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一次經濟普查的通知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全面掌握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益情況,研究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推進國民經濟核算與統計調查體系的綜合配套改革,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 (國發〔2003〕29號)要求,現將我省開展第一次經濟普查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加強領導,確保第一次經濟普查工作順利完成 為確保第一次經濟普查工作順利進行,省人民政府決定成立省第一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普查工作。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第一次經濟普查工作的領導,儘快組建相應的機構,認真做好普查的各項相關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一次經濟普查的通知
  • 發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全面掌握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益情況,研究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推進國民經濟核算與統計調查體系的綜合配套改革,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 (國發〔2003〕29號)要求,現將我省開展第一次經濟普查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確保第一次經濟普查工作順利完成
為確保第一次經濟普查工作順利進行,省人民政府決定成立省第一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普查工作。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第一次經濟普查工作的領導,儘快組建相應的機構,認真做好普查的各項相關工作。
二、廣泛深入開展宣傳動員工作
經濟普查屬重大國情國力調查,是一項涉及範圍廣、技術要求高、參與部門多、工作難度大的重大社會系統工程。要搞好普查工作,需要社會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各地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介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開展宣傳動員工作,為普查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三、普查時間和進度安排
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04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04年度。
2004年12月底前為普查準備階段;2005年1—9月完成全省普查登記、審核、匯總、數據處理工作;2005年10月—2006年進行數據發布、工作總結和表彰,並開始對普查資料進行分析和開發套用。
四、認真落實普查經費
本次普查是建國以來涉及領域、範圍最大的一次經濟普查,各級政府要按照國家統計局、財政部《關於印發〈統計部門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調查經費開支規定〉的通知》(國統字〔2003〕74號)精神,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積極籌措資金,認真落實普查經費,保證普查工作所必須的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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