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關於認真做好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

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是我國在經濟轉型升級新的歷史時期開展的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組織開展好此次普查,對於全面摸清我區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及布局,了解我區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產業技術的現狀以及各生產要素的構成,進一步查實服務業、戰略支撐產業、戰略新興產業和小微企業的發展狀況,掌握我區各類單位的基本情況,全面更新覆蓋國民經濟各行業的基本單位名錄庫、基礎信息資料庫和統計電子地理信息系統,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更好地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和改善巨觀調控,加快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促進發展方式轉變,加快推進大美溮河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關於認真做好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
  • 類型:通知
  • 發布機構: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
  • 目的:做好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各鄉、鎮、辦事處,金牛物流產業集聚區,區政府有關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12〕60號)、《全國經濟普查條例》、《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認真做好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13〕2號)和《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第三次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信政文〔2013〕114號)要求,現就做好我區經濟普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詳細內容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義
二、普查的對象、範圍、內容和時間要求
(一)普查對象和範圍。第三次經濟普查的對象是在我區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具體範圍包括:採礦業、製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批發與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與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與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與娛樂業,以及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等。
(二)普查內容。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生產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資源消耗、科技活動情況以及個體經營戶基本情況等。
(三)普查時間。普查標準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13年年度資料,普查工作分為三個階段。
普查準備階段:2013年12月31日前。主要工作是:組建普查機構,落實普查經費,制定普查方案,進行普查試點,準備數據處理環境,選調和培訓普查人員,劃分普查地理區域,單位清查,進行普查宣傳動員等。
普查登記和數據處理階段:2014年1月至9月。主要工作是:對所有普查對象進行登記,對普查數據進行審核處理匯總,對普查數據質量進行評估,各級普查機構進行數據質量抽查等。
數據發布、開發階段:2014年10月至2015年。主要工作包括:發布普查公報,編印普查資料,開展分析研究,更新維護基本單位名錄庫和統計電子地理信息系統。
三、普查的組織和實施
要突出政府行為。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是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統一安排部署的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各部門要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各地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堅持政府主導,統一組織,突出重點,最佳化方式,創新手段,認真做好普查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
要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經濟普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區政府決定成立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工作組織和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普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統計局,具體負責普查工作的日常組織和協調。其中涉及普查經費方面的事項,由區財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固定資產投資保障方面的事項,由區發展改革委負責和協調;涉及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溮河分局、區房產管理中心、市工商局溮河分局、溮河國稅局、溮河區地稅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機關和事業單位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區編辦負責和協調;涉及社團、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基層自治組織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區民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組織機構代碼方面的事項,由市質監局溮河分局負責和協調;涉及各級政府及其普查工作人員在普查工作中違法違紀行為的事項,由區監察局負責和協調處理。區政府各有關部門,中央、省各駐區單位及各高等院校等單位都要按照各自的職能,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
各鄉、鎮、辦事處及各有關單位要設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認真組織好本地區的普查工作。對於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採取措施,切實予以解決。要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鄉鎮政府和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並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級普查機構要根據工作需要,聘用或者從有關單位借調符合條件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並及時支付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保證借調人員在原單位的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不變,穩定經濟普查工作隊伍,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
四、普查的有關要求
(一)保障經費到位。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所需經費由各級財政共同負擔,並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經濟普查所需其他物資除全國、全省統一安排外,各地要提前準備,保證工作順利開展。各級普查機構要管好用好普查經費,專款專用、厲行節約、防止浪費。
(二)堅持依法普查。全區行政區域內從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按時、如實填報普查表。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各級政府統計、監察部門要加大對普查工作中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杜絕人為干擾普查工作的現象,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和普查數據質量。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於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必須履行保密義務。
(三)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全面建立普查區電子地圖,健全統計電子地理信息系統;鞏固和拓展統計聯網直報系統成果;使用手持電子數據採集設備,努力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效率,減輕基層普查人員的工作負擔,提高普查數據質量。
(四)加強普查宣傳工作。各級普查機構應會同宣傳部門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主動向新聞單位提供情況。各級報刊、廣播、電視和網際網路等媒體要廣泛深入宣傳經濟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宣傳普查工作中湧現出的典型事跡,報導違法違紀案件查處情況,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廣大普查人員依法開展普查,為普查工作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五)建立督查和獎懲機制。區、鄉(鎮、辦事處)兩級普查領導小組要擔負起對普查工作的組織協調責任,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建立當地經濟普查工作責任制、責任追究制和政府督查督辦制,切實加強對普查宣傳、機構組建、經費落實、辦公條件、人員調訓、普查試點、單位清查、普查填報等全過程的督導、檢查。要明確責任,完善獎懲,狠抓落實,對高質量完成經濟普查任務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通報表揚;對未能按要求完成經濟普查任務或經濟普查數據質量不合格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通報批評;對經濟普查組織不力、貽誤全市經濟普查工作進度、造成重大影響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附屬檔案:溮河區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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