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行政副中心

2014年9月22日發布的中國首部《臨空經濟藍皮書》建議,北京應依託新機場建設,探索建立首都行政副中心,爭取部分政府部門外遷,實現北京行政功能資源的最佳化配置。

報告內容,定位,

報告內容

報告稱,首都行政副中心在北京南部建設,結合北京新機場、京津冀區域的開發,將使南部區域成為首都城市發展新的增長點,將達到疏解中心城、建設新區的目的。
“行政中心外遷有一個最重要的動因,就是要通過行政副中心的建設帶動周邊地區的發展。因此,在選址上往往會優先考慮符合城市發展方向與重點的新區。”報告稱,北京新機場臨空經濟區是未來北京發展的重點區域,北京南部也將成為撬動北京未來發展的支撐力。

定位

對於這個“首都行政副中心”的定位,報告稱,在北京新機場臨空經濟區建立首都城市副中心要明確功能定位以新機場臨空經濟區建設為依託,要根據其位於臨空經濟區的特點,著力培育有別於東城、西城的國家行政中心區及通州北京行政副中心的特色。
爭取發改、規劃、建設、國土、衛生等機構的對外交流服務部門,以及較為獨立的部門,部分遷入首都行政副中心。報告稱,“這些機構的某些部門,以對外交流、督查、檢查為主,大部分時間需要到國內進行調研,可以入駐新機場周邊,減少客流壓力。”
另外,報告稱,全國人大、政協的對外聯絡、會議等部門也可以外遷到首都行政副中心,國務院、人大、政協以及各部委的下屬事業單位,也可以隨著部委和部門的遷入,共同遷入。
報告建議在首都行政副中心設立會議服務區,國務院、人大、政協及各部委需要地方政府部門參與的大會,集中安排在此區域;年初、年中,國務院、人大、政協召開的全國性會議可以放在行政副中心,如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等大會,每年定期舉辦,為降低交通流量,可以進行集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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