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經營性資產剝離

非經營性資產剝離是指被剝離的資產與企業的經營業務沒有直接的關係但屬於企業所擁有的資產,如企業的食堂、醫院、幼稚園、學校等。

定義,模式,原則,

定義

按照剝離業務中資產主營業務的相關性來分,資產剝離也可以劃分為經營性資產剝離非經營性資產剝離
非經營性資產剝離是指被剝離的資產與企業的經營業務沒有直接的關係但屬於企業所擁有的資產,如企業的食堂、醫院、幼稚園、學校等。非經營性資產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影響了企業的整體效益,在現在競爭越演越烈的情況下,企業需要集中資源和精力發展業務。因此近年來,對非經營資產的剝離是我國企業資產剝離的一個重要的方面。

模式

1、獨立實體模式
將非經營性資產剝離出去後成立獨立的法人企業單位,由自身獨立運作,按照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的原則加以經營管理。這種模式適合於那些具有盈利能力的非經營性資產。
2、代管模式
非經營性資產由改制後的企業代為經營管理。代管模式最大優點是簡便易行,實施的阻力和矛盾較小,對社會和提供該服務的職工的衝擊較小。但也存在缺點,例如,該部分資產的託管責任無法精確確定,該部分資產和企業資產的關係也難以劃清,同時收費標準難以確定。
3、控股公司管理模式
企業改制中,剝離出去的非經營性資產由控股公司直接管理或成立服務性實體公司,由非經營性資產組成的實體公司或企業為控股公司提供有償服務,按照社會服務標準收取費用。這種剝離模式是一種暫時性措施。
4、政府接管模式
由政府有關部門全面接管剝離出去的非經營性資產,對其進行統籌安排,納入統一的社會服務體系之中,其補貼由國家財政提供。該模式的關鍵之處在於人員的安置問題。這種方式比較適合目前改制的情況。

原則

1、經濟性原則
由於各個企業的實際情況及市場狀況不同,並非任何非經營性資產剝離之後都會給企業帶來正面效益。有些非經營性資產剝離後,又要對職工提供相關的補貼,反而會給企業造成更大的負擔。企業在改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是否符合經濟效益原則確定是否進行剝離。企業還應當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仔細分析非經營性資產應當堅決予以剝離;對於剝離效果不佳或者留在企業內部對企業長遠發展還有積極作用的資產,應予保留。這樣處理的目的也是為了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益,體現經濟性原則。
2、區別對待原則
對於非經營性資產的剝離,應當充分考慮到各方面的因素。例如,企業的實際特點、所處的社會環境、被剝離資產的獨立營運能力和盈力能力。在確定了進行剝離後,不能不加分析地採取統一的步驟或方案,應當對不同條件的企業採取不同的處理措施。選擇合適的資產剝離的方法和模式,以達到最佳經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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