二節 以貨品作擔保品
· 一、留置權
· 二、動產的抵押
· 三、典質
· 四、租買契約
· 第十三節 權利上的財產
· 一、轉付與轉讓
· 二、可轉付的文據
· 三、匯票
· 四、支票
· 五、期票
· 六、信用證
· 七、包裝信貸
· 八、航空運貨單
第九章 刑法
· 第一節 刑法的淵源
· 第二節 刑事責任
· 一、犯罪意圖
· 二、精神病
· 三、酗酒
· 四、未成年
· 五、法人團體
· 第三節 辯護和減刑因素
· 一、自衛
· 二、強制和脅迫
· 三、無知
· 第四節 刑事責任的程度
· 第五節 罪行種類
· 一、妨害公共秩序罪
1.叛逆罪
2.非法集會和暴動罪
3.持有進攻性武器罪
4.非法結社罪
5.妨害公共利益罪
6.《危險藥物條例》
7.《防止賄賂條例》
8.《保護婦孺條例》
9.《賭博條例》
· 二、侵害人身罪
1.殺人罪
2.謀殺罪
3.誤殺罪
4.對人身的侵犯罪
5.重婚罪
· 三、侵犯財產罪
1.盜竊罪及其類似的罪行
2.刑事性損壞財物罪
· 四、偽造罪
· 拉丁文法律術語
· 議會法例及香港條例目錄
香港稅務
香港稅收可簡分為直接稅及間接稅。香港一直實行簡單稅制,徵收稅種較少及主要為直接稅。稅收是16.5%
香港工商
香港工商註冊,指的就是註冊香港公司,現在香港註冊處註冊時間是5-8個工作日。註冊人提供公司名稱股東身份證復件就可能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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