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夫上智不教而成,下愚雖教無益,中庸之人,不教不知也。古者聖王,有“胎教”之法,懷子三月,出居別宮,目不邪視,耳不妄聽,音聲滋味,以禮節之。書之玉版,藏諸金匱。子生咳提,師保固明孝仁禮義,導習之矣。凡庶縱不能爾,當及嬰稚識人顏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誨,使為則為,使止則止,比及數歲,可省笞罰。父母威嚴而有慈,則子女畏慎而生孝矣。
吾見世間無教而有愛,每不能然,飲食運為,恣其所欲,宜誡翻獎,應呵反笑,至有識知,謂法當爾。驕慢已習,方複製之,捶撻至死而無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於成長,終為敗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是也。俗諺曰:“教婦初來,教兒嬰孩。”誠哉斯語。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惡,但重於呵怒傷其顏色,不忍楚撻慘其肌膚耳。當以疾病為諭,安得不用湯藥針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訓者,可願苛虐於骨肉乎?誠不得已也!
父子之嚴,不可以狎;骨肉之愛,不可以簡。簡則慈孝不接,狎則怠慢生焉。
人之愛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賢俊者自可賞愛,頑魯者亦當矜憐。有偏寵者,雖欲以厚之,更所以禍之。齊朝有一士大夫,嘗謂吾曰:“我有一兒,年已十七,頗曉書疏,教其鮮卑語及彈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無不寵愛,亦要事也。”吾時俯而不答。異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業自致卿相,亦不願汝曹為之。
作品譯文
上智的人不用教育就能成才,下愚的人即使教育再多也不起作用,只有絕大多數普通人要教育,不教就不知。古時候的聖王,有“胎教”的做法,懷孕三個月的時候,出去住到別的好房子裡,眼睛不能斜視,耳朵不能亂聽,聽音樂吃美味,都要按照禮義加以節制,還得把這些寫到玉版上,藏進金櫃裡。到胎兒出生還在幼兒時,擔任“師”和“保”的人,就要講解孝、仁、禮、義,來引導學習。普通老百姓家縱使不能如此,也應在嬰兒識人臉色、懂得喜怒時,就加以教導訓誨,叫做就得做,叫不做就得不做,等到長大幾歲,就可省免鞭打懲罰。只要父母既威嚴又慈愛,子女自然敬畏謹慎而有孝行了。
我見到世上那種對孩子不講教育而只有慈愛的,常常不以為然。要吃什麼,要乾什麼,任意放縱孩子,不加管制,該訓誡時反而誇獎,該訓斥責罵時反而歡笑,到孩子懂事時,就認為這些道理本來就是這樣。到驕傲怠慢已經成為習慣時,才開始去加以制止,那就縱使鞭打得再狠毒也樹立不起威嚴,憤怒得再厲害也只會增加怨恨,直到長大成人,最終成為品德敗壞的人。孔子說:“從小養成的就像天性,習慣了的也就成為自然。”是很有道理的。俗諺說:“教媳婦要在初來時,教兒女要在嬰孩時。”這話確實有道理。
普通人不能教育好子女,也並非想要使子女陷入罪惡的境地,只是不願意使他因受責罵訓斥而神色沮喪,不忍心使他因挨打而肌膚痛苦。這該用生病來作比喻,難道能不用湯藥、針艾來救治就能好嗎?還該想一想那些經常認真督促訓誡子女的人,難道願意對親骨肉刻薄凌虐嗎?實在是不得已啊!
父子之間要講嚴肅,而不可以輕忽;骨肉之間要有愛,但不可以簡慢。簡慢了就慈孝都做不好,輕忽了怠慢就會產生。
人們愛孩子,很少能做到平等對待,從古到今,這種弊病一直都很多。其實聰明俊秀的固然引人喜愛,頑皮愚笨的也應該加以憐憫。那種有偏愛的家長,即使是想對他好,卻反而會給他招禍殃。
北齊有個士大夫,曾對我說:“我有個兒子,已有十七歲,很會寫奏札,教他講鮮卑語、彈奏琵琶,差不多都學會了,憑這些來服侍三公九卿,一定會被寵愛的,這也是緊要的事情。”我當時低頭沒有回答。奇怪啊,這個人用這樣的方式來教育兒子!如果用這種辦法當梯子,做到卿相,我也不願讓你們去乾的。
作者簡介
顏之推(531年-約595),字介,漢族,琅邪臨沂(今山東臨沂)人。中國古代文學家,生活年代在南北朝至隋朝期間。顏之推曾著有《顏氏家訓》,在封建親職教育發展史上有重要的影響。是北朝後期重要散文作品;《北齊書》本傳所載《觀我生賦》,亦為賦作名篇。顏之推原籍琅邪臨沂(今山東省臨沂市),世居建康(今南京市),生於士族官僚家庭,世傳《周官》、《左氏春秋》。他早傳家業,12歲時聽講老莊之學,因“虛談非其所好,還習《禮》、《傳》”,生活上“好飲酒,多任縱,不修邊幅。”他博覽群書,為文辭情並茂,得梁湘東王賞識,19歲就被任為國左常侍。後投奔北齊,歷20年,官至黃門侍郎。公元577年 ,北齊為北周所滅,他被征為御史上士。公元581年 ,隋代北周,他又於隋文帝開皇年間,被召為學士,不久以疾終。依他自敘,“予一生而三化,備苶苦而蓼辛”。嘆息“三為亡國之人”。傳世著作有《顏氏家訓》和《還冤志》等。《顏氏家訓》是他晚年之作,享有“古今家訓,以此為祖”的美譽。《顏氏家訓》共二十篇,是顏之推為了用儒家思想教訓子孫,以保持自己家庭的傳統與地位,而寫出的一部系統完整的親職教育教科書。這是他一生關於士大夫立身、治家、處事、為學的經驗總結,在封建親職教育發展史上有重要的影響。後世稱此書為“家教規範”。著名歷史學家范文瀾稱他是“當時南北兩朝最通儒最有思想的學者”。
作品出處
《教子篇》出自《顏之推·顏氏家訓·第二篇》
《顏氏家訓》成書於隋文帝滅
陳國以後,隋煬帝即位之前(約公元6世紀末)。是顏之推記述個人經歷、思想、學識以告誡子孫的著作。共有七卷,二十篇。分別是序致第一、教子第二、兄弟第三、後娶第四、治家第五、風操第六、慕賢第七、勉學第八、文章第九、名實第十、涉務第十一、省事第十二、止足第十三、誡兵第十四、養心第十五、歸心第十六、書證第十七、音辭第十八、雜藝第十九、終制第二十。
《顏氏家訓》對後世有重要影響,特別是
宋代以後,影響更大。宋代朱熹之《國小》,清代陳宏謀之《養正遺規》,都曾取材於《顏氏家訓》。不唯朱陳二人,唐代以後出現的數十種家訓,莫不直接或間接地受到《顏氏家訓》的影響,所以,王三聘說。“古今家訓,以此為祖。”從《顏氏家訓》之多次重刻,雖歷千餘年而不佚,更可見其影響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