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寧縣發展和改革局

根據《中共平涼市委辦公室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靜寧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平辦發〔2014〕73號)和《中共靜寧縣委靜寧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靜寧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靜發〔2014〕31號)精神,設立靜寧縣發展和改革局(靜寧縣物價局、靜寧縣糧食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靜寧縣發展和改革局
  • 位置:靜寧縣
  • 性質:政府機關
  • 職務: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一)承接的職責
1.國省投資300萬元以下項目的審批許可權。
2.總投資1億元以下的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許可權。
3.涉及50公頃以下開荒項目的核准。
4.對市級價格主管部門審批的持有一、二級和三級資質物業企業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小區停車場收費調價標準許可權。
(二)整合的職責
1.劃入原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研究擬定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職責。
2.劃入會同有關部門共同推進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實現公共信用信息資源共享的職責。
3.將承擔的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辦公室的職責劃入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三)加強的職責
1.負責統籌推進全縣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2.研究擬定推進全縣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3.研究提出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的建議,牽頭擬定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4.牽頭組織重大自然災害的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編制,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5.提出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主要職責

(一)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等重大問題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搞好經濟運行的預測、監測和分析研究,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發布工作。
(二)承擔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職責,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安排縣級預算內建設資金,研究確定和管理重大建設項目,協調解決重大項目建設中的問題,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全縣建設項目、利用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批、竣工驗收工作。
(三)負責項目的前期儲備及管理工作,開展項目的評估和諮詢服務;審批許可權內的基建項目,指導和協調全縣項目建設招投標工作,對全縣各類建設項目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提出全縣年度項目建設目標考核意見,負責全縣經濟責任目標的綜合考核工作。
(四)承擔綜合協調推進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職責,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審核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縣經濟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工作。
(五)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服務業發展戰略和相關政策,擬定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
(六)承擔區域經濟發展規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的編制工作,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協調開發區建設與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
(七)參與擬定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推進社會事業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意見建議;指導協調全縣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八)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價格和收費政策及管理目錄,依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制定和調整縣管價格和收費標準,組織開展全縣價格與收費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組織開展全縣價格成本調查和監審、市場價格監測、涉案財務價格鑑定和價格認證;負責全縣價格和收費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縣糧食和食用植物油的總量平衡,開展執法監督和檢查工作;負責省級糧食儲備以及縣級地方儲備與糧食定購,確保儲糧安全。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物價局、縣糧食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政務信息、檔案管理、人事教育及信訪、督查、保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總務、財產的管理和安全保衛、老幹部管理、接待等工作;研究提出全縣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的方案和意見,承辦實施西部大開發中涉及的有關問題。
(二)計畫股
匯總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及工業、交通等方面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綜合平衡;負責匯總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計畫;對國民經濟運行情況進行預測、監測和分析研究,提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綜合資料;承擔經濟責任目標的綜合考核業務。
(三)投資股
匯總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投資結構、資金來源和有關投資巨觀調控政策落實的意見;負責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綜合工作和基建計畫的下達;負責審查自籌基建、房屋翻修、商品房等基建項目,按程式辦理相關手續;會同有關部門上報安排建設項目和專項資金。
(四)價格和收費管理股
負責對全縣行政事業性、經營性收費進行監管;負責對全縣價格總水平的調控,做好分析預測工作;負責價格監督檢查,完善價格管理制度,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承擔全縣涉案財物價格鑑證和價格認證工作。
(五)糧油管理股
承擔全縣糧食安全預警工作,擬定糧油供應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省、市、縣級儲備糧管理及普查工作;承擔軍糧供應管理職責,指導全縣商品糧市場收購及協調各類政策性糧油收購工作;擬定全縣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布局建設規劃,指導全縣農戶科學儲糧。

其他事項

(一)靜寧縣項目開發辦公室,科級行政機構,設主任1名(兼)、副主任1名。主要職責:負責全縣重點項目的前期論證工作,指導和參與其他項目的前期論證工作;收集匯總全縣各類項目建設的進展情況,並提出建議;研究國家的產業政策、投資政策和市場需求,依據我縣實際提出全縣重點開發項目;負責項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和諮詢服務工作;負責全縣項目庫建設工作。
(二)靜寧縣以工代賑辦公室,科級全額事業單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職責:編制全縣“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負責“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的申報、監督實施和竣工驗收等工作。
(三)靜寧縣價格監督檢查局(掛靜寧縣價格認證中心牌子),科級全額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職責:依法查處各種違反價格、收費政策的違法行為;受理各種價格舉報投訴;協調解決各種價格爭議;對刑事、民事、行政、經濟等訴訟案件中涉及的各類標的進行價格鑑證;對各類中介價格評估機構的結論進行認證。
(四)靜寧縣糧食監督檢查大隊,副科級全額事業單位,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1名。主要職責:承擔全縣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職責,對監督檢查範圍內的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的規定,配合工商、質監、衛生等部門對糧油市場、糧油質量、糧油衛生、糧油價格進行管理,強化行政執法、規範糧食經營行為,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承擔市糧食局、縣政府下達的綜合性市場執法行動。
(五)靜寧縣鞏固退耕還林成果項目辦公室,股級全額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承擔鞏固退耕還林成果項目年度計畫及實施方案的審查申報職責,負責項目資金計畫的核定和監管,參與項目實施的稽查和驗收,辦理鞏固退耕還林成果項目的日常業務工作。

附則

本規定由靜寧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靜寧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程式辦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