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宗旨 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崇尚中華傳統文明風範,構建互助、互愛、樂觀、感恩,伸張正義的社會團體。致力於發揚人道主義精神,組織社會力量為鰥、寡、孤、獨、殘疾者等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救助,勇於擔當社會責任,努力推進公益、慈善社會化的進程,促進社會的公平、文明、和諧和進步。
業務範圍 (一)組織熱心於社會公益、慈善文化事業的各方有志同仁加入義工志願者隊伍,根據本會宗旨開展公益、慈善項目。(二)組織會員依法開展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各類公益、慈善活動。
(三)招募義工、提供信息和諮詢等服務,宣傳現代公益、慈善文化精神,提高社會公益、慈善意識。
(四)通過舉辦各種公益、慈善文化活動,接受社會捐贈、募集會員捐贈,公開、透明、合理的用於各項公益慈善活動。
(五)開展同國內外及港、澳、台地區的公益、慈善機構就民間公益、慈善文化事業的發展進行交流與合作。
(六)組織編寫、編譯、出版有關公益、慈善文化事業方面的書刊、資料,研究和介紹國內外有關社會公益、慈善文化事業的理論、方法、經驗。
(七)向政府提出有關社會公益、慈善文化事業方面的建議,為政府制定有關政策和法規提供資訊和服務,協助政府發展社會公益、慈善文化事業。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會的名稱:珠海市愛心促進會。英文譯名:Charity Promotion Association of Zhuhai。縮寫:CPAZ。
第二條 本會的性質:本會是依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由關心、熱愛、支持慈善公益的民間各界人士自願組成,經政府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准註冊登記成立的為社會公眾和社會發展提供公益、慈善服務,具有社會性、保障性和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法人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崇尚中華傳統文明風範,構建互助、互愛、樂觀、感恩,伸張正義的社會團體。致力於發揚人道主義精神,組織社會力量為鰥、寡、孤、獨、殘疾者等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救助,勇於擔當社會責任,努力推進公益、慈善社會化的進程,促進社會的公平、文明、和諧和進步。
第四條 本會接受珠海市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社會監督。
第五條 本會的住所:珠海市拱北水灣路223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組織熱心於社會公益、慈善文化事業的各方有志同仁加入義工志願者隊伍,根據本會宗旨開展公益、慈善項目。(二)組織會員依法開展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各類公益、慈善活動。
(三)招募義工、提供信息和諮詢等服務,宣傳現代公益、慈善文化精神,提高社會公益、慈善意識。
(四)通過舉辦各種公益、慈善文化活動,接受社會捐贈、募集會員捐贈,公開、透明、合理的用於各項公益慈善活動。
(五)開展同國內外及港、澳、台地區的公益、慈善機構就民間公益、慈善文化事業的發展進行交流與合作。
(六)組織編寫、編譯、出版有關公益、慈善文化事業方面的書刊、資料,研究和介紹國內外有關社會公益、慈善文化事業的理論、方法、經驗。
(七)向政府提出有關社會公益、慈善文化事業方面的建議,為政府制定有關政策和法規提供資訊和服務,協助政府發展社會公益、慈善文化事業。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本會的會員種類:單位會員、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 熱心公益、關注慈善文化事業;
(三) 敢於擔當個體責任及社會責任遵紀守法並能切實履行會員義務,願意並能及時繳納會費;
(四)年滿18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有加入本會的意願並主動提交書面申請。
(六)單位會員須是登記註冊地在珠海的企業單位和社會組織。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會員繳納會費的標準:
1、名譽會長級單位每屆繳納會費8萬元;
2、副會長級(或名譽)單位每屆繳納會費4萬元;
3、常務理事單位每年繳納會費5000元;
4、理事單位每年繳納會費3000元;
5、單位會員每年繳納會費500元;
6、個人會員每年繳納會費120元。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會員繳納會費標準由理事會會議確定並頒布。
第十三條 贊助會員根據自願贊助原則,本會設:鑽石會員(支持10萬元以上),白金會員(支持5萬元以上),黃金會員(支持1萬元以上),銀質會員(支持5千元以上),並為終身榮譽會員。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會議決定,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或修改章程、組織機構的選舉辦法;
(二)選舉產生理事會、監事會(監事),選舉和罷免理事和監事(選舉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
(三)審議理事會、監事會工作報告、年度財務報告;
(四)對促進會變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五)改變或者撒銷理事會不適當的決定;
(六)決定終止事宜;
(七)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不超過4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指導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八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支持本會黨組織開展黨建工作;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 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五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致力於公益、慈善事業並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 為人處事正派公正、誠實,有社會責任感,有願景並具備帶領團隊朝既定的方向前進的能力。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任何刑事處罰;
(六) 年滿25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會長或秘書長可設為專職;
第二十六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指導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任期不超過4年。會長、副會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指導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秘書長可連選連任。
第二十八條 本會由會長任法定代表人,報業務指導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後擔任。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企業、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對外交往,出席有關活動。
第三十條 本會的秘書長和會長不能在同一單位中產生,會長不得兼任秘書長。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 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一條 本社團設監事5名,其中設監事長1名、監事4名,監事和監事長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事會的任期與理事會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理事不得兼任監事長(監事)。
第三十二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監事會年度工作報告;
(二)監督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選舉、罷免;監督理事會履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三)檢查本社團財務和會計資料,向登記管理機關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四)監事長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
(五)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當會長、副會長、理事和秘書長等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促進會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會員代表大會或政府相關部門報告。監事長、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協會章程,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領導,切實履行職責。
第三十三條 監事會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監事會須在監事長主持並有過半數的監事出席方能召開,對第三十二條(一)、(三)、(四)、(五)款所形成的報告、建議、質詢及情況反映等檔案須在尊重事實的前提下經全體監事過半數表決通過方可上報登記管理機關、業務指導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或提交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會議應形成會議紀要。
第三十四條 擔任監事長、監事必須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社團會員中享有較高的威望和聲譽;
(三)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任何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七)為人處事正派、正值、公正、誠實。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五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交納的會費;
(二)國內外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的捐贈;
(三)政府購買服務所得和有關部門的資助、獎勵;
(四)存款利息;
(五)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諮詢、培訓、展覽等服務活動的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六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會費標準及變更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表決決定。
第三十七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八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九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 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一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並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的監督。
第四十二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三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四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方為有效。
第四十五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指導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撤銷、註銷登記後債權債務處理
第四十六條 本會因違反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而被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撤銷登記後,應當:
(一)停止開展任何其他活動;
(二)在業務主管單位及其他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小組,組織清算;
(三)承擔並清償債權債務和人員工資福利;
(四)有訴訟活動的,繼續做好訴訟活動;
(五)申請辦理註銷登記。
第四十七條 本會在完成債權債務、人員工資福利的清償及剩餘財產處理後,形成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書面清算報告並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確認。
第四十八條 本會應當自清算報告經業務主管單位確認之日起15日內,持此確認的清算報告及社會團體登記證正、副本原件到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
第四十九條 本會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發出註銷登記證明檔案之日起,主體資格完全滅失。
第五十條 本會註銷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指導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經2010年12月12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自珠海市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之日起生效。
理事成員 藝術顧問:崔自默博士(文化部中國藝術研究院專職創作員)
名譽會長:高來法先生(廣東省移動公司)
監事長:任 偉先生(南方都市報珠海記者站 站長)
黃衛星先生(珠海廣播電視台節目部 主任)
劉海賢先生(廣東省移動珠海分公司 副總經理)
關玉婷女士(珠海電台新聞部 副主任)
王紀元先生(珠海市瑞格廣告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常年法律顧問:孫 農先生(廣東東方澤律師事務所 主任)
賑災事務顧問:周百年先生(全國抗震救災英雄稱號獲得者、四川省紅十字會 辦公室主任)
香港事務顧問:林堅強先生(香港警察勳章獲得者、警察歷史收藏學會 會長)
澳門事務顧問:洪榮坤先生(澳門警察協會 會長)
德國事務顧問:瑙 石先生(德國職業教育中國項目經理)
公益律師團成員:孫 農 王振興 張 凱 郭涇亮 賈永蓮
心理諮詢師顧問團成員:鄒教授 蔣傳發 曹澤能
發起人:
陳 鷹(會長兼理事長)
鄺 健 (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
余紹雄(副會長)
王迎奎(副會長)
趙建香(常務副秘書長)
李明尉(副秘書長)
李惠紅(副秘書長)
陳 森(藝術專業委員會 主任)
孫 農(公益律師委員會 主任)
李惠紅(副秘書長兼會員部 主任)
發起理事:
陳 鷹 白志剛 陳 森 李明尉 趙建香 余紹雄 莫衛海 楊 虎 戴達江
陳 毅 王迎奎 鄧永明 馬曉輝 李宇翔 張超傑 王春林 張英文 黃莉梅
馬 鐵 曹澤能 方藹清 蔡其通 藍晶晶 鄭 為 陳小辛 李惠紅
特別理事:
陳容勝 龔衍揚 馮錫明
常務理事:
陳 鷹 鄺 健 白志剛 陳 森 李明尉 趙建香 李惠紅 繆驊
愛心會專職秘書:陳福紅
團體會員 合作協會 珠海市體育總會、珠海市志願者聯合會、珠海市慈善總會、珠海市紅十字會、珠海市服務婦女兒童志願者協會、珠海市關愛協會、珠海市香洲區義工聯、珠海市企業聯合會、珠海市律師協會、珠海市足球協會、珠海市車迷協會、珠海市汽車改裝協會、珠海市餐飲協會、珠海市瑜珈協會、珠海市健美協會、珠海市營養協會、華發紅十字會、珠海外企運動俱樂部、珠海市巴蜀研究會、珠海市心理師協會、珠海市書法家協會、珠海市美術家協會
機關部隊 珠海市婦聯、珠海市殘聯、珠海市青聯、珠海市行政服務中心、珠海市民政局、珠海市地稅局、廣東省邊防五支隊、珠海警備區、珠海市產權交易中心、金灣區政府、斗門區政府
各大院校 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分校、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分校、中山大學珠海校區、暨南大學珠海校區、廣東省科乾院、吉林大學珠海分院、北師大UIC聯合國際學院、清華大學EMBA、珠海市衛生學校、珠海市高級技工學校、珠海職業藝術學院
各地公益 世界自然基金會(WWF)、NPP新公益夥伴、賀龍體育基金會、中華愛心基金會、萬科公益基金、騰訊公益基金、四川省紅十字會、廣東省紅十字會、青海玉樹縣酥油燈慈善協會、黑龍江省慈善總會、中國支教聯盟、鄭州快樂分享聯盟、鳳凰公益、廣東獅子會、瀋陽獅子會、滴水公益、麗姐支教聯盟
各級媒體 新華社、中央人民廣播電台、農民日報、珠海電視台、珠海電台、廣州日報、南方都市報、新快報、珠海特區報、珠江晚報、羊城晚報、澳門日報、香港文匯報、南方聲屏報、優生活、格力會、TOP雜誌、中國西部、新浪、網易、南都網、奧一網、中國西部
傳媒夥伴 新鮮廣告、華發文化傳播、業涵影視、火狐行銷策劃、協文廣告、四維廣告、蔚藍海岸文化傳播、伯爵企劃、瑞格廣告、公交集團廣告傳媒、分眾傳媒、新絲路廣告、采和傳播
公益合作夥伴 珠海市淶勝商貿有限公司(義工報名點)、十八籃、 格力空調、萬科地產、格力房產、珠海移動、國美電器、珠海國際賽車場、珠海市建安集團、九洲港務集團、中國平安、中國人壽、珠海寶澤、達田汽車、中汽南方、香洲百貨、昌安集團、中汽南方、新華書城、文華書城、珠海市博物館、珠海市圖書館、珠海百貨,珠海免稅、萬佳百貨、廣東保利拍賣、珠海鴻東拍賣、廣東精誠粵衡律師事務所、東方澤律師事務所、大公威德律師事務所,德賽律師事務所、晨光律師事務所、醉仙樓餐飲機構、珠海凱德拍賣、珠海聯華拍賣、珠海機電拍賣、九龍醫院、珠海六合集團、陽光醫院、電信黃頁、加林山礦泉水
發起人介紹 汪洋書記接見陳鷹等六位廣東公益團隊負責人 第九屆中國青年志願者 優秀個人獎 北京師範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 義工課程社會導師
第九屆中國青年志願者 優秀個人獎
廣東省五四青年獎章 集體成員
2011年度廣東省公益達人
珠海市社會管理 民情觀察員
珠海市公安政務網站 監督員
珠海市服務婦女兒童志願者協會 會長
(2009年珠海市唯一公益類民間組織試點協會,直屬珠海市婦女聯誼總會)
珠海市志願者聯合會 常務理事及常務副秘書長
珠海市體育總會 副會長
珠海市慈善總會 理 事
珠海市第八屆青年聯合會 委 員
珠海市第九屆青年聯合會 委 員
珠海市營養協會 理 事
珠海市香洲區義工聯 顧 問
香港警察歷史收藏學會 顧 問
珠海移動志願者服務分隊 顧 問
珠海市地稅紅山志願者服務大隊顧 問
被南方都市報評為2007 年度十大珠海新聞人物
南方都市報評為2010年度“最有愛心毅力獎”
2011年南都“愛心感召力”獎獲得者
公益案例報導 珠海學子舉行情系西部溫暖送青藏活動(新華網)
各地畫家回響助學“英雄帖”(中國藝術品網)
珠海過生日助學扶貧助學活動成時尚(南方網)
冰雪困四川紅十字會總動員(四川新聞網)
17歲媽媽“贖回”女兒安家珠海(騰訊網)
愛心人士關注與捐助 17歲媽媽全力撫養孩子(中國佛教慈善網)
盼盼滿月認姨媽又獲資助(南都網)
有沒有小朋友窮得無冬衣?(新浪)
百餘小朋友收到愛心衣物(新浪)
她帶著恩人名單回家(南都網)
義拍助災民老舍之子獻寶(新浪 中國文物網)
第二屆珠海藝術品慈善拍賣活動舉行(中廣網)
在外務工汶川青年親人音訊全無忍痛當義工(新浪)
盲女卡進牆縫八小時被救出身上傷痕累累(CCTV鳳凰資訊網易21CN人民網新浪,國內50多家入口網站發布)
男子冒充災民頻頻亮相慈善活動博取同情(騰訊網新浪大洋網京華網環球網,國內上百家家入口網站發布)
數萬斤桔子無人收購幾乎要爛在地珠三角桔農求救(鳳凰網南方網,此報導驚動汪洋書記親自批覆救助果農)
首屆“珠海公益獎”陳鷹入選(騰訊網)
回收廢舊電池不力?環保局成被告(廣州日報網易人民網新民網)
廢舊電池無人處理 律師狀告環保局行政不作為(鳳凰網)
5·12圓明新園燃燭懷遠(網易)
網友自發到圓明新園廣場舉行紀念活動(網易,珠海電台2檔欄目現場直播珠海電視台2檔新聞同時報導 )
重病女孩兩度遭棄(網易)
珠海慈善組織將仿港董事會制(奧一網)
珠海驚現藍色多瑙河(新華網大河網騰訊網珠海新聞網)
愛心拯救19歲血癌女生(新浪)
男孩獨守怪病媽媽(珠海新聞網)
藍天使愛心公社幫貧困村建醫療站(農民日報)
愛心公社向麻子伸援手(珠海新聞網)
龍鳳四胞胎均不足1公斤 愛心搜查令尋求幫助(大洋網)
殘疾人創業遇難題,熱心義工伸出援手(新華網)
珠海"代耕農"無地可耕處境尷尬(新快網21CN)
“吃垃圾小孩”獲救助(網易新快網)
善款已達9000元“吃垃圾小孩”首次注射疫苗(新浪南都網網易)
“怪病媽媽”順利回老家(新浪南都網)
她還是他?16年“錯性”人生(新浪網易華媒網新民網)
三地專家會診 要還他男兒身(新浪南都網)
難度大手術推遲 院方或免費治療(南都網新浪大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