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幹部干預司法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

《領導幹部干預司法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是由十八屆四中全會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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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文名:領導幹部干預司法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
檔案內容
十八屆四中全會: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
人民網北京10月23日電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己項妹汽體會議,於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舉行。全會聽取和記盛討論了習近平受中央雅慨坑政治局委託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多奔蜜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全會提出,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阿棗頸妹權和檢察權的制度,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驗符刪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祖套市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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