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全省2011年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考核情況的通報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全省2011年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考核情況的通報》是省政府辦公廳發布的報告。文號為青政[2012]7號。

基本介紹

  • 索 引 號::015000185/2012-00057
  • 文  號::青政[2012]7號
  • 主題分類::農業、林業、水利、漁業
  • 服務對象::機關
  • 發布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2/3/16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2011年,全省各級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耕地保護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總體工作部署,緊緊圍繞年初簽訂的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切實加強對國土資源工作的領導,在肩負保護資源與保障發展雙重任務的同時,認真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集約節約用地制度,將國家確定我省2006—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於810萬畝、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於651萬畝的目標任務落到了實處,有力地促進了全省土地管理事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按照相關考核辦法及全省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認真做好2011年度州市地目標責任(績效)考核觀摩雙向互評相關工作的通知》(青考核字〔2011〕18號)精神,省耕地保護檢查領導小組對全省各地區2011年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完成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考核。經考核,各州(市、地)政府按照年初簽訂的《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要求,層層分解指標,明確責任,完善制度,認真落實建設項目占用耕地的占補平衡任務,及時足額繳納耕地開墾費,由省國土資源廳統一實施耕地占補平衡項目,確保了全省耕地總量動態平衡,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較好地完成了耕地保護責任目標。
根據省2011年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履行情況檢查考核組綜合考評結果,省政府決定對2011年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考核獲得一等獎的海東行署,二等獎的海南州政府、海北州政府,三等獎的西寧市政府、海西州政府和黃南州政府給予通報表彰,並分別給予海東行署8萬元,海南州政府、海北州政府6萬元,西寧市政府、海西州政府、黃南州政府4萬元的獎勵。
希望受表彰的地區保持榮譽、發揚成績、再接再厲,以更出色的工作,在加強耕地保護工作中做出更大成績。全省各地區要以先進地區為榜樣,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發揮好政府的主導作用,真正把耕地保護工作落實好,推進全省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階,為建設富裕文明和諧新青海和實現“四個發展”做出新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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