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門區民政局

珠海市斗門區民政局

珠海市斗門區民政局局,是珠海市斗門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珠海市斗門區民政局
  • 辦公地址:井岸鎮毛山里東47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民政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規,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的民政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開展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流浪乞討及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統籌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三)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承擔老年人福利、兒童福利和殘疾人福利工作,牽頭推進農村留守兒童、留守老人、留守婦女關愛保護和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四)負責養老機構和兒童福利機構監督管理工作,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組織協調社會捐助工作。
(五)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負責收養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六)負責指導社會工作者登記註冊、管理工作,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七)擬訂城鄉社區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協調各鎮、街道加強服務能力建設,協調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城鄉社區治理。
(八)負責行政區劃工作,研究和修訂行政區域規劃。負責鎮、街道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區際行政區劃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區際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組織編制地名規劃,負責地名命名、更名、銷名的管理工作,規範地名標誌設定和管理工作。
(九)擬訂社會組織發展規劃、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性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開展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
(十)負責全區性社團的登記、管理工作;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十一)負責全區性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十二)負責指引基金會申報工作。
(十三)督促管轄單位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技術和安全生產條件。督促相關單位制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整治,排查治理各種事故隱患,做好事故防範工作。
(十四)負責指引社會福利彩票發行申報工作;負責管理、使用、發放福利資金和民政事業費。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區民政局應切實加強兜底民生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和基層社會治理。加強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兜牢民生保障底線。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完善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建設,推動工作重心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組織實施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宣傳、後勤工作;負責黨群、紀檢監察、幹部人事、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民政信息化建設、統計管理工作。負責統籌全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組織推進民政依法行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職能轉變相關工作。
(二)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股。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各鎮、街道加強服務能力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建設及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導監督村務公開工作。擬訂城鄉社區治理的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擬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的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鎮、街道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區際行政區劃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區際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辦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組織編制地名規劃,承擔地名命名、更名、銷名的管理工作,規範地名標誌和管理工作。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指導開展社會工作者註冊登記、職業管理和繼續教育,指導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建設。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全區社會組織建設工作。負責全區性社會組織的成(設)立、變更、註銷登記的審批,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性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工作以及信用體系和綜合監管體系建設。指引基金會申報工作。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建立聯合監管機制。負責全區性社會組織執法監察工作,依法查處非法社會組織和社會組織違法違規行為。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建立聯合執法機制。統籌全區社會組織信息化建設。
(三)社會事務和社會救濟股。牽頭推動困境兒童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供養、保護工作,牽頭協調推進農村留守兒童、留守婦女關愛保護和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承擔收養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全區養老服務機構以及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管理和監督,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牽頭推進農村留守老人關愛服務工作。負責指引社會福利彩票發行申報工作。負責牽頭區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監督、資金績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婚姻登記、殯葬管理政策規定,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流浪乞討及生活無著人員救助政策和標準,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承辦中央、省、市、區財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流浪乞討及生活無著人員救助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統籌流浪乞討及生活無著人員救助服務機構管理、救助申請家庭核對機制和服務視窗建設。負責養老服務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收養機構、婚姻、殯葬服務機構、救助服務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局 長:李炳秋
副局長:吳萬就 趙天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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