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強制解決爭端方法,是指由當事國雙方自願選擇的和平解決爭端的方法,即使有第三者參與,也是基於當事國的自願同意。非強制解決爭端的方法可以分為政治的方法和法律的方法。
非強制解決爭端方法,是指由當事國雙方自願選擇的和平解決爭端的方法,即使有第三者參與,也是基於當事國的自願同意。非強制解決爭端的方法可以分為政治的方法和法律的方法。
非強制解決爭端方法,是指由當事國雙方自願選擇的和平解決爭端的方法,即使有第三者參與,也是基於當事國的自願同意。非強制解決爭端的方法可以分為政治的方法和法律的...
替代爭議解決方式(ADR)是指可以被法律程式接受的,通過協定而非強制性的有約束力的裁定解決爭議的任何方法。 替代爭議解決方式(ADR)是一組程式群,主要包括:調解或...
國際爭端解決方法是指在兩個獨立的國家發生了爭端是要解決問題所採用的方式,在國際上普遍的方法包括強制性與非強制性手段兩種。...
內容關於強制解決爭端之任擇議定書 通過日期 聯合國大會1969年12月8日通過並開放給各國簽字、批准和加入 生效日期 按照第7(1)條規定,於1985年6月21日生效 批准...
國際法上被稱為“不可裁判的爭端”,政治爭端是指起因於有關國家的政治利益的爭端,通常被認為是指不能通過法律方法或有關爭端當事國不願意通過法律方法解決的爭端...
內容關於強制解決爭端的任擇簽字議定書 通過日期 聯合國大會1958年4月29日通過並開放給各國簽字、批准和加入 生效日期 於1962年9月30日生效 批准情況 查看簽署及...
第一節 國際爭端的主客體第二節 法律爭端和政治爭端第三節 國際爭端的特徵第二章 解決爭端方法的歷史演進第一節 強制性的非和平方法第二節 法律方法與政治方法...
內容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關於強制解決爭端之任擇議定書 通過日期 聯合國外交和豁免問題1會議於1961年4月18日通過並開放給各國簽字、批准和加入 生效日期 於1964年4...
簡言之,解決不同國家國民之間的國際貿易爭端的方法主要有司法方法和非司法方法兩種。(一)司法方法即通過訴訟方法解決國際經貿爭端。由於世界上並不存在、也不可能...
和平解決爭端的方法在長期國際關係的實踐中,產生和發展了一些解決國際爭端的和平方法。...
內容關於強制解決爭端之任擇議定書 通過日期 聯合國大會1963年4月241日通過並開放給各國簽字、批准和加入 生效日期 按照第8條規定,於1967年3月19日生效 批准情況...
如果一方當事人不自動執行裁決,另一方當事人有權申請法院予以強制執行。顯然,仲裁解決方式比調解解決方式更能徹底解決爭端。同司法解決方式比較,仲裁解決方式的主要...
《關於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式的諒解》是世界貿易組織的一份重要檔案,它使得世界貿易組織所有單項協定中關於各成員間貿易爭端的解決有了一個統一的規則與程式,形成了世界...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首先尊重各國自由選擇解決爭端方法的優先權,將自願與強制的解決方式結合。(1)自願的方式:雙方自願解決爭端有以下兩種方式...
仲裁是一個法律術語,是指由雙方當事人協定將爭議提交(具有公認地位的)第三者,由該第三者對爭議的是非曲直進行評判並作出裁決的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仲裁異於訴訟...
即使菲律賓提出的仲裁事項涉及《公約》的解釋或適用問題,在中菲之間已就通過談判方式解決有關爭端達成協定的情況下,《公約》第十五部分第二節的強制爭端解決程式也不...
二、菲律賓濫用《公約》強制爭端解決機制,單方面提起並執意推動南海仲裁,是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挑釁,其實質不是為了解決爭端,而是妄圖否定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