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區民政局

珠海市香洲區民政局(香洲區社會工作促進局)是香洲區人民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主要承擔部分社會保障、部分社會行政事務管理和基層政權建設工作。主要職責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香洲區民政局
  • 外文名:Xiangzhou District Civil Affairs Bureau
  • 類別:政府機構
  • 職能:貫徹國家社會工作的方針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民政事業和社會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區民政事業和社會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退役士兵的接收和安置工作;負責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和管理工作;主管全區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補助工作;負責申報傷殘等級和承辦烈士稱號的申報工作;負責烈士褒揚工作;負責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區雙擁共建工作,承擔區雙擁共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推動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擬訂基層自治組織活動的指導意見和培育、支持、資助、表彰社區組織及個人的具體措施。
(五)負責制定社區建設社會組織建設社會工作的規劃、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擬訂培育和扶持社會組織的政策措施,擬訂社會服務的評估辦法和社會組織備案註冊管理監督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具體辦法和審核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落實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管理工作,擬訂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服務的具體辦法,協調各類資金用於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維修和管理;負責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有關工作。
(七)負責行政區劃工作,研究和修訂全區行政區域規劃。負責鎮、街道、社區居委會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區、鎮、街道、社區居委會行政區劃界線變更以及政府(辦事處)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區、鎮、街道、社區居委會行政區劃邊界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組織編制地名規劃,審核、受理地名命名、更名、銷名工作,協助規範地名標誌設定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監督工作;查處社團組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九)負責推進婚俗改革,負責收養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婚姻、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的管理工作。
(十)負責推進殯葬改革,指導殯葬服務機構的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社會福利工作,指導監督各類社會福利機構的工作,組織指導社會慈善募捐工作,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提出社會力量興辦社會福利的優惠政策和措施。
(十二)組織、協調救災救濟工作,推進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安置災民和災後重建救助工作,接收、管理、分配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獻。
(十三)負責擬訂城鄉社會救助政策,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流浪乞討及生活無著落人員救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棄嬰(童)、五保戶、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制定對社會組織或困難群體的各項資助、扶助政策和措施;負責與社會工作相關的公益性崗位的開發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對就業困難群體實施崗位援助的具體辦法和措施。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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