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武江區城市綜合管理局

韶關市武江區城市綜合管理局,2010年成立,為韶關市武江區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韶關市武江區委、韶關市武江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武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韶武聯〔2010〕5號),設立韶關市武江區城市綜合管理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的職責,以及區城市管理局的職責劃入區城市綜合管理局。
(三)將原區城鄉建設局的城建監察中隊職能及區內房屋拆遷管理工作職責,交給區城市綜合管理局。
(四)加強城市綠化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
二、組織城市市容管理行政執法隊伍,指導和監督城鎮管理法律、法規的實施,行使管理職能。
三、組織參加市開展的市容市貌檢查、評比活動。
四、參與制定城市規劃和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參與審批公共建築、民用建築中環衛設施的設計和竣工驗收工作。
五、負責轄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城市綜合治理和專項治理活動。
六、負責檢查、考核和指導轄區的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工作。 七、負責轄區小街小巷管理,依法查處破壞小街小巷的道路、管線、下水道等各種公用設施的違章違法行為。
八、依法審批小街小巷的破路修復;規範並審批小街小巷的臨時占用城市空地,並查處違章擺賣。
九、負責轄區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
十、承辦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城市綜合管理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人事、機構編制、財務、計生、工青婦和後勤工作;負責辦理與本單位有關的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和行業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工作;負責黨的組織建設、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
(二)監察股。
貫徹執行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的規章制度,開展市容市貌整治活動;組織城市市容市貌的檢查、評比、監督活動;負責對區行政執法局文明執法、隊風、隊紀的監督檢查;負責轄區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做好轄區城市管理科技情報與統計綜合分析工作。
(三)環衛股。
檢查、考核和指導區環境衛生工作,建設、管理轄區的環衛設施。

人員編制

區城市綜合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8人,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1名兼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武江分局局長),股長(主任)3名。

其他事項

韶關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武江分局,為區城市綜合管理局管理的行政執法機構,副科級。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行使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城市綠化、市政公用設施,依法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及規劃區內違法違章建築物、構築物或設施,並實行行政處罰及相關的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能。核定機關行政執法專項編制26名,其中:局長1名(由區城市綜合管理局副局長兼任),副局長2名(正股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