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父母子女關係是通過收養的法律行為在收養人與被收養之間形成的權利義務關係。收養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規定,領養他人的子女為自己的子女,在本無自然血親關係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間形成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的民事法律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養父母與子女關係
- 產生途徑:收養
養父母子女關係是通過收養的法律行為在收養人與被收養之間形成的權利義務關係。收養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規定,領養他人的子女為自己的子女,在本無自然血親關係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間形成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的民事法律行為。
養父母子女關係是通過收養的法律行為在收養人與被收養之間形成的權利義務關係。收養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規定,領養他人的子女為自己的子女,在本無自然血親關係的收養人...
父母子女關係(relationships between parents and children,),法律上指父母與子女間權利義務的總和。又稱親子關係。父母子女關係通常基於子女出生的事實而發生,也可因...
是指收養別人孩子的父母。也叫收養人。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但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
養父母養子女,是指因收養行為而形成的親屬關係。養父母為養子女的對稱。收養關係中領養他人子女的人的稱謂。收養人為男性的稱養父,為女性的,稱養母。養子女為養...
概念親屬是基於婚姻、血緣和法律擬制而形成的社會關係。我國法律所調整的親屬關係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兒媳和公婆...
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依據《婚姻法》和《收養法》的有關規定,主要有:(1)養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適用《婚姻法》對婚生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但對於...
收養關係是父母子女的關係除了基於血緣關係發生外,可以基於法律行為即收養而發生的關係。收養,是指通過一定法律程式,將他人的子女作為自己的子女加以撫養,使原來沒有...
養子女養子女是指公民合法收養的得不到父母撫養的子女。根據1998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養父母與養子女間要有合法的收養關係。...
直系親屬, 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係或婚姻關係的人,即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如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直系血親是指彼此之間有...
正常情況下,一般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既包括物質贍養即給付生活費,又包括精神贍養,而後贍養義務由於發生在收養關係解除之後,養父母與養子女的關係不復存在的情況下,...
事實收養,是指雙方當事人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未辦收養公證或登記手續,便公開以養父母子女關係長期共同生活的行為。一般應具備下列條件:(1)收養當事人雙方均須符合...
第二十三條 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
收養人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才可以收養被收養人。其之間的關係主要有在收養人和被收養人之間產生法定的父母子女關係,二是對被收養人及其生父母之間的父母子女關係以及...
收養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養父母和養子女的關係和親生父母子女間的關係基本相同,收養是一種擬制血親關係的行為,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寄養是指父母因特殊...
系收養而非親生的兒子;養子與撫養人之間不存在血緣關係;依法形成收養關係的養子與養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同於親生子與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孤兒、棄嬰(兒)、生...
被收養是指因各種原因失去親生父母或被親生父母遺棄的或因生父母無撫養能力的嬰幼兒童,被有條件滿足其健康成長的需要和教育能力的人收為養子女。養子女就是指被人...
親權,是父母基於其身份對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財產進行教養保護的權利和義務。誠如日本學者我妻榮先生所言:“人由於有父母子女的關係,從而發生各種各樣法律上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