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資源領域生態產品實現機制工作方案

《青海省自然資源領域生態產品實現機制工作方案》是青海省自然資源廳於2022年12月印發,《方案》明確將以打造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為統領,以構建具有青藏高原區域特色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為目標,到2035年,全面建立自然資源領域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制度體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自然資源領域生態產品實現機制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12月
內容解讀,

內容解讀

《方案》從四個方面11項具體措施明確工作任務:從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重要性、生態脆弱性出發,研究編制黃河重點生態區、長江重點生態區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推動重點生態區重大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同時,構建“誰修復、誰收益”市場機制,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重點領域生態保護修復項目設計、修復、管護等全過程。通過對受損的自然生態系統開展保護修復,穩步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有效提高優質生態產品供給能力。
充分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引領和約束作用,合理確定各類空間用地的規模、結構、布局和時序,嚴格落實耕地用途管制,將耕地保護責任落實到人和地塊,推進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建設,保障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生態旅遊景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用地需求,著力提供生態產品生產必要的空間載體。
統籌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開展自然資源資產調查監測,以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為基礎,推進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逐步界定森林、水流、草原、灘涂、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主體,清晰界定自然資源產權權屬和權責邊界,通過產權流轉,確保生產產品供給主體的合法權益,切實提高生態產品價值轉換效率。
逐步完善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構建全省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價格體系,為生態產品價值(GEP)核算統計提供依據。充分套用北斗系統,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保護和使用規劃。同時,依據生態保護紅線面積配合相關部門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加大對我省轉移支付力度,切實推動生態價值核算、生態補償、領導幹部自然資源離任審計等在自然資源管理中的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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