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中國海洋災害公報》(1989年至2016年)數據表明,風暴潮災害是中國最嚴重的海洋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占中國海洋災害總損失的90%以上。為了綜合評價中國風暴潮災害及其影響,國家海洋局於2004年啟動了908專項《海洋環境綜合調查與評價》,子任務之一為風暴潮災害對中國沿海的影響評價,全面、系統地評價風暴潮及風暴潮災害,建立了風暴潮災害評價體系,從最大風暴增水、風暴潮影響期間高潮位與當地警戒潮位關係等自然變異以及死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受災情況多個不同角度評價風暴潮對中國的影響。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風暴潮等級》(GB/T 39418-2020)。
編制進程
2016年12月28日,國家標準計畫《風暴潮等級》(20162623-T-418)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提出,由TC283(
全國海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海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海洋環境預報中心在業務處的組織領導下,成立了由多年從事風暴潮預報及研究的專家組成的編寫組,負責該標準的制訂工作,於2017年10月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在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海洋環境預報中心組織召開了標準材料的內部審查會,會上就標準材料的規範性、齊全性、技術內容進行了內部審查工作。
2021年6月1日,國家標準《風暴潮等級》(GB/T 39418-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風暴潮等級》(GB/T 39418-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董劍希、梁森棟、李濤、劉秋興、吳少華、傅賜福、付翔、李明傑、劉仕潮。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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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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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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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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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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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等級劃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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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資料性附錄)沿海各省代表站匯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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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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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風暴潮等級》(GB/T 39418-2020)規定了風暴潮強度等級、高潮位超警戒程度等級以及風暴潮災度等級的劃分方法。該標準適用於風暴潮預報、風暴潮評估、相關信息發布等工作。
引用檔案
GB/T 15920-2010 海洋學術語—物理海洋學 |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該標準發布後,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海洋主管部門和其它有關部門積極開展宣貫、培訓和實施工作,在風暴潮相關統計中完善相關數據的匯總,並在海洋災害預警報發布工作和海洋災害評估中採用規範一致的等級表述。
意義價值
《風暴潮等級》(GB/T 39418-2020)有利於規範風暴潮評價、風暴潮災害評估等相關工作,更好地服務於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和社會經濟建設。該標準的編制是為了貫徹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設海洋強國”的重要戰略方針,實現《國家海洋事業發展規劃綱要》和《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十二五”規劃》中提出的強化海洋災害評估工作,本標準針對中國最嚴重海洋災害-風暴潮災害建立評估標準,確保風暴潮災害評估工作的科學性和規範性。該標準的編制針對風暴潮過程的風暴增水、高潮位超過當地警戒潮位、風暴潮災害等風暴潮重要指標的等級劃分等進行規範,為歷史風暴潮研究、風暴潮評價、風暴潮風險區劃等工作實施提供標準和依據,為有關部門進行風暴潮災害評估提供科學依據,保證風暴潮影響評價、風險評估等工作的科學性和實用性,為沿海地區海洋防災減災和經濟規劃布局提供規範的決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