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幹部重大事項申報公示

2013年2月20日,廣州市紀委常委梅河清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在南沙區率先試點的“領導幹部財產公示”更名為“領導幹部重大事項申報公示”,申報範圍、內容均有所擴大。該項工作將於全國“兩會”(20013年3月份)後啟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領導幹部重大事項申報公示
  • 發表時間:2013年2月20日
  • 發表人:廣州市紀委常委梅河清
  • 啟動時間:2013年3月份
政策發布,內容介紹,

政策發布

廣州市紀委常委梅河清稱,改成“重大事項”比“財產公示”更為準確、科學也更符合實際情況。申報的範圍、內容、對象都更為廣泛,“重大事項”不僅限於財產申報、公開,還包括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情況等。

內容介紹

廣州市南沙區領導幹部重大事項申報公示試點的申報內容包括:領導擁有房產、汽車等個人財產情況,以及配偶、子女從業狀況,出入境記錄等。梅河清還提及,“我們將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的管理和監督”。
廣州市紀委對此項防腐工作進行機制創新,如設立抽查環節,將出台辦法對申報不實者進行處理,並採取科技手段提高申報公示效率等,“而在全球所有財產申報制中都沒有抽查一項,如香港是申報後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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