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黨組關於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以下簡稱《實施綱要》)的具體意見》(以下簡稱《具體意見》)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黨組關於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具體意見的任務分工方案》(以下簡稱《任務分工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黨組的具體意見
- 時間: 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 性質:意見
- 單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內容
現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黨組關於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以下簡稱《實施綱要》)的具體意見》(以下簡稱《具體意見》)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黨組關於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具體意見的任務分工方案》(以下簡稱《任務分工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是黨中央為做好新形勢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根本舉措,對於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實施綱要》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綱領性檔案。《具體意見》和《任務分工方案》是總局黨組貫徹落實中央部署的重要舉措和具體體現。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認識貫徹落實《實施綱要》的重要意義,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實施綱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內容,結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實際,認真組織實施。總局各司(廳、局、室)、機關黨委和直屬單位要按照《具體意見》和《任務分工方案》的要求,抓緊制定本單位貫徹落實的實施意見,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工商局黨組(委)要根據《實施綱要》的精神,按照地方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和總局《具體意見》和《任務分工方案》的要求,及時制定貫徹落實的實施意見,切實把反腐倡廉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各地各單位對貫徹執行《具體意見》和《任務分工方案》的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報告總局。
中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黨組
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屬檔案: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黨組關於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具體意見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以下簡稱《實施綱要》),加強工商行政管理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促進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改革和發展,結合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密切聯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監管執法的實際,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思想,按照“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工商行政管理改革與發展之中,用發展的思路和改革的辦法防治腐敗,著力解決損害民眾利益的突出問題,不斷提高工商行政管理隊伍的執法能力和拒腐防變能力,樹立良好的工商執法形象。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教育、制度、監督並重,以教育為基礎,制度為保證,監督為關鍵,立足教育,著眼防範,強化監督,將三者統一於反腐倡廉工作之中,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相互促進,共同發揮作用。
2.堅持近期目標和長遠規劃相結合,立足總局機關,著眼全系統,按照近期具體、中期原則、長期巨觀的思路,安排反腐倡廉工作,總體規劃,分階段實施,重點抓好2005年至2007年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
3.堅持改革和創新,積極探索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反腐倡廉工作的特點和規律,把在市場監管體制、機制和方式上的改革創新與在預防和懲治腐敗方面的改革創新緊密結合,整體推進。
4.堅持繼承和發展相結合,總結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多年來,特別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成立以來積累的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做法和經驗,鞏固和擴大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和隊伍教育整頓等活動已取得的成果,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推進反腐倡廉工作不斷發展。
(三)工作目標
2005年至2007年,形成具有工商行政管理特色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框架的雛形。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整體格局和工作機制初步建立,預防腐敗的力度進一步加大。到2010年,建成懲防腐敗體系的基本框架。各項工作再進一步鞏固和提高,到2015年,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長效機制、反腐倡廉的制度體系、權力運行的監控機制,並不斷努力,形成完善的懲防腐敗體系,促進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推動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切實履行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職能,使反腐倡廉工作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良性互動,協調並進,形成廉潔高效的工作局面。
二、加強反腐倡廉教育,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
(一)反腐倡廉教育要以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各級領導幹部為重點
1.把反腐倡廉理論納入黨組(委)理論學習中心組的學習內容。每年至少安排2次專題學習。重點學習《江澤民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論學習綱要》、胡錦濤同志關於反腐倡廉的重要論述以及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
2.對新任職領導幹部進行廉政培訓。2005年,制定新任職領導幹部廉政培訓規劃。2006年至2007年,按照規劃要求,組織新任職領導幹部進行廉政培訓。
3.加強對司局級以上領導幹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2005年,制定加強司局級以上領導幹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意見。2006年至2007年,深入開展對司局級以上領導幹部的反腐倡廉教育。
4.提高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廉政教育意識。黨政主要負責人每年給所屬單位黨員幹部講一次廉政黨課。
(二)反腐倡廉教育要注重面向重點環節、重點部位的人員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開展反腐倡廉教育要注重面向具有幹部人事權、行政執法權、行政審批權的部門和人員,面向全體黨員和幹部。
1.把反腐倡廉教育納入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2005年,結合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舉辦優秀共產黨員陶志捷、黃明光等先進事跡報告會。2006年,開展“廉潔執法、永葆先進”主題教育活動。2007年,開展“樹立正確的權力觀”主題教育活動。
2.加強先進典型示範教育和警示教育。繼續定期開展“雙先”表彰活動,積極參加“全國文明單位”和“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等評選表彰活動,進一步彰顯反腐倡廉先進典型事跡,發揮示範教育作用。適時剖析一些違紀違法的反面典型,分層次進行警示教育。
3.加強理想信念和黨的優良傳統教育。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開展豐富多彩的教育活動,增強廣大幹部艱苦奮鬥和廉潔從政的意識。
4.運用“三會一課”等傳統教育手段,貼近黨員幹部的思想和工作實際,開展反腐倡廉教育。
(三)完善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格局,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整體合力
1.建立和完善人事教育、機關黨委、培訓中心、宣傳中心和紀檢監察等部門參加的反腐倡廉教育宣傳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每年召開會議,專題研究和部署反腐倡廉教育宣傳工作。
2.把反腐倡廉教育納入機關黨校、培訓中心、工商行政管理幹部學校等機構的教學計畫,組織編寫教材,保證課時和質量。2005年,制定《2005-2010年全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人才建設規劃》、《基層建設綱要》,要增加充實反腐倡廉教育內容。2006年,組織編寫《工商行政管理幹部反腐倡廉教育讀本》。2007年,機關黨校、培訓中心等其他幹部培訓機構要開設反腐倡廉教育課程,教學課時不少於總課時的十分之一。
3.開設反腐倡廉專欄或網頁。2005年至2007年,加強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反腐倡廉工作的特點和規律的研究,在《中國工商報》、《中國消費者報》、《工商行政管理》、《中國工商管理研究》等報刊開設廉政專欄,“工商行政管理網”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政府網站”開設工商反腐倡廉網頁,充分利用媒體和信息化手段進行宣傳教育。
4.開展工商廉政文化建設活動。2005年至2006年上半年,抓好工商廉政文化建設試點工作,形成一批工商廉政文化示範點。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總結經驗,推進工商廉政文化建設深入開展。
三、推進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制度建設和改革工作
(一)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
1.完善《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2005年至2007年,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學習考勤制度、學習檔案制度、個人自學制度、經驗交流制度、學習檢查制度和學習考核制度。
2.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2005年,完善議事決策制度。凡屬中央和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重要會議精神和總局工作中的重要情況,黨組都要採取適當形式,及時傳達或互通情況;凡屬業務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和機構設定、幹部任免、大宗開支等,黨組都要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2006年至2007年,進一步建立健全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的具體制度。
3.進一步完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2005年至2006年上半年,總局機關各司(廳、局、室)、機關黨委和直屬單位要按照總局黨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細則》,從本單位的職責特點出發,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具體措施。
4.完善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制度。2005年,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帶頭依法行政、秉公執法的公開承諾》、《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產黨員保持先進性的具體要求》等規定。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收入申報、禮品禮金上繳登記、述職述廉、談話誡勉等制度。嚴格執行外事紀律。2006年,在各單位制定《廉政守則》的基礎上,制定《總局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2007年,對《準則》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二)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度
1.完善幹部民主推薦相關制度。2005年,制定總局機關幹部民主推薦相關制度。2006年,全面推行制度。2007年,對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2.完善幹部考察工作責任制。2005年,對幹部考察工作進行調研。2006年,制定總局機關幹部考察相關制度,2007年,全面執行。
3.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2005年,對“帶病上崗”、“帶病提職”幹部問題的情況進行摸底和了解。2006年,制定總局機關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相關制度,2007年,全面執行。
4.完善幹部交流制度。2005年,對幹部交流工作進行調研。2006年,制定總局機關幹部交流相關制度,2007年,全面執行。
(三)深化工商行政管理制度改革和創新,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工作制度
繼續推行落實總局黨組推出的一系列市場監管體制重要改革舉措,如市場監管巡查制、互聯審批制、企業監管雙軌制、公示制、首辦責任制、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制度、商品準入制、以12315為基礎的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執法網路建設和個體工商戶分層分類登記管理等改革,並注重運用現代化技術手段,依託信息網路技術支撐,推進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反腐倡廉工作。
1.加強立法立規,完善市場規則,為從源頭上預防腐敗提供法制保障。2005年,研究制定總局2005年至2007年立法計畫。加快《反不正當競爭法》、《合夥企業法》、《廣告法》、《商標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修訂工作。積極參與《反壟斷法》、《食品安全法》的起草工作,抓緊《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商標代理條例》等法規的制定工作。建立和完善規章修改、廢止工作制度和規章、規範性檔案定期清理制度。適應完善法規配套規章和深入開展整頓規範市場秩序工作的需要,適時制定發布行政規章。
2.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範行政審批權力的運作。
(1)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牽頭認真抓好《嚴格市場準入退出制度》建設工作。以建立健全“規範、公正、高效、透明”的市場準入退出制度為目標,進一步規範行政許可行為,降低企業準入門檻,同時,嚴格市場準入條件,維護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以完善企業退出清算機制為核心,從維護交易安全、規範經濟秩序、懲戒失信非法行為、防止資產流失和腐敗發生的角度,全面建立各類企業的嚴格退出機制。
(2)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完成《規範並加強對社團、行業組織和社會中介組織的管理制度》建設的有關工作。
(3)認真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時對現有行政許可項目進行評價,不必要或不適當的,要進行調整或取消。對已取消的審批事項,要加強後續監管,防止管理脫節,絕不能因審批項目取消而放棄和削弱監管職責,更不能以“備案”的名義搞變相審批和權力上收。對保留的審批項目,要制定配套制度,建立監督制約機制,嚴格規範審批程式,簡化審批環節,加強管理,明確責任,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促進依法行政。2005年至2006年,總局對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貫徹執行《行政許可法》的情況進行檢查。
3.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1)規範行政執法程式。依據《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要求,制定相應的規範措施,堅決糾正重實體、輕程式的傾向。2005年,研究、總結隊伍教育整頓活動“五項清理”中有關執法程式方面的情況,提出指導性意見。2006年,修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式暫行規定》。2007年,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執法程式規定》。
(2)規範行政處罰裁量行為。2005年至2006年,進行深入調研,提出對基層執法正確把握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保證裁量權的正確行使,避免隨意性行為的發生,增強執法的統一性。
(3)建立執法行為評議考核制度。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執法活動加強檢查、評議、考核。2005年,在部分省(區、市)工商局進行試點工作。2006年,制定相關制度,主動接受管理相對人、人民民眾和社會各界的評議考核。2007年,推行制度的落實。
(4)建立執法過錯追究制度。把執法責任落實到具體崗位和人員,對於錯案,既要依法糾錯,又要懲戒責任人;既要追究單位責任,又要追究個人責任。2005年,對執法過錯行為進行分析,歸納總結全面情況。2006年至2007年,制定相關制度。
(5)探索推行執法執紀情況回訪制度。及時了解掌握執法人員的行為,從中發現問題,加以改進,取信於民。2005年,研究總結隊伍教育整頓“五項清理”中有關案件回訪工作情況。2006年,制定相關辦法。
4.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規範行政收費行為。
(1)繼續深化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全面推進部門綜合預算,各項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2005年,認真清理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收入,堅決禁止下達收費罰款指標、代收代扣、“搭車”收費以及亂收、亂罰等行為。進一步規範收費票據管理,建立健全票據管理制度。積極推行收繳分離、罰繳分離,規範執收執罰行為。2006年,總結推廣一些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實行“陽光收費”、銀行代收費的做法和經驗。2007年,對行政性收費進行專項檢查。
(2)2006年,制定相關制度,嚴格規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收費行為,徹底制止在舉辦各類活動時利用行政名義亂收費。
5.繼續大力推行政務公開。
(1)2005年,完善政務公開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按照“黨委統一領導、政府主抓、政府辦公廳(室)組織協調、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檢查”的要求,明確工作責任。
(2)全面升級總局政府入口網站及相關子網站,積極推動網站套用,提供網上企業名稱預核准、網上註冊、網上年檢、網上查詢等電子工商業務,提高為社會公眾和企業服務的水平。
(3)繼續推行和完善首辦責任制。把首辦責任制滲透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各個環節,提高行政效能。2005年,進行調研,總結經驗。2006年至2007年,進一步修訂完善相關的配套制度。
(四)建立健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內部行政管理制度
2005年至2006年,修訂完善總局機關大額資金審批、分配和使用制度,基建工程工作管理制度,政府採購招投標工作管理制度和信息化建設工作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總局機關經費管理辦法》;信息化工程建設要實行歸口管理,進一步建立完善立項審批、招投標、契約簽訂、項目實施、資金支付、項目驗收全過程的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總局政府採購管理暫行辦法》,規範政府採購申請、審批、監督等程式,確保政府採購廉潔高效;重大基建投資項目,包括決策、物資採購等環節,必須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採取集體討論決定,進行公開招投標,加強制約和管理。2007年,完善相關制度。
四、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確保權力正確行使
(一)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監督
2005年,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和民眾工作紀律的情況進行一次檢查。2006年,對堅持和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民主集中制、領導班子議事規則和民主生活會制度的情況進行一次檢查。2007年,對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及有關廉潔自律規定的情況,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述職述廉、民主評議、廉政談話和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
(二)深化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
要對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大力推行公開選拔、競爭上崗、任前公示、任職廉政談話等改革措施,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2005年,制定《競爭上崗工作制度》、《直屬單位人事管理辦法》,修訂完善總局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2006年,省、市、縣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普遍建立健全乾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凡涉及幹部提拔任用事宜,在提請黨組討論決定前,必須召開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研究,並認真聽取紀檢監察部門意見。2007年,總局組織檢查縣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落實情況。逐步建立幹部任用工作的報告制度和檢查制度。
(三)強化對行政執法權的制約和監督
深化對行政審批、執法辦案和行政性收費等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在行政審批工作方面,重點對廣告監管、市場監管、企業註冊、商標註冊、馳名商標認定等審批程式、時限、服務質量等進行監督。在執法辦案方面,重點對執法程式、行政處罰裁量權的行使等進行監督,並把執法監督貫穿於案源處理、立案、調查、定案、執行等環節,對行政處罰案件實施全程監督。在行政性收費方面,重點對事前(定費)、事中(收費)、事後(結果公示)的全程進行監督,強化對票據領購、結報、稽核、繳銷等環節的監督。要採取專項檢查和明查暗訪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監督檢查。2005年,完成隊伍教育整頓“五項清理”工作。嚴格執行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制度,堅持持證上崗,2006年,總局組織全系統換髮“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執法證”。2007年,總結、完善和推廣執法督察的經驗和做法,逐步建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執法督察網路。2005年至2007年,對貫徹執行《國家工商總局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六項禁令》的情況進行檢查。
(四)加強對財物管理權的監督
2005年至2007年,總局對每年撥付的工商行政管理專項補助資金分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2006年,各省(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立完善大額資金分配使用管理辦法。嚴格執行招標投標制度和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加強對基建工程、信息化建設項目和政府採購工作的監督檢查,對重大投資項目實行全程跟蹤監督。加強固定資產和物資裝備的監督管理,完善固定資產產權登記、界定、變動等事項的有關手續,定期開展資產清查,防止物資管理部門的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
(五)運用信息化技術手段,加強監督
以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信息化建設為基礎,強化監督。2005年,繼續推行登記註冊大廳“服務質量評價系統”,規範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論證通過“金信工程”總體技術方案;制定下發《關於大力推進12315行政執法網路建設工作的意見》。2006年,以實施“金信工程”為依託,依靠工商信息網路技術平台,利用“12315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執法網路”,把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的各個環節,包括行政處罰程式、立銷案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案件移送和行政處罰公開等方面的規章制度進行整合,利用先進的網路技術,加強監督,規範執法辦案行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到2007年,建立總局、省局、市局三級12315資料庫和總局、省局兩級12315數據分析中心,形成總局、省局、市局、縣(區)局、工商所五級12315行政執法信息化計算機網路,實現網上操作和調度指揮。
(六)充分發揮各監督主體的積極作用,提高監督的整體效能
1.加強黨內監督。2005年,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黨組(委)要加強對黨內監督工作的領導,加強對下一級黨組織、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監督。2006年,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紀檢監察部門要切實履行對所在單位黨組及其成員的監督職能,加強督促檢查,上一級黨委、紀委主要負責同志對下一級黨組主要負責同志進行一次廉政談話。2007年,推進黨務公開,切實保障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2.強化審計監督。地(市)、市(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正職領導幹部任期屆滿,或者任期內辦理調任、轉任、輪崗、免職、辭職、退休等事項前,上一級機關應依法依規組織對其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根據需要開展任中審計、單項審計等,2005年試點,2006至2007總結、完善試點經驗,全面推行。
3.加強廉政監察、效能監察。2005年至2007年,繼續加強廉政監察,促進政風建設;加強效能監察,提高行政效率,推進依法行政。
4.加強民眾監督和社會監督。擴大人民民眾參與和監督的渠道,拓寬投訴舉報渠道,方便民眾檢舉、申訴和反映意見。2005年,總結推廣聘請行風監督員的經驗和作法。2006年至2007年,繼續積極參與地方黨委、政府組織的政風行風評議活動;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溝通與聯繫,虛心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主動接受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五、依法依紀懲治腐敗
(一)堅決查處各級各類違紀違法案件
2005年至2007年,以查處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違法違紀案件為重點,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的案件,利用幹部人事權、行政執法權、行政審批權違紀違法的案件,行政執法人員以權謀私、貪污受賄的案件,在基建工程、信息化工程和政府採購等方面濫用權力、謀取私利的案件,因失職瀆職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案件,違反財經紀律坐支挪用、截留資金、私設“小金庫”的案件。對違反總局“六項禁令”的行為,要堅決糾正。對向管理對象攤派報刊等違紀違規行為,要嚴肅處理。對領導幹部違規收錢送錢、買官賣官、參與賭博以及利用職權影響為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謀取私利等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要採取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二)嚴格依紀依法辦案,提高執紀執法水平
2005年,對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查辦案件工作進行調研、指導。2006年,完善信訪舉報投訴處理制度。認真接待、受理來信來訪,分別情況,妥善處理。認真梳理舉報線索,有可查性的要採取自查、督辦、轉辦等方式認真查辦。凡是署名舉報,要向舉報人反饋調查處理結果。2007年,完善案件報告制度。要按照有關規定,逐級報送本級工商行政管理紀檢監察部門查辦案件情況。各省(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紀檢組(紀委)、監察處(室)在報送省(區、市)紀委、監察廳(局)的同時,抄報總局和駐總局紀檢組監察局。此外,凡是工商幹部受到司法機關或紀檢監察機關審查或處理的,必須逐級報告。
(三)重視和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
定期分析信訪舉報,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查找體制、機制和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2005年,分析歸納案件調查報告和案件剖析報告。2006年,針對案件中暴露出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制定相關規範措施。2007年,總結髮揮查辦案件治本功能的經驗,健全相關制度。
六、採取切實有力措施,保證懲防腐敗體系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一)加強領導,認真組織,為懲防腐敗體系的有效實施提供組織保證
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為龍頭,把建立健全懲防體系的工作納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總體規劃,認真組織實施,做到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建立和完善領導責任制,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領導分工抓。繼續堅持黨組(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發動幹部廣泛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運行機制。充分發揮黨風廉政建設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在黨組領導下,總局成立貫徹落實《實施綱要》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本意見的實施、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
(二)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為懲防腐敗工作提供措施保證
總局制定任務分工方案,周密部署,把任務和責任分解到相關司(廳、局、室)、機關黨委和直屬單位。各牽頭單位要認真負起責任,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責任分工,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切實抓好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各省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按照總局黨組和地方黨委、政府的部署,結合實際,研究確定近期目標和長遠規劃,制定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實施細則,認真抓好落實。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紀檢監察部門要積極協助黨組(委)抓好懲防體系建設各項任務的落實,並切實加強督促檢查。
(三)建立機制,加強督查,把懲防腐敗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建立督查機制,實行目標和過程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建立考核機制,運用考核成果,檢驗工作落實的有效性。建立獎懲機制,總結典型,表彰先進,找出差距,鞭策後進,嚴格責任追究。建立保障機制,在人員和經費等方面提供保障。總局適時對貫徹落實《實施綱要》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交流情況,推廣經驗,發現問題,切實加以解決,推動工作的開展。
註:《任務分工方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