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氏家訓後娶篇

顏氏家訓》第四篇,作者:顏之推(531年~591以後)。《顏氏家訓》是我國南北朝時北齊文學家顏之推的的傳世代表作。他結合自己的人生經歷、處世哲學,寫成《顏氏家訓》一書告誡子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顏氏家訓後娶篇
  • 叢書:《顏氏家訓
  • 作者:顏之推
  • 歷史意義:是我國歷史上第一部家訓
來源,作品賞析,原文,譯文,作者生平,作品簡介,

來源

《顏氏家訓》是我國歷史上第一部內容豐富、體系宏大的家訓,也是一部學術著作。闡述立身治家的方法,其內容涉及許多領域,強調教育體系應與儒學為核心,尤其注重對孩子的早期教育,並對儒學、文學、佛學、歷史、文字、民俗、社會、倫理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獨到的見解。文章內容切實,語言流暢,具有一種獨特的樸實風格,對後世的影響頗為深遠。

作品賞析

原文

吉甫,賢父也。伯奇,孝子也。以賢 父御孝子,合得終於天性,而後妻之,伯奇遂放。曾參婦死,謂其子曰:“吾 不及吉甫,汝不及伯奇。”王駿喪妻,亦謂人曰:“我不及曾參,子不如華、元。” 並終身不娶。此等足以為誡。其後假繼 慘虐孤遺,離間骨肉,傷心斷腸者何 可勝數。慎之哉!慎之哉!  江左不諱庶孽,喪室之後,多以 妾媵終家事。疥癬蚊蟲,或未能免;限以大分,故稀斗鬩之恥。河北鄙於側出,不預人流,是以必須重娶,至於三四,母年有少於子者。後母之弟與前婦之兄,衣服飲食受及婚宦,至於士庶貴賤之隔,俗以為常。  身沒之後,辭訟盈公門,謗辱彰道路,子誣母為妾,弟黜兄為傭,播揚先人之辭跡,暴露祖考之長短,以求直己者,往往而有,悲夫!自古奸臣佞妾,以一言陷人者眾矣,況夫婦之義,曉夕移之,婢僕求容,助相說 引,積年累月,安有孝子平?此不可不畏。  凡庸之性,後夫多究前夫之孤,後妻必虐前妻之子。非唯婦人懷嫉妒之情,丈夫有沉惑之僻,亦事勢使之然也。前夫之孤,不敢與我子爭家,提攜鞠養,積習生愛,故寵之;前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學婚嫁,莫不為防焉,故虐之。異姓寵則父母被怨,繼親虐則兄弟為仇,家有此者,皆門戶之禍也。

譯文

吉甫,是賢明的父親。伯奇,是孝順的兒子。以賢父來對待孝子,應該是能夠一直保有父與子之間慈孝的天性,但是由於後妻的挑撥離間,兒子伯奇就被放逐。曾參的妻死去,他對兒子說:“我比不上吉甫賢明,你也比不上伯奇孝順。”王駿的妻死去,他也對人說:“我比不上曾參,我的兒子比不上曾華、曾元。”曾參與王駿兩位後來都終身沒有再娶。這些事例都足以引為鑑誡。後世那些做後母的虐待孤兒,離間前妻之子和其生父的骨肉之情,弄得傷心斷腸的人多得數不清。對此要小心啊!對此要小心啊!  江東不避忌庶妾,大老婆死了以後,多由小老婆來主持家事。細小的糾紛,有時本來未能免除;但限於名分,打架爭吵等可恥的事情就很少見。河北鄙視小老婆,不讓小老婆進入有身份人的行列,所以必須妻亡重娶,甚至重娶三四次,這樣,後母年齡有時比大的兒子還小。後母生的孩子(弟弟)和前妻生的孩子(兄長),會有在衣服飲食以及婚姻仕宦做官上的差異,甚至會有士庶貴賤之間隔,而世俗對此現象習以為常。  到本人死亡之後,家裡的人為訴訟跑穿了官府,把誹謗污辱的言語嚷到大路上,前妻之子污衊後母為小老婆,後母之子貶斥前妻之子為僕役。宣揚先人的言詞字跡,暴露祖考的是非好壞,使自己變得很有道理,經常可以見到真可悲啊!從古以來的奸臣佞妾,用一句話來害人的多得很呢。何況憑夫婦的情義,早晚想辦法來改變男人的心意,而婢僕為了討主子的歡心,幫著勸說引誘,日子一久,怎么還有孝子呢?對此不可以不畏懼。  一般平庸人的習性,後夫大多寵愛前夫的孩子,後妻必然虐待前妻的孩子。這不只是因為婦人心懷妒忌,丈夫沉迷女色,也是事態促使成這樣的。前夫的孩子,不敢和我的孩子爭奪家業,將他提攜撫養,天長日久自然生愛,因而寵愛他;前妻的孩子,常常居於自己所生孩子之上,無論學業做官婚姻嫁娶,沒有不需防範的,因而虐待他。異姓之子受寵則父母遭怨恨,後母虐待前妻之子則兄弟成仇敵,家庭里發生這類事情,都是家裡的禍患。

作者生平

顏之推原籍琅邪臨沂(今山東省臨沂市),世居建康(今南京市),生於士族官僚家庭,世傳《周官》、《左氏春秋》。他早傳家業,12歲時聽講老莊之學,因“虛談非其所好,還習《》、《》”,生活上“好飲酒,多任縱,不修邊幅。”他博覽群書,為文辭情並茂,得梁湘東王賞識,19歲就被任為國左常侍。後投奔北齊,歷20年,官至黃門侍郎。公元577年 ,北齊為北周所滅,他被征為御史上士。公元581年 ,隋代北周,他又於隋文帝開皇年間,被召為學士,不久以疾終。依他自敘,“予一生而三化,備苶苦而蓼辛”。嘆息“三為亡國之人”。傳世著作有《顏氏家訓》和《還冤志》等。《顏氏家訓》共二十篇,是顏之推為了用儒家思想教訓子孫,以保持自己家庭的傳統與地位,而寫出的一部系統完整的親職教育教科書。這是他一生關於士大夫立身、治家、處事、為學的經驗總結,在封建親職教育發展史上有重要的影響。後世稱此書為“家教規範”。

作品簡介

《後娶篇》出自《顏之推·顏氏家訓·第四篇》
《顏氏家訓》成書於隋文帝滅陳國以後,隋煬帝即位之前(約公元6世紀末)。是顏之推記述個人經歷、思想、學識以告誡子孫的著作。共有七卷,二十篇。分別是序致第一、教子第二、兄弟第三、後娶第四、治家第五、風操第六、慕賢第七、勉學第八、文章第九、名實第十、涉務第十一、省事第十二、止足第十三、誡兵第十四、養心第十五、歸心第十六、書證第十七、音辭第十八、雜藝第十九、終制第二十。
《顏氏家訓》對後世有重要影響,特別是宋代以後,影響更大。宋代朱熹之《國小》,清代陳宏謀之《養正遺規》,都曾取材於《顏氏家訓》。不唯朱陳二人,唐代以後出現的數十種家訓,莫不直接或間接地受到《顏氏家訓》的影響,所以,王三聘說。“古今家訓,以此為祖。”從《顏氏家訓》之多次重刻,雖歷千餘年而不佚,更可見其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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