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箏製作技藝(拉薩風箏)

風箏製作技藝(拉薩風箏)

風箏製作技藝(拉薩風箏),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地方傳統技藝,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

拉薩風箏的製作具有季節性。藏曆八月衛藏地區風力較足,是放風箏的季節,所以每年秋季在拉薩、日喀則等城鎮有人專門做風箏出售。日喀則的拉達卡其和拉薩的次仁等家族風箏製作技術精湛、特色鮮明,頗有影響。

2006年5月20日,風箏製作技藝(拉薩風箏)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編號Ⅷ-88。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風箏製作技藝(拉薩風箏)
  • 批准時間:2006年5月20日
  • 非遺級別:國家級
  • 遺產類別:傳統技藝
  • 申報地區:西藏自治區拉薩市
  • 遺產編號:Ⅷ-88
歷史溯源,文化特徵,文物保護,

歷史溯源

風箏在藏語中被稱為“甲比”,意為“會飛的紙鳥”。在一千多年前伴隨藏紙的出現,就有了風箏的雛形。
拉薩風箏流行於西藏拉薩、日喀則、澤當等地,並傳播到鄰國尼泊爾、不丹,清代盛行於藏族上層。
西藏風箏除了製作精巧和造型別致外,更具有靈敏和競技性強的特點。十三世達賴喇嘛偏愛風箏,曾為專供風箏和加工箏線的“上哉”加封印章。

文化特徵

民間認為,風箏放早了,秋季就會過早終結。拉薩風箏的放飛有許多規定。在時間上,拉薩在雪頓節後放飛,日喀則必須由東頭宗的俗官先行放飛。風箏的形制與使用有年齡的規定,如六軸、八軸、十軸風箏,必須按年齡大小分開選擇。藏族風箏形態較為單一,多為菱形平面,但講究彩繪圖案,有“加沃”(大鬍子)、“古瑪或古那”(釘頭或黑頭)、“米洛”(瞪眼)、“其瓦”(齜牙)、“幫典”(圍裙)、“嘎林”(腿骨號)六種。因色彩艷麗,放飛時天空一片斑斕。平時這些風箏懸掛在牆,視為升騰運氣的聖物。
拉薩風箏的放飛技巧體現在空中的爭鬥玩耍。放線與收線的微妙變化,可以使風箏在空中迅速地升降、旋轉、左右打滾。最大的特點是“打架鬥毆”,最後斷線飄走者為敗。各種打鬥技巧最後都集中在“絞線”上,線的質量至關重要,故在製作時有一道工序即上“那”。“那”的主要成分是玻璃碎粉,加入一種粘性較好的植物“旺拉”,調上搗碎的大米、白糖和水攪拌煎熬。等冷卻到一定溫度時,將“那”放在手心,將風箏的線從指間穿過,使粘上粗細不等的“那”如同鋸齒。

文物保護

2023年10月31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風箏製作技藝(拉薩風箏)項目保護單位西藏自治區民眾藝術館(西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評估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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