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核算是“非獨立核算”的對稱。對本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或預算執行過程及其結果進行全面的、系統的會計核算。凡具有一定數額的資金,可對外辦理結算,獨立編制計畫,單獨計算盈虧的企業,一般都實行獨立核算。實行獨立核算的單位稱為“獨立核算單位”。獨立核算單位通常單獨設定會計機構,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並具有完整的會計工作組織體系,包括所使用的會計科目,會計憑證和帳簿,應編制的會計報表以及進行分析和檢查的方法與程式等。施工企業,一般以公司為獨立核算單位;工區(處)廠、站或施工隊等為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內部獨立核算單位所屬的施工隊、車間等為內部核算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獨立核算
- 特點:有獨立的組織形式,具有一定資金
- 單位名稱:獨立核算單位
- 職能:單獨編制預算和計算盈虧
- 規定: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